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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7-28 09:33:05 阅读量:241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3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局党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局党组能够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将市委巡察作为对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全面的政治体检,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能够虚心接受,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切实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积极推进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一)增强政治自觉,迅速研究部署。3月17日,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班子成员第一时间召开碰头会,初步提出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并明确机关党委立即起草整改方案,做好巡察整改专题会召开准备。3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反馈的问题,逐条讨论研究,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并审议了整改方案初稿。3月23日,局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随后,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及时将巡察整改任务以交办函形式发至具体整改责任科室(单位),确保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启动、一体推进。3月31日,党组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市委朱书记在专题会议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列入整体整改台账,推动重点事项扎实整改。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强化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钟涛同志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以机关党委为主体,并抽调专门力量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坚持带头整改。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与班子成员一道主动认领问题、共同研究方案、完善整改措施、督导整改落实,并做到主动改、带头改,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班子成员能够对照整改任务主动自查,分工负责、勇于担责,推动分管业务科室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三是抓实推进督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通过谈话了解、一线调研、书面调度等方式,及时了解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及时督查督办工作进度,推动解决具体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进一步发挥督导作用,对重点工作加强提示,对按时间节点完成的任务及时加强提醒,确保整改任务整体推进。

(三)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地见效。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1日,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检查,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二是注重工作统筹。对照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分析,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举措及完成时间,涉及到多科室(单位)的,明确牵头科室,明确配合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加强核实把关。对整改落实方案列出的具体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结果的核实工作,看各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看档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加强与责任科室(单位)的沟通,切实做到挂账销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真改实改,确保整改落实见到成效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五看五不放过”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党组书记、局长钟涛同志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带头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底见效。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4个具体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7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不深入,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浅尝辄止,浮于表面”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抓实全面系统学。针对学习不够深入具体的问题,局党组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上下功夫,改进学习方式,深入交流研讨,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6次,形成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材料13篇,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在深学细悟上取得了新成效。

②联系实际研。为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3月26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事业的决策部署要求。同时,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开展了学习交流研讨,深刻领会上级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障扶贫等方面的部署要求,以“把握发展规律 增强辩证思维 推动‘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定发展信心 强化担当作为”等为题,深入交流当前医疗保障工作面临的“时与势”的新变化,辩证分析了工作中面临的“危与机”,着眼在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医疗保障工作改革发展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进一步提高了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③加强学习成果转化。坚持理论指导实践,以学习促发展,坚决贯彻落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部署,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市医疗保障规划,目前,已完成我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制定工作,切实做到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改革的工作实践。

④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了《局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结合上级要求,细化学习内容,推动理论学习与医保重点工作深度结合,常态化抓紧抓实理论学习。

结合实际,通过举一反三,我们发现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仍缺少制度性的规范,对此,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证。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缺乏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少”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加强工作统筹。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聚焦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存在的一系列矛盾、突出问题,以及医保政策调整前后的情况变化,制定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对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进行调研的方案》,以市委“讲政治、勇担当、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为工作导向,围绕我市2021年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确定了10项重点调研课题,统筹谋划推进调研工作。

②坚持领导带头调研。为减轻基层负担,巡察整改期间,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统一带队,各相关科室参加,深入海港区、昌黎县、市医保中心以及市第一医院、唐人医药等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集中调研4次,就医保政策法规建设、规范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医疗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直面基层在政策调整、服务能力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25条。

③组织调研成果交流会。在集中调研的基础上,6月4日上午,召开了局调研成果交流会,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紧紧围绕医保政策宣传、医保扶贫、医保法治建设、慢性病服务管理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调研期间的问题意见,集中交流研讨调研情况,充分展示交流调研成果,形成了8份较为深入全面的调研报告,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为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为改进医保服务提高群众幸福感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和更具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④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整理重点调研课题成果,经研究讨论,对医保扶贫工作形成了专题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书面情况,提出了巩固医保扶贫脱贫成果、有效防反贫方面的意见建议。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缺乏深度思考,推动解决乏力”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加强对基金共济能力建设的思考研究。针对山海关区支付资金高于统筹资金的问题,结合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分析两项基金运行情况,制定了《秦皇岛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建立了秦皇岛市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制度,改变以往“调剂金”模式,打破原有低层次统筹范围内基金封闭运行、自求平衡的状况,让全市基金形成了“一盘棋”,统一调度、统筹使用,实现了市域范围内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共济功能。

②进一步提升参保覆盖率。按照省全民参保有关要求,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截至2021年4月24日,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8.18万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整体参保率95.44%,完成了省定参保率95%的目标任务。

③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破难题、找出路。在已实现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我局持续推进我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落地落实,积极做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落实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基金可持续利用效益。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包干制度,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元。同时,将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高校医务室、村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2.关于“贯彻党中央‘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要求有差距”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底线兜得不牢”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持续完善医保防贫监测机制。针对存在的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我局认真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已于2019年年底前被扶贫部门标识为“已脱贫”。目前,我局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情况的动态监测,按月向扶贫部门推送信息,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推送医保防贫监测预警信息3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人,非贫困人口321人,做到提前预警,切实稳成果,有效防返贫。

②切实巩固提升医保扶贫攻坚成果。我局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但暂时不允许另开展叠加商业保险等其他保障政策。对此,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管理,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同时在持续做好“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基层就医管理服务及经办流程,不断增强贫困人口满意度。截至3月31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救助待遇36993人次,共计三段提高待遇资金1527.0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818.75万元,大病保险428.11万元,医疗救助280.18万元,县域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持续稳定在90%以上。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保障网织得不够细密,还未达到应保尽保目标”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有效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根据我市重点群体参保情况,发挥好基层组织作用,制定并落实我市全民参保实施细则;建立了参保通报机制,赴县区督导全民参保工作,厘清参保工作重难点问题,有效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截至2021年4月24日,在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8.18万人,比2020年增加了6.84万人(2020年参保人数为201.34万人)。

②做好2021年度全民参保总结。2021年度参保工作结束后,认真全面总结今年的全民参保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参保档案、底账、底册,为今年下半年即将开展的2022年度以及今后的全民参保工作打牢了基础。

③进一步加大参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结合全民参保工作安排,加大了对参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宣传工作的通知》,编制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全面参保标语口号》等政策宣传参考资料,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运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快手等网络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医保参保政策宣传;乡镇、村、社区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政策讲解、缴费咨询、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同时,发挥卫生院、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作用,对城乡居民面对面进行参保宣传,通过不断扩宽宣传渠道,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保的政策知晓度。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医保机制不健全”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强化与纪委监委的监管合力。3月26日,召开了落实医保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工作会,对省医保局和我市贯彻落实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成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专班,坚持与纪委监委同向发力,狠抓反面典型,切实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以更严厉的措施坚决打击欺诈骗保。

②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对我市203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全面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疑点数据筛查、智能审核、飞行检查等手段,检查两定机构712家,检查定点药店534家,累计追回违规金额48.67万元,进一步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管理。深入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5月份,制定了《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增强了医疗保障法规政策约束力、执行力。

④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4月份,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全市范围不同的领域内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征召范围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经过层层筛选,确定了第一批市本级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15人;5月12日,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形成了医保基金监管合力。

⑤推动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改变以往在医保基金监管过程中,医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对构建全方位的监管格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5月份,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推动形成全方位基金监管的工作格局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关于“推进医保制度改革缺乏力度”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医保互助共济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针对健全门诊共济保障系统问题,按照省局统一工作部署,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取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包干制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元。将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高校医务室、村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②针对个人账户存在的“遇事兜不住,无事就沉睡”现象,4月份,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对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结余进行调研分析,并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

6月4日,我局将“扩大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列入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事清单,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统一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比例,放宽使用范围,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益。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有差距”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2021年1月,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年度限额的通知》(秦医保〔2021〕6号)和《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秦医保〔2021〕8号),实现了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和评定标准统一,实现了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转换关系时评定结果互认。

②提高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支付限额。经过深入的调研、测算、讨论,结合我市基金使用情况,提高了部分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提高了待遇水平(例如,糖尿病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冠心病由1400元提高至3500元),提升了参保人员获得感。

③为进一步方便我市慢病参保患者申报评定,在2020年城镇职工慢性病申报评定工作下沉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调整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定流程,将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每半年申报评定一次调整为向指定的门诊慢性病评定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申报评定,提高评定效率,使参保患者能尽早享受待遇。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低”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为切实保障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秦医保〔2020〕13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在职95%,退休96%。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90%。

②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秦医保〔2020〕136号)要求,做好政策调整的落实执行,指导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政策调整信息系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1月至3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支出16514.59万元,同比增长3192.26万元;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支出13376.43万元,同比增长3077.01万元,通过调整待遇,不断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4. 关于“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行政执法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不高,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加强现有执法人员能力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针对日常监管中遇到的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题研讨培训,5月6日至9日,组织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培训期间,召开了工作交流会,进行了警示教育,收看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解读视频授课,组织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考试和行政执法实操组卷练习,聘请了法律专家、司法局、劳动监察支队领导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了现有执法队伍业务素质。

②强化智能监控系统监管。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加紧做好与全国医保信息系统的切换对接,持续改进我市智慧医保系统的功能,运用大数据筛查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疑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推进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③建立基金监管专家库。印发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的通知》,聘请各县区局、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商业经办机构中具备行政管理能力及医疗、会计、审计、信息等各类专业知识人员组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通过认真筛选共134人入选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其中副高级以上103人(含正高32人),为基金监管提供专业力量支撑。

④进一步配强从事基金监管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我局于今年年初,调入1名具有审计工作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监管科,目前人员增加至6人,不断推动基金监管队伍能力与监管要求相匹配。同时,积极沟通协调市委编办等部门,研究推动成立基金监管执法专职机构,增加从事监管工作人员编制,招录引进医保基金监管所需的专业人才,持续推进基金监管队伍长期建设。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策解读不深不透”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加强医保政策意见征求和解读宣讲。4月份,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条例》宣传月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学习宣传医疗保障法规政策,并组织医院医务工作者参加省局有奖竞答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医疗保障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激发群众参保热情。

②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份,组织了召开全市问题线索移送视频工作会,组织市本级12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会场参会,各县区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在县区分会场参会学习,对移送条件、程序等进行了专题解读,让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掌握新的医保管理政策。4月份、5月份,结合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工作,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分别组织各县区医保部门和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视频培训工作,通过聘请医保专家、专业人士授课等形式,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③加强了对医保从业人员的考核管理。执行《医保医师考核管理办法》,3月9日,我局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考核工作通知,开展了2020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师考核工作。通过年度考核检查,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遵章守法意识和履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意识,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进一步遏制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合理使用,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医疗需求。

结合实际,通过举一反三,局党组发现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在发动全员、上下配合下还有差距,为此,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对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报道和督导引导。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行政执法不坚决、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坚持教管结合,保持高压态势。4月份,结合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县区医保部门深入基层走访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以致杜绝串换项目、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共计203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实现了全覆盖,为全年基金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②组织专门力量对2018年底以来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违规金额7985.67万元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目前,各项处理处罚措施均已落实到位。针对2020年检查涉及的1689.22万元建立专项工作台账,采取挂账销号的模式,迅速执行到位。针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金额,我局从每月结算金额和上级初期预付金中予以抵扣,截至2021年5月底,1689.22万元违规金已全部完成扣除。

③针对2019年审计中发现的秦皇岛丽人医院、秦皇岛百姓医院以大额现金支付购药货款、药品采购账实不符、虚增出入库现象,我局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4月13日、4月16日,分别向市卫健、民政部门发函进行了协商沟通。同时,结合2021年全市开展的基金监管全面排查工作,对涉及到的定点医疗机构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依据协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机制。制定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秦皇岛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成立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评审小组,利用全市执法人员培训时机,进行了专题讲解辅导,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医保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促进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狠抓班子自身作风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自觉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结合“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了调研方案,研究部署局重点工作调研安排,统筹做好调研工作。

②注重调研成效。针对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切实做到“带着问题走,带着思路回”,努力在调研工作实效上见真章。巡察整改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4次集中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推进完成了门诊慢性病利民便民工程事项1个,解决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4个。其中,调整了门诊慢性病病种增至32种,统一了评定标准、评定流程,评定权限下放到了定点医疗机构,为慢性病患者就医、评审等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建立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为全市参保群众解答医疗保障现行相关政策以及办事流程,提供医疗保障电话咨询服务,都得到了全市参保群众的广泛好评。

③建立调研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通过举一反三,我们发现了在调查研究方面,仍缺少长效机制,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工作统筹安排还不够。对此,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将调研工作列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当中,提高了调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等提供了制度保证。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业务能力不高,宗旨意识不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认真梳理市长热线反映的问题。针对市长热线反映医保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和电话无人接听的46个问题,逐个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涉及的科室认真查找原因,写出书面剖析材料,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因服务态度和无人接听受到举报投诉问题的发生。

②落实电话值班制度要求。市医保中心作为医保经办窗口,为方便群众咨询,各业务科室均设立了服务电话,对此,市医保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电话值班工作纪律要求,并落实每日带班领导巡查要求,确保各科室电话保持人员到岗在位,随时为群众做好服务咨询工作。

③积极搭建医保咨询服务新平台。为有效解决窗口占线、无人接听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半年以来,我局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积极推进统一的咨询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组建医疗保障政策咨询专业化队伍,设立统一的对外医保咨询服务热线5912333,满足群众对于医保政策咨询服务的迫切需求。4月中旬,我市医疗保障电话服务中心开始试运行,目前,累计接待群众电话咨询2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④不断提高全局人员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强化宗旨意识紧密融合,加强医保经办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医保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以每周“固定学习日”为主要载体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目前,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活动10余次。医保中心开展了全市医保经办新系统操作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医保经办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坚持正向激励,加强典型引导,在经办窗口开展了“党员先锋岗”、“示范窗口”等评比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医保本职,践行服务群众承诺。

结合实际,通过举一反三,局党组将加强经办窗口服务能力建设、行风建设列为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认真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高了经办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相结合方式,推进了大厅便民设施提档升级;完善了经办机构《文明用语规范》内容,印制了《医保政策咨询问答便民手册》;落实“好差评”评价机制,加大了对“生冷硬顶”等不文明服务行为的教育管理力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上半年以来,未发生“差评”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体系及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专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方案》,建立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②建立基金安全监管机制。制定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加大各项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监管,实现以经办稽核为主的现场检查和行政检查为主的基金检查全覆盖,切实扎密织牢制度笼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

③建立基金运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了局《基金运行分析研判机制》,制定了化解基金风险方案,定期对基金运行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④建立基金安全风险内控机制。4月份,印发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内控小组的通知》,确保《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内控制度》《秦皇岛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内控管理办法(试行)》等内控制度顺利实施,对医保系统内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持续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6月份,对开展2021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审计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已完成了自查阶段的工作,下一步,将按省局工作安排,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年度内控审计检查抽查工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注重知责明责担责。4月份,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学习日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强化抓基层党建各级责任,理清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工作职责。

②丰富实践活动内容。创新形式方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等实践活动取得实效。4月份,赴乐亭李大钊纪念馆、李大钊故居开展以“重温大钊精神 感悟初心使命 激发奋斗之志”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度参与、接受锻炼。丰富日常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开展“科长讲业务、干部谈体会”机关学习日活动,营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养成勤学善学的学习习惯。

③突出医保行业特色,深入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扬等活动。印发了《中共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关于做好向上级推荐“两优一先”评选对象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工作。结合医保经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实际,开展了“党员先锋岗”评选等争先创优和“医保政策进社区”等群众性服务活动,努力打造医保党建品牌,提升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

2.干部管理不严格。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任职回避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于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会议研究时涉及任职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回避,由另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会议记录,但仍存在会议记录中未作明确体现的问题。对此,4月21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选人用人纪律和规矩意识。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条例》的程序要求,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在巡察期间调入的1名人员,我局按照程序由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管理人员共同到原单位进行外调考察,通过座谈交流和工作实地了解的方式,对其工作能力、政治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全方面考察,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完成了公务员调动工作,并按规定整理形成纪实档案,为我局开展选人用人提提供真实可靠依据,确保干部任免工作组织实施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有漏洞”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要求。利用机关学习日时机,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审批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由机关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工作,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确定审批权限,完善了因私出国(境)的逐级审批流程,提高了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遵纪守法、自我约束的意识。

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布控、撤控备案制度。局办公室派专人,完成了全局人员信息的布控备案,根据人员调转随时更新布控撤控备案名单,我局现已完成出入境名单信息全布控。

③对出入境证件登记造册,集中管理。对我局所有取得出入境证件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收取出入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6月7日,我局严格对照清理要求,完成了科级以下公职人员“一人多证”和违规获得外籍身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人员中均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对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进行了集中保管。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认真学习政策规定。2021年4月,由局办公室组织相关档案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集中学习,学习了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相关政策规定。由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个人自学,做到对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学懂学通会用,确保认定准确、执行到位。

②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立即改正,对1名干部人事档案缺少大专学历,学历跨台阶问题,由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并要求本人补充相应学历材料;对于1名干部人事档案中大专与大学学历交叉问题,由本人出具了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按照组织程序,对1名干部的出生年月进行了走访调查,并经局党组研究,将局党组重新核定的出生年月认定材料装入人事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将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核表等散材料按要求装入干部档案。

③加强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强化人事档案的管理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公布上墙,信息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按照归档要求,做好材料收集记录存档工作,将平时收集、季度收集、年度收集和即时收集的各种审批材料进行计划分类,做到即收即入,做到不缺不漏,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缺少党组主体责任清单”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

②5月初,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③5月份,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及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会议部署,召开了全市医保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结合医保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年度工作部署安排。

④局党组认真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局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研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3月8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动态调整办实事事项,目前,确定的8项办实事事项,已完成了“门诊慢性病便民利民工程”“落实国家第四批集中采购”“取消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目录”“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甲类、乙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建设医疗保障电话咨询中心”5项事项。创新学习形式方法,到李大钊故居、北戴河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实地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成效。开展了“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宣讲微视频制作活动、“党课开讲了”精品党课、“身边榜样读党史”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谈话制度不落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认真学习贯彻谈话制度要求,3月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采取“普遍谈”和“重点谈”相结合的方式,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代表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营造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②建立党组成员谈心谈话纪实档案,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及时对所属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同时,对执行重要任务、参加重要活动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提示提醒。巡察整改期间,党组班子成员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5次。

③加强集体谈话。5月8日,开展了“学党史,讲廉洁,忆初心,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参加了活动,局领导与全体参观人员在活动现场,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5月17日,结合我局派驻驻村工作队时机,与驻村工作队队员、相关科室、医保中心负责人开展了集体谈话,从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履行职责、加强工作对接、持续关心关注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让驻村工作队以良好工作作风展现医保部门党员干部的形象。

4.制度机制不健全。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对照巡察反馈提出的短板问题,逐项研究,健全各项制度及配套制度。目前,已完成“好差评”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督察督办管理制度》和印刷品出入库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工作。同时,加强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现行制度和需完善的制度,研究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调研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理论学习、党内谈话、调查研究等工作的制度规范。

②将制度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安排,统筹安排对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医疗保障政策等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执行制度不走样。

③形成制度汇编,确保各级有章可循。梳理现行机关运行管理制度、党建工作制度以及新建立完善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供全局学习使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落实《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秦医保〔2020〕126号),按照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数据比对,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借助公安、税务、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做好参保信息录入,校准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在上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数之前,对我市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数据进行比对,按照剔除重复参保以后的人数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避免财政补助资金损失的情况。

②加强管理,防止重复报销。对重复参保可能存在重复报销、造成基金损失的问题,通过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防止基金损失。目前,对于在本统筹区重复参保的在报销过程中,可利用医保信息系统来控制重复报销,实现避免重复报销的问题;对于异地重复参保的问题,通过对国家、省下发的重复参保、一票多报信息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我市报销的将医保基金予以追回。截至目前,通过核实并与异地医保部门沟通联系,对2名异地重复参保人员涉及在我市重复报销的医保基金10043.03元已经追回。

③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要求,4月下旬,我市开展了医保信息系统切换工作,5月20日,我市正式完成系统切换,接入全国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了全部医疗保障业务数据省级集中。按照系统统一规划,今后,每个自然人只能存在一条正常参保的记录,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的约束下,逐步杜绝重复参保现象。

5.派驻纪检组监督不深入。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不够,重要节点提示提醒多,日常监督检查少”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在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驻在部门科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廉洁从政、廉洁履职的监督,逐步完善廉政档案助力精准监督,特别是要求驻在部门科级党员干部撰写《廉政述责述职》,确保在出具廉洁鉴定时能将科级党员干部的“廉政像”画像、画准、画实,把好廉洁审核关,切实推动廉政档案动态化、常态化、日常化管理,更加鲜活立体展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真实状况,绘制清晰丰满的“廉政画像”,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②在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逐步加强的情况下,探索驻点办公的监督方式,纪检组深入到医保局一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从细微处查找和发现问题,提升日常监督的直观性、主动性。

巡察整改中,市委巡察组移交我局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的立行立改问题1件,已于2020年12月15日前整改完成。驻局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目前已了结,并按照纪检组建议进行了对照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3个月的整改,对市委巡察反馈的24项具体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同时,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我们的医疗保障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如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不够深入,以创新理论指导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实践还不够;如有些提升医保服务管理能力、提高医保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等方面问题还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朱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巡察整改为工作契机,进一步把整改成果落实运用到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去,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效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管好用好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建模范机关,建设特色支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激发各级党的建设工作内在动力和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群众,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成果运用。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效作用发挥出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总结阶段性成果,健全制度机制,确保长期性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新征程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7月23日至9月23日)。联系方式:0335—3963533(8:30-17:30);通讯地址:河北大街西段560号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ybj@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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