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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7-28 09:18:21 阅读量:417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021日至12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3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局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党委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履行“一岗双责”,抓实分管单位整改任务落实;各单位“一把手”协同配合,对各自领域发现问题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完善防范机制,上下齐心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整改,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入、正风肃纪反腐决心进一步坚定、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为推进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基本完成6个。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有不足方面

1.关于“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新时代公安工作实践有差距”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与实践脱节,学做两张皮”问题。(已完成)

一是各级领导带头讲。制定《中共秦皇岛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工作的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宣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市局班子成员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开展了报告会宣讲和基层座谈宣讲。动态下发工作提示,提示提醒市局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在各自分管部门做报告会宣讲。目前,局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开展各级各类宣讲216场次。二是组建队伍专题讲。结合党史专题宣讲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印发《关于成立市局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的通知》,从各警种中遴选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领导干部、思政课培训教官及民警骨干7人,组建市局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分县局、市局各部门、基层所队、学校、社区开展“学党史 敬英模 悟初心 铸铁军”主题系列宣讲,与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年民警开展座谈宣讲,进一步对“学习新思想、三员走基层”集中宣讲活动进行延续、拓展和强化。三是拓展渠道日常讲。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秦皇岛市公安局教育整顿专题网班”,用好“秦皇岛公安教育训练微平台”以及蓝信平台“指尖微网校”,组织全警开展在线学习。组织开展政治轮训暨暑前大练兵,以“学党史、铸忠诚”为核心内容,采取专题辅导、视频授课等方式,向全警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举办政治轮训10期,参与人员2700余人,共2534人参与了专题网班学习,微平台共推送78篇学习内容,每日浏览量达到500人次以上。四是发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操盘手”职能,每月提示班子成员按照每月印发的《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册》篇目和内容,及时、规范记录学习笔记,做好个人自学记录和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准备。五是在规划和印发学习资料学习计划时,提出新的学习要求,即每学习记录一篇笔记,都要跟进撰写一段所思所感所悟,切实加深理解,学有所获。六是每季度末及时请示确定名单,抽取部分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报党委书记审阅点评。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把握不够精准”问题。(已完成)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后,河北省政府按照《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020年8月3日,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对需要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各类活动,根据相关部门疫情评估结果分级分类科学审慎审批,一旦当地风险等级提升,立即暂停审批并取消已审批活动。我市公安局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同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上级部署要求,动态权衡保安全与防风险的关系,适时适度、动态稳妥调整审批政策,积极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9月之后,在我市疫情形势总体安全可控之后,按照上级要求对各类大型活动依法审批,精细谋划、周密保障、科学组织,确保了广场车展、国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与服务博览会等重大经济展览的安全,未发生任何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精神实质理解不深刻”问题。(已完成)

一是提高职能定位认识。部署要求全体民警在今后各类文稿起草中,都要突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容,认真深入学习、全面深刻领会,把牢公安机关政治方向,全面提升市局各类综合文字材料、业务工作文字材料的政治性,以此推动各级各部门及全体民警进一步提高对公安机关、业务警种的职能定位认识。二是健全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健全上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四干机制”分解制度,对上级领导针对公安工作的讲话稿和指示要求,以及上级机关下发的重要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提炼,对涉及的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任务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督察督办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下发有关警种部门抓好落实,定期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反馈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三是强化政治建警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公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公安工作部署、起草领导讲话、制定下发公文中,看各项工作措施和文件是否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有关精神相一致,是否符合党的决策部署和公安工作发展方向和定位,时时处处将政治建警贯穿于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要站位全局,体现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要立足实际、深入研究,不照搬照抄,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达准确,杜绝对上级文件断章取义、同现行有关公文不衔接、与其他同位法规明显冲突等情形。四是严把公文审核关。制定下发了《秦皇岛市公安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对公文形式、格式、行文规则、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印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审核责任压实到各部门、各环节,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要站位全局,体现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立足实际、深入研究,不照搬照抄,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达准确、督办到位。此外,进一步明确拟文人自审、拟文部门审核、秘书处审核、印制前复核4个审核环节。对文稿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公文审签规则、备案审查、情况通报、退文等各项制度,对不符合发文要求的文稿,提出办理意见,及时退回拟稿单位。五是完善“421”督办机制。制定完善了“四干两督办一报告机制”,“四干”即“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两督办”即市局指挥中心督办室、督察支队进行双督办,“一报告”即由责任部门负责提交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报告。依照相关标准要求,对上级交办任务、领导重要讲话和市局重点工作部署等公安建设任务逐一分解,重点盯办、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上半年,按照“421”机制分解督办事项共11批104项,均已完成,并按时限要求进行报送。

2、关于“党的政治建设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问题。(已完成)

一是对个人工作中放不开手脚,党委会研究审议“三重一大”时讨论发言不积极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在市局党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于4月19日制发《秦皇岛市公安局工作规则》(秦公办〔2021〕5号),对党委会议相关事项再次进行明确。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已完成)

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民主生活会规范化水平。二是党委书记强化对民主生活会审核把关,本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原则,提出“有辣味”的相互批评意见,战斗性不强、指向不具体的批评意见要在会前审核中及时提出意见,敦促整改到位。三是在4月29日召开的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6月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逐人严肃认真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切实保证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并将以此为样本长期坚持。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营造清爽干净的执法(办案)工作环境不够重视”问题。(已完成)

市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对支持依法独立办案“三个规定”进行自查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实行月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学习教育的通知》等通知,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个规定”学习教育活动文件选编》印发给每名民警职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职工领会省厅通知精神,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好《三个规定文件选编》,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专门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三个规定”,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将中央“三个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传达到每名民警,统筹部署,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到位。开展“三个规定”基层宣讲,重点讲清“三个规定”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重大意义以及抓贯彻落实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以适当形式公开承诺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上率下,带动全警严守“三个规定”。目前,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已由市局督察支队牵头负责。

3. 关于“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使命有短板”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一些重点类型、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成效不佳”问题。(已完成)

一是将平安建设纳入全年公安机关“6201”重点任务。二是定期分析刑事、治安案件发案走势,研判规律特点,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措施,强化防范打击,积极压降发案,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三是精心组织开展“港城利剑-2021”严打整治统一行动、“破小案、保民生”专项会战和推进新型网络犯罪合成打击、“五进五创”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四是研究建立“小案快侦、抢案必破、盗案多破、有赃即追”的打击盗抢犯罪新机制。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积极协调、督导有关县级公安机关调配警力,做强基层,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彻底消除3人所问题,并且全部达到或者超过5人。二是成立城区警务站建设工作专班,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主动报告,积极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和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三是按照“一基三化”(完善基础建设,深入开展警务智慧化、勤务规范化、运行高效化)的提升要求,制定了《秦皇岛市公安局城区警务站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详细规定了各建设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以及完成时限。四是27个警务站全部开展24小时执勤;大部分警务站安装交通违章自助处理终端或者交警在警务站内对违章处理情况驻站办公。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全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指导不力,致使我市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检测评中失分”问题。(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流浪犬的收容清理。自《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累计收容清理流浪犬、无主犬和弃养犬716只。二是持续加强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组织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显示屏、广播,以及张贴宣传海报、通告等方式开展社区宣传,不断提高养犬人的守法意识。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依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教育4次。三是开展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有序开展犬只登记办证和年检工作,不断提高办证数量。今年以来,累计新办理《养犬登记证》1946个。四是依法从严查处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遛犬不束犬链、饲养动物(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今年以来,累计警告并处罚款336人。

4、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有差距”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尚未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问题。(基本完成)

按照职能相近、就近整合的原则,完成了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的意见,待省厅机构改革确定后,第一时间改革到位。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推进缓慢”问题。(已完成)

一是抽调人员成立专班,制作建设时间推进表,倒挂工期,争取早日建设完成。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审批局、发改委、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尽快取得建设手续,抓紧进入施工阶段。三是精细规划设计,借鉴经验,少走弯路。四是加强与省厅沟通的同时在技术和政策层面争取省厅支持。五是将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列为市局党委年度“班子工程”,强力部署推动。六是精心谋划,强化组织,强力组织跑办和项目启动工作。七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与省市部门协调解决资金和技术上的难题。目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已于2021年5月19日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关于报批秦皇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的函》待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于2021年6月3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秦皇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防工程申请建设人防物资库的请示》待市政府批复。批复后,秦皇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将按照批复精神全力开展各项建设准备工作,强化督导加快步伐尽快动工。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党委委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已完成)

一是在2020年度考核时,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责报告内容。二是在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时,明确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委班子集体、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发言重点内容,并长期坚持。三是市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提交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对未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提醒补充完善。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已完成)

一方面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根据省厅《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规范交通违法罚款罚缴分离工作的通知》要求,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于2020年4月13日起停止办理现场缴费业务,违法当事人可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自动终端、互联网12123、银行APP、支付宝等缴费渠道进行罚款缴纳。另一方面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主动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在大厅内安排专门引导群众办业务的导办人员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效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求真务实精神欠缺”问题。(已完成)

5月中旬,在全市派出所等级评定中,政治部会同治安支队组成联合考核组,深入各县区基层派出所,对派出所警力配置、值班记录、公开栏等信息台账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发文件搞形式主义”问题。(已完成)

针对《全市法治公安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中出现的表述问题,目前已进行调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制定印发《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支部2021年度“三会一课” 和主题党日活动总体安排的通知》(秦公党〔2021〕28号)、《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秦公党〔2021〕45号),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 3月23日举办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政治轮训暨暑前大练兵第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规范化填写等进行专题辅导,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队伍;4月19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年度第11次党委会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报告;5月26日至28日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学习笔记本进行了抽查,并发布了《关于对党员学习笔记本抽查情况的通报》,对检查到的问题立行立改;6月11日,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的报告》;充分利用公安科技信息和网络技术资源,有针对性地研究如何创新党建工作,从党建品牌入手,力争打造一到两个全市或者本行业叫得响的党建品牌。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一是严格按照组织隶属关系,要求直属分局和部门党委、总支,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二是举一反三,明确要求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在年底对各所属支部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每年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题研究,按时上报专题研究报告;三是6月15日下发《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总结的通知》,及时掌握各单位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四是每年分年中和年底两次组织开展基层党建自查自纠,其中年终考核,除了党组织书记述职外,还要对党委、总支对支部换届、考评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五是在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中,要结合本职工作,更多的突出公安机关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济危扶困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重点组织交警、派出所、110等一线民警积累日常警情、突出主要事迹、选树典型人物,组织党员民警开展献爱心、义务献血、植树造林、为贫困家庭送衣物等有声有色的便民利民活动。3月30日,市局组织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5月7日,建立“警营爱心捐助驿站”,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捐助”活动7批次。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全警在办实事上下功夫,推出30项民生实事。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局工会组织建设不重视”问题。(已完成)

为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2020年11月已配备市局工会主席。2020年12月23日,市局组织召开了工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实行差额选举,经无记名投票,选举出11人组成市局工会第六届委员会;3人组成的市局工会第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组成的市局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任期为五年。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与新时代锻造‘公安铁军’的要求有差距”问题。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将此内容纳入教育整顿必学科目,确保学深悟透,落实到位。二是自市委巡察工作以来,市公安局共调整了3批科级领导干部,全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具体为涉及分局的在分局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推荐,涉及县级支队的在全体支队中层以上干部推荐,涉及正科级单位的在全体民警范围内推荐,确保民主推荐工作的科学性、广泛性、代表性。三是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长期坚持,加强向市委组织部的请示汇报,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走样。四是截至今年3月,市公安局完成了3批次103名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工作,市局机关各部门“双正职”和直属分局班子成员已基本配齐,其他空缺职位拟分批次配备。因市县换届,市委组织部通知:与换届无关的职务调整、职级晋升全部冻结,因此,科级空缺职位选拔配备工作暂停。下一步我们将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尽快将空缺职位配齐配全。五是根据借调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结合空缺职位情况,开展干部交流和选拔工作,履行任职程序,改任新职务,目前已经整改完毕1人;针对其他8名借调干部,提出了职务调整的意见,待换届结束干部调整解冻后,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借调工作审批程序,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长期借调。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的,严格审批,到期归位。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警教育培训力量薄弱”问题。(基本完成)

今年,在公安机关内部挑选政治过硬、专业突出、经验丰富、作风务实的同志充实到培训支队支队长和政委岗位,提高了培训支队班子活力。因培训支队培训任务主要集中在春、秋两季,专职教官数量太多会导致警力浪费。因此,在原有专职教官的基础上,市局从各警种部门精选实绩突出、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官60余人,丰富了教官队伍,改善了教官年龄结构和专业层次。目前,教官队伍完全胜任培训工作需要。

3、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扛得不实”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执纪监督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已完成)

2020年11月选拔配备了机关纪委书记并对刑警支队空缺的纪委书记进行补充,从相关部门抽调了5名民警补充到机关纪委,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全市新时代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更加注重理论武装,坚持铸警育魂。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引导全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着眼于理论的灵活运用,着眼于对实践问题的理性思考,着眼于推动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改革发展中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要更加注重组织建设,坚持强基固本。紧紧围绕 “十四五”时期公安中心任务谋划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党委班子要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德为先、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用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刚性,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三要更加注重争先创优,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立足岗位求发展、聚焦任务敢作敢为,在做深做透调研的基础上把握特点规律,提出创新开展的思路办法,对当前主抓的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积极挑担子、主动扛责任,依法加大对重点类型、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改革促强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取得优异成绩。

四要更加注重责任落实,坚持管党治警。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处处用党纪条规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严于律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要求,逐条逐项全面落实好管党治党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警工作责任,积极主动监控各类廉政风险,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积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

五要更加注重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成效巩固工作,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面对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举一反三,细化措施、建章立制,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弘扬斗争精神,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尽责;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做守规矩、明纪律的表率,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7月23日至9月23日)。联系方式:0335—3689050(8:30-17:30);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政治部;邮政编码:066001;电子邮箱:gajzzbzhc@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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