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7-28 09:28:23 阅读量:178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3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机关干部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1年3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班子会议3次、书记碰头会议6次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经多次研究完善,形成了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机关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深入剖析问题。4月7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检查,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促进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调度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基层党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1类24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3个,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项学习制度均没有落实到位,集中学习活动极少开展”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委政法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通过整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更加健全,执行更加规范,学习内容得到充分落实。二是注重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四史”重要论述,并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上半年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先后开展了3次深入的研讨交流,每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制定机关学习方案和计划,以各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学习情况和学习笔记督导检查2次,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行动迟缓、不深不透”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市委政法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案》,根据方案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确保政法委机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二是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办专题网班,对全体机关人员进行轮训。网班收录了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30余项课程,每名参训人员总学时不少于50学时。三是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燕山大学张明教授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50名干警参加了学习。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缺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究思考”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矛盾排查及多元化解。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暑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和调处化解机制,织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化解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185件,调处2155件,调处率为98。62%。二是更新完善了《秦皇岛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1年)》,制定253项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找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工作顺利进行。三是选取北戴河区、卢龙县为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通过试点先行解决“多网合一”和“社会治理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待试点经验成熟后,在全市进行复制推广。四是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建设,把治安防范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安防范,实现治安防范“全覆盖、无死角”,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认同感和安全感。投资1。85亿元,安装完毕前端11592路视频。综合视联网平台、数据应用等四大平台已建成,视频图像数据库、大数据应用系统等六大系统已上线运行,5月26日“雪亮工程”市级通过初验。
2. 关于“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事关本职工作的重大原则问题反映不敏感,跟进不及时”问题。(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的党委政法委职责,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二是根据委机关制定的《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秦政法字〔2020〕1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任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以及关于自身建设的各种规则。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条例》制度化、规范化意识不强”问题。(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派员列席民主生活会制度》,今年3月以来,共列席政法部门民主生活会6次。二是充分发挥党委政法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运转、进一步探索“协管”“协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领导下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政法工作体制。三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8次以及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线索核查、重点案件查办、专项整治等各类推进会、调度会62次,印发文件18个、工作提示15个、信息简报40期,深入各县区和各级政法单位开展10次督导检查。四是2020年度委员会委员通过书面形式向委员会进行述职,促进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思想不统一,对自身职能定位认识有偏差”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肃清个别班子成员和干部存在的自身职能定位不清、职责界限把握不准的问题,发挥党委政法委政治引领作用,工作中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打消畏难情绪,提高履职尽责的韧劲和勇气。二是构建“责任链条上下贯通、协同配合左右联通、同向发力任务融通”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政法各部门凝聚工作合力,对公检法司实施有效管理,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督导检查《条例》贯彻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队伍建设巡查重点内容,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同级政法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队伍建设巡查,各巡查组采取召开队伍建设巡查动员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通过巡查发现各类问题56个,已全部反馈各单位并完成整改。
3. 关于“政法委员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法委员会会议重形式轻内容,缺少对市域政法工作的深入探讨研究”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要求,规范政法委员会会议流程。二是会前向委员征集需提请全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列入全会议程。三是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研究全市政法工作前瞻性、全局性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政法部门之间重大事项,提高议大事、抓大事、谋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听取市直各部门和县区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情况,研究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五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会议记录培训,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内容,每次会议结束后形成全会会议纪要。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统筹谋划、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环保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生态立市”战略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调研、强化调度、完善机制,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市监委、市检察院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办案协作的实施办法》《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及教育整顿不到位”问题。(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各级单位扎实开展“四项教育”,综合运用政治轮训、专题讲座、政法网络大讲堂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领学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教育实效,全市各级政法单位组织各类政治轮训275次。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县区进行调研,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政法干警思想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思想引导。三是全市52个政法单位全部参加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出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坚持刀刃向内,狠抓违法违纪问题查纠,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导向,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四是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改变政法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专业结构落后问题。2020年度市委政法委通过军转安置、公开遴选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形式,吸收了7名的年轻干部;市公安局及部分公安分局通过社会招聘,以劳务派遣方式招录了一批警务辅助人员;2021年度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4人;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6人。
4. 关于“高站位谋划全局不足,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高站位谋划全局不足,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28日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秦政法字〔2020〕26号),对年度执法检查情况向各县区和市直政法机关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对照执法问题,启动整改和责任查究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 关于“坐而论道多,深入基层少”问题。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坐而论道多,深入基层少”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进”“七大”活动。组织全市各级政法单位中开展大宣讲、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政法干警重点做到“七进”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景区,切实走到群众中去,广泛扎实开展活动,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征求针对队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将开展“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大宣讲、大走访、大调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群众对政法单位的各项工作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研,结合自身分管领域研究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政法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四是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
2. 关于“方案制定多,贯彻落实少”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方案制定多,贯彻落实少”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集体学习,不断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制定印发《市委政法委机关教育整顿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目标、任务以及时间节点,并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三是建立责任分解机制,今年以来制定的各类方案均进行了责任分解,坚持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建立调度机制,每周召开书记碰头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3. 关于“机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纪律作风散漫”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工作规则》中关于议事决策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四个不分管”等制度,对涉及人、财、物和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人事工作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档案制度执行差,机关档案管理混乱”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各科室人员进行档案规范管理培训,对2017年以来的各类文书档案重新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二是对机关201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材料进行整理,查漏补缺,规范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上下班、值班制度执行差”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联合派驻纪检组对机关上下班纪律、“八小时”以内工作纪律、值班纪律进行抽查、检查,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二是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研究制定政法队伍正风肃纪机制长效机制,目前已形成初稿。三是完善机关公务员日常考核办法,将上下班纪律、值班纪律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真正发挥考核结果“指挥棒”作用,将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4. 关于“整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问题力度不够,人民满意度下降”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整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问题力度不够,人民满意度下降”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整治。各级政法机关综合运用个人自查、智能化排查、开门收集线索等方法对问题案件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组织政法机关对问题案件进行准确甄别认定,建立问题台账,逐个整治销号,对能够纠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督促尽快依法立案、侦办,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进行持续整治。二是开展违规“减假暂”整治活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全面摸排“九类”重点案件,开展自查、评查。三是对2020年度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处于全省县(市、区)排名后20位的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政法各单位和市直政法各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各政法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推动全市政法系统作风持续好转。四是召开2次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由已经被组织查处的违法违纪当事人现身说法、自我剖析,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干警守纪律、知敬畏。五是层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典型案例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谈认识、谈体会、谈教训,促进政法干警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剖析原因,筑牢防线。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半年听取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若干措施》(秦字[2020]14号)要求,研究制定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逐项细化机关党建工作。三是研究制定《谈心谈话工作细则》,在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八个方面重点谈话内容,明确“六必谈”谈话范围、“二对一”谈话方式,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机关共谈心谈话61人次,做到了全覆盖。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政法系统党建工作不力”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双创”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以“创建一流机关、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的“双创”活动,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增强执行力,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政法委员会全会议事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督导、同落实,在2021政法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政法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开展教育整顿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不断夯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各项工作任务。通过自查自纠、线索核查、重点案件评查等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净化政法队伍,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铁军。
2. 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督导、同落实,结合政法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今年以来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二是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对机关党支部活动进行了规范,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提升了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3月份至今,各党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37次,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议5次,组织生活会5次,机关主要领导全部参加。三是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谋划系列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花场峪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机关党总支履职不力”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任免了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2020年6月3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报请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党总支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部书记及成员,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的职能和作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谋划、主动完成各项工作,先后召开3次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三是机关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的指导,组织各支部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定期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和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四是机关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书记2020年度抓党建情况进行考核。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完成新一轮支部换届,选优配强党支部力量,充分调动年轻党员干部积极性,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以党建为引领,开展教育整顿,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有效融入,一体推进。坚持以支部为单位推进教育整顿,打通学习教育“最后一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查摆问题,非党同志列席参加,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有力激活。四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检查,防止出现剖析不深刻等现象。
3.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动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压实压牢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加强“贴身监督”,督促市委政法委班子扎实做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书记办公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一方面对市委政法委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另一方面督促并协助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进行整改落实。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党规党纪培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树立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对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查检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除,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三是发挥纪检组职能作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采取提醒、提示、点题等方式,做好巡察整改后的日常监督。帮助市委政法委进行深挖细查,加强分析研判,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题线索源头挖掘,巩固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通过全面整改,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造政治最安全、社会最稳定、法治最公正、服务最优质的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贡献力量。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机关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此次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政法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政法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7月23日至9月23日)。联系方式:0335—7067812(8:30-17:30);通讯地址:秦皇岛市翠岛大街1号市民中心7317房间,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zfwzgk7067813@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分享到:
©中共秦皇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