来源:秦皇岛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1-18 16:00:00 阅读量:36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6日至8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本级安全生产领域进行了“机动式”巡察。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市安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安委办和各整改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严格整改标准,切实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主动查摆、举一反三。在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上,各单位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效果,强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具体问题隐患,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彻底落实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政治任务,始终抓紧抓牢;通过问题整改,深刻查找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不断健全完善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一套有利于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效能、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机制制度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问题整改,增强了安全监管人员思想意识,提高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能力素质,促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得到很大提升;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查找同行业、同区域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其他差距和问题,解决了一批问题隐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2个。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问题整改工作,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整改效果评估,提升事故预防和保障能力。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保持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向好。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到位。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港路厂区)调度中心的有限空间作业处未设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未制定应急措施,厂区内风险分级分布图没有挂在醒目位置,图表过小起不到警示作用,且厂区多处有烟头出现。”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城管执法局立即责成局主管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到现场督导整改。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港路厂区)内风险分级分布图已悬挂醒目位置;管道梯已悬挂安全生产警示牌;组织职工进行烟头的清理及环境的治理,修订《调度中心禁烟管理规定》,并召开禁烟专项会,明确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禁烟、严防明火、严肃纪律、严惩重罚,并悬挂禁烟警示标志标识;为安全员定制袖标,并佩戴袖标上岗。
2.关于“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上有差距,安全生产工作尚未形成政策合力。”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20年6月23日,发生出租车爆燃事故,之后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涉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未出台联合执法的具体措施。”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事故发生后,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对全市出租车行业进行了联合检查,各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了专项检查。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专门召集车辆安全检测机构负责人,通报有关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特别是出租车安全检测进行部署,要求所有车辆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对全市车载气瓶充装站开展全面检查,全面推进车载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交通局对出租车运营行为进行安全检查。华润燃气公司强化服务举措,对进行加气车辆认真核实设施是否具备充装条件,市城管执法局将认真做好同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
公安、交通、市场、城管等职能部门健全各项联动机制,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安全监管,形成“源头、路面、营运”等重点环节的闭环管理,形成监管合力。2020年12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与市交通运输局一起,向市政府报告了《关于对双燃料出租汽车加强的安全监管意见》,分析了我市出租车安全现状、出租车燃料类型改装的过程,提出了停止出租车燃料改装的建议和明确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在出租车监管方面职责分工的建议。
3.关于“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处罚轻整改,行政处罚不到位。对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高、低压配电室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靴未定期检测案中被处罚单位申请延期整改,延期整改日截止时执法人员未到现场复查。”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存在问题,市安监支队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透彻,政策理解把握有偏差,把延期整改截止日期按照“责令整改期限届满10日内复查”的规定来理解,导致在申请延期整改截止日未进行复查。市安监支队认真吸取教训,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理解、再掌握,认真梳理检视日常执法行为,压实责任,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以后执法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档案管理不规范。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交回案的案卷未填写卷内备考表,不符合档案资料永久保存的要求。”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存在问题,市安监支队高度重视,承办大队立即对备考表进行完善补充,并分析存在原因,把原来送档案室前进行最后一次审核的程序,调整为组卷完成后立即审核,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4.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在源头防范和资金保障上有欠缺。”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源头防范上有短板。市海洋渔业局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不到位,未完成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双控”机制建设。市住建局对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0〕97号)布置转发不及时,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海洋渔业局把巡察整改与提升工作相结合,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召开局长办公会,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印发风险管控指导手册,对各类渔船分别明确风险等级,同时,一并推进水产品养殖企业双控工作。确定了风险辨识、定级、防控统一标准和风险告知方式、防控责任统一标准,风险防控教育统一形式的工作思路。拨付专项资金10万余元,统一制作渔船安全风险公示牌,并在显著位置固定悬挂。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重点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了督导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范围进行列支。
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抓好起重机械安全检查部署,认真抓好起重机械隐患排查,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发挥信息监控系统在监管中的作用。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提取事故预防资金。检查发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秦仁海运有限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秦发〔2017〕12号)未认真落实,未按照不低于企业保费总额20%的比例提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资金。”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秦发〔2017〕12号)中的内容为:“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率先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他行业领域分步实施。引导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对参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按照不低于企业保费总额20%的比例提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资金,专项用于企业风险评估管控、安全咨询、安全检查论证和事故预防等安全服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资金为保险机构从企业缴纳的保费中提取,用于对企业安全服务。下一步,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政治意识有待加强,存在日常管理不规范、请销假制度不严格。”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按要求建立内控制度,市应急管理局未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要求制定单位的《内部控制手册》”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已与秦皇岛成大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委托其制定《内部控制手册》,已于2020年10月底完成,并严格执行。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市纠风办2019年8月2日暗访检查反映的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好、出现万能请假条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虽然召开班子会研究制定了请销假制度,但在工作中未按要求落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应急管理局以此为戒,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对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增强政治意识,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个别部门存在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管理的问题,未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旅游文广局于2019年9月下发了《关于暂停玻璃栈道类旅游项目的通知》,停止玻璃栈道类旅游项目对游人开放。巡察组下沉了解发现,本市的冰塘峪景区玻璃栈道仍部分向游人开放,市旅游文广局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到位,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给游人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市旅游文广局迅速下发《关于加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监管工作。督促抚宁区旅游文广局严格落实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玻璃栈桥类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之后,市旅游文广局和抚宁区旅游文广局联合到冰塘峪景区现场进行了督导检查,景区采取物理封闭措施,严防游客进入栈桥。目前,冰塘峪景区已签订承诺书,郑重承诺停止运营景区内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并已封闭玻璃栈道出入口,暂停对游客开放。
同时,市旅游文广局要求各县(区)举一反三,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广泛深入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督导抚宁区旅游文广局加大龙云谷景区玻璃栈桥监管力度,加大景区巡查频次和力度,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安全。国庆假期后龙云谷景区已经关闭,玻璃栈道已采取严格的封闭防范措施。
2.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未高度重视,宗旨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安全意识淡薄,警示教育缺失。市安委办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未举一反三,未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未将安全生产防范关口前移。”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悬警示利剑,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事故警醒职工、以整改促进提升,坚决扼住事故多发势头。市城管执法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安全警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素质。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作业现场管理松散,安全生产事故频发。2020年8月21日金港玉湾建筑工地发生保温材料起火事件。”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住建局立即做出安排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迅速安排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二是督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工作。
3.关于“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待提高。”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阿化肥有限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记录不及时,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截止到2018年;秦皇岛秦仁海运有限公司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未记录培训学时,公司未提供组织培训的影像资料;个别施工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不到位,金梦海湾五区(中交碧桂园)项目存在违规作业现象,有的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在现场走动,有的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在高空作业。”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市应急管理局监管科室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成中阿化肥指定专人登记、更新个人培训档案,并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秦仁海运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培训规定,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要求专人负责培训教育档案的管理,做到档案记录内容规范详实,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市住建局对金梦海湾项目当场下达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令暂时停工整改通知书》(秦建安监〔2020〕5-82601号),责令该工地立即停工整治。施工单位立即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积极组织整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该工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经督导复查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已复工。
(三)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市水务局两名市管干部、市旅游文广局四名市管干部在2018年和2019年的述职报告中未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水务局认真落实反馈意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领导干部对2018年和2019年述职报告进行完善,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以后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市旅游文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对《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再次深入细致的学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杜绝工作不严谨、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全面做好分管业务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列入2018年、2019年述职报告当中。
2.关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未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予以重视。”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不断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减少事故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督导考核的作用,及时掌握各项考核指标的进展情况,提前部署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确保在2020年的考核中争先进位。
目前,我市工矿商贸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目标完成良好。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迟缓,应急指挥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管理存在漏洞,抢险用的挖掘机长期不养护已无法使用,储备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分管科室查找工作不足,推动工作进展,及早发挥应急指挥平台作用。2020年以来,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依托原市委党校的报告厅,启动实施了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截至2020年10月底,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新建成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实现危化企业、尾矿库视频监控,地震预警监测,连接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的视频、数据监控,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等功能。下一步,将继续接入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等平台的视频和数据,继续完善和拓展应急指挥中心功能,为实现我市应急救援指挥的科学化、信息化、可视化打下坚实基础。
另外,加强对物资储备库的监督管理,在立即整改发现问题的同时加大建章立制工作力度,促进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物资储备库立即对抢险用的挖掘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重新制定《2020年度储备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双控”机制,制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定期如实上报排查、整改隐患情况,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关于“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重业务轻安全、重形式轻实效、重检查轻整改。”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的问题。巡察发现一些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重于山”的要求不到位,存在重产值效益、忽略安全生产的情况,中阿化肥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管理不严格,库房堆放的袋装化肥垛高较高,未张贴防坠落警示标志,第二车间高压吹气搭线拖地,且临时用电电缆位置低于两米,接电箱线路混乱,不符合国家用电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出现问题主要原因是,市应急管理局对督导检查、执法监查抓的还不够,要求还不严。监管科室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阿化肥公司按时整改落实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大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中阿化肥有限公司立即积极进行整改,在化肥垛北侧一米处设置警戒带、并挂上注意倾斜、人员远离的警示牌;整理第二车间高压吹气管,盘在一起悬挂在指定位置;对电源箱进行整理,规范线路,将临时用电电缆悬挂2米以上。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存在重前期工作布置、轻跟进督导的现象,安全管理工作未形成从安排布置、跟进实施到整改完成、总结提升的完整闭环,检查验收和“回头看”环节缺失,工作成效不明显。2019年中秋假期对“十小场所”的检查流于形式,工作汇报前后矛盾,且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2020年4月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具体内容和分工,但检查后未通报检查结果,未提出督促整改的相关要求。”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9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从规模以上及高危行业企业、小微企业、“十小场所”三个层面,持续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18919家“十小场所”完成了“双控”机制建设。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推动我市“双控”机制建设,以不断完善企业统计摸底工作为基础,以推进企业全部入网管理为目标,加快推动全市所有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水平。
市安委办安排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具体内容和分工,但检查后未通报检查结果,未提出督促整改的相关要求的问题,产生原因在于还存在着重安排部署、轻跟踪问效的现象。下一步,市安委办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培养认真负责,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以后工作中做到高标准、高质量、有始有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重检查轻整改的问题。从市交通局公路治超管理处2020年4月28日和5月26日在戴河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看,站内电动车充电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反复出现,未在检查后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现场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有力作用。”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交通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责成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出现问题隐患系安全管理工作不深不细,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的。通过整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机制和岗位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摆正位置,主动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举一反三,对其他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对今后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人员将加大惩处力度。
4.关于“市应急管理局党建工作存在重表态轻整改。”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17年市纪委执纪监督检查和市审计局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馈了市应急管理局财务审核不严格、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巡察发现以上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应急管理局已对财务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报销流程和具体审批人,已将制度下发各科室严格执行。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应急管理局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对财务凭证所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9年7月7号凭证,市应急局支付秦皇岛金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维保费5405元,后附合同于2018年12月1日签订,加盖市应急管理局公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应急局于2018年12月24日成立,在文件出台前盖市应急管理局公章存在弄虚作假问题。”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合同的维修保养期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草拟合同时为市安监局,期间由于多次沟通相关事宜,正式合同签订时,市应急管理局已成立,因工作疏漏,未更改落款日期。下一步,将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审核制度,严格审批,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当事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5.关于“行业机构配备不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被削弱。”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构改革后监督执法力量减弱,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巡察组了解发现,与市安委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成员单位有28家,2019年机构改革前除市应急局有9家单位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8人,机构改革后仅有3家单位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5人,监督执法力量减弱。负责燃气安全、供水供热安全、排水安全监督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监管的卫健委,在机构改革中取消了专职的安全监管科,将安全监管职能并入其他业务科室,北戴河新区至今未成立具有执法职能的安全监管机构。市应急管理局在机构改革后增加了应急管理等职能而人员编制未增加,从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中安排部分人员完成其他工作,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卫健委取消专门安全生产监管科室,将安全监管职能并入其他业务科室和北戴河新区至今未成立具有执法职能的安全监管机构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委和北戴河新区高度重视,都分别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与市委编办积极沟通协调,如实反映本单位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市委编办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逐一对相关部门“三定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对照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和相关规定要求,给予合理设置。党政机构改革时,按照市委常委会要求,市委编办专门征求了市安委办的意见,在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三定方案”中,行业主管部门全部承担落实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科室落实各自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中提出的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委均分别由相关业务科室承担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每一名科室人员都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现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已加挂应急管理局牌子。目前,开发区体制改革还未统一开展,下一步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对相关机构进行统筹优化。
市应急管理局在人员编制和人员安排上系统性、全面性还不够,没有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提出人员安排建议,只是考虑了工作需要。已对人员安排进行认真研究,在现有编制的情况下,保证监管人员数量,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按时完成。
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5件,推动了市应急管理局(冀秦)安监案〔2019〕察一004号未填写卷内备考表,无立卷人、检查人签字,未标注立卷时间的问题;市海洋渔业局下基层督导记录不规范,存在不填写执法证号等问题;金梦海湾五区(中交碧桂园)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有的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现场走动,有的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安全督导检查记录填写不完整,存在受检单位未填写,签字不全的问题;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西港路厂区)调度中心的有限空间作业处未设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未制定应急措施,厂区内风险分级分布图没有挂在醒目位置,图表过小起不到警示作用,且厂区多处有烟头出现等5个问题的整改,截至2020年10月底,整改完成5个。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使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向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成绩和不足,逐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控”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举一反三,以点代面,使巡察效果进一步转化提升,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安委办作为安委会日常工作机构,不断提高安委办综合监管、协调能力,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市安委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早着手进行充分准备,不断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生产任务目标。认真研究《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时掌握各项指标的进展情况,提前部署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督导考核的作用,确保在2020年的考核中争先进位。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控”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各时间节点稳步扎实有序进行,确保各项任务圆满按时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联系方式:0335—3650561(8:30—17:30);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109号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3k@163.com。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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