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7-28 09:37:46 阅读量:611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将巡察整改当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力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压实政治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3月17日,市委巡察反馈结束当日,局党组向各基层党组织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报》,将会议精神迅即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广泛监督。3月29日,局党组班子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成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曹立新同志任组长,各位副职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局整改工作全面把关、统筹调度,专题研究部署、督导推进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跟踪盯办,先后印发工作提示10期,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全力推动整改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统筹安排。3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一并研究通过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5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汇报,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站在讲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巡察整改要求、研究整改举措、汇报工作进展、谋划下步举措,切实实现了巡察整改工作的强有力统筹。四是压实政治责任。局党组坚持领导班子是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在整改落实中始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发挥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压责任。
(二)建立清单,细化责任,有力统筹各环节工作。一是聚焦反馈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着力从主观意识、党组织作用发挥、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等方面深度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印发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3个方面29个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限定完成时限。二是狠抓整改落实,逐项建账销号。制定的《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将巡察整改工作细化为6个阶段,逐一列清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时间安排、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同时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及时整理归档佐证材料。对于难以立足自身解决的,反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请示,恳请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把问题高质量解决到位。三是加强整改督导,确保高质推进。党组成员与相关责任人谈话12人次,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2人次,加强“四种形态”运用,达到警示教育效果。各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照剖析自身问题,互相监督批评、督促整改。对于因履职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和情况说明。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效。一是举一反三,精准整改。不仅针对巡察反馈具体问题严实整改,还对问题指向的各个环节、领域深度把脉问诊,过筛式查漏补缺,一并加以改正。在整改措施的制定上,务求针对性、操作性强,不仅有力度、有深度,还有广度和持久度,力戒“过关”思想。二是跟踪追责,抓好落实。对于每项问题,认真复核档案资料,对照政策规定,找准违规之处,切实把问题原因分析到位。对于移交问题线索,顺藤摸瓜、查清来龙去脉,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查明原因,持续跟踪盯办。三是制度入手,标本兼治。从问题表象看本质,剖析根源,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眼漏洞空白,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完善了一批制度、出台了相关规定,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站位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大局,立足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五看五不放过”要求,全力开展整改工作。市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局党组具体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8个。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要求落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没有真正做到设身处地地从退役军人的需求出发,主动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业务法规政策的专题学习,运用法律法规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局党组书记、局长曹立新亲自领学和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并先后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作了导学。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之后对照省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紧扣“围绕一个目标,构建六大支撑,完善三个体系,建强一支队伍”,谋划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初稿),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水平。三是分解落实责任。结合省厅年度工作方案,各科室、各单位均立足各自职能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工作方案,方案中各项工作均落实到人头,汇总形成了《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2021年工作方案汇编》并印发全局;细化分解2021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印发了《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创新服务举措。召开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视频会议,对2021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四是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我为退役军人办实事”活动,紧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谋划制定了42件实事,切实把实事办实办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老英雄老革命和烈士遗属关爱帮扶工作方案》,通过种种举措,助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关于“落实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密切关注新形势新情况方面做得不够,缺少主动谋划和创新的工作方法”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一是组织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曹立新出席会议并围绕如何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作重要讲话。二是建立健全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供需台账》,摸清了退役军人个体需求、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据此建立了“三本台账”。三是统筹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了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月份退役)适应性培训班,对48名有就业需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为期3天的就业专题培训。四是瞄准就业需求,对7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涵盖电工、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个专业。五是坚持线上线下“双轮驱动”,举办了退役军人线下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52个、人员需求340个;开展了退役军人网络专场招聘会,270家企业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2160个,累计浏览阅读达3.2万人次;在“快手APP”网络直播间进行两个小时的现场直播、发布招聘信息,3天内5870人次观看、求职,147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周”活动,组织专场招聘会9次,累计367家企业参会,提供2958个岗位,1529名退役军人现场应聘,302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六是坚持内外“双着眼”,与合作企业签订了《退役军人就业政企合作协议工作机制》,分两期组织就业创业指导培训会和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会,印发了《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就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秦皇岛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4个制度性文件,把各项整改措施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整体上质量、上水平。在重点工作发展思路方面:一是局党组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十四五”规划,形成了我市“十四五”规划(初稿),对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重点科室还形成了单体材料,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二是做好全年工作谋划,印发了包含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的《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和《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2021年工作方案汇编》,明确了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措施。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扎实”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9年第6次、12次、13次党组会及2020年第1次党组会,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请假,但因我局新成立,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及工作疏漏,这几次党组会议记录均未明确标注。从2020年5月开始,我局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会议全程纪实制度的通知》要求,记录缺席人员及缺席原因,已整改到位。在此后工作中,局党组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和规范,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自觉主动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每次会议召开前和结束后,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对党组会议的内容、参加人员、会议纪要审核把关,对缺席人员如实记录,进一步提高了党组会议记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学习重形式、轻效果。一次安排的学习内容过多,学习效果大打折扣”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方案,对全年学习内容统筹安排,细化每月专题学习内容,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制作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审批笺》,每次学习内容经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三级审核,确保学习内容符合要求。三是落实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讨要求,今年已开展5次集中研讨,分别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展开,切实提升党组会学习效果。四是抽查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记录及时、详细。
(5)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主要领导与局主管党务工作领导进行警示教育谈话,主管领导深刻领会,在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中从严要求、狠抓规范。二是局业务主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今后过党内政治生活提出要求,随后相关科室召开科务会认真检讨反思,再次对照党章党规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检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进行集中梳理,由局主管党务工作领导与存在问题的两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教育,他们表示将引以为戒,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对本科室人员严格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审核制度,今年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中,党组成员的发言材料均经过了局党组书记的审核签字。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省、市委相关文件,精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局党组印发文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各单位职责,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三是严格落实“一列入四纳入”制度,党组会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1次,听取上半年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分析研判工作风险点,研究部署具体工作。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干部的保密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先后2次保密检查结束后,我局主管保密工作的局领导,涉事人员的业务主管领导,分别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我局向市委保密机要局及时报送了调查报告。随后,局办公室立即组织了全局保密自查,已立行立改。作为重要涉密部门,2021年4月28日我局召开了保密委员会会议,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再次就保密工作提出了要求。6月初指导全局开展了保密自查,制定了《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筑牢了保密防线。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舆论宣传方面存在短板”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网上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自媒体主阵地作用,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工作动态,刊载退役军人业务知识问答、政策解读15期,及时回应了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关切。二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秦皇岛日报》开辟了“致敬清明祭英烈”、“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专栏,发布活动信息14篇,累计在新华网、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及省厅网站等平台发稿110篇。三是加强网下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十百千”选树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先进典型发现、培养、挖掘、宣传工作,树立标杆和榜样,目前已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5名。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内控制度不全面”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提升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特别是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和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健全制度体系。从单位新组建实际出发,收集整理各类规范性文件,辑印《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手册》,从12个方面构建了完整的内控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巡察整体意见和局已有内控制度实际,又制定了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规则》、《会议制度》、《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印章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制度》、《工作秘密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还不够牢固,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氛围还没有形成”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请休假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补缺制度空白和漏洞。二是严格落实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将常用党内政策法规电子数据库由48份更新至54份,统一规范基层政治生活。三是加强制度法规学习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周五党史学习教育日,召开了3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示范班”培训会,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和基础不断巩固。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落实中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过整改,全市第一批81个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于2020年12月30日全部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验收。之后,根据省厅两年内示范型创建全覆盖要求,继续推进全市剩余29个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整改过程中,坚持以“两型”创建牵动日常工作,严格对照退役军人事务部标杆型、示范型服务站创建75条标准,加大培训和实地督导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饱满、高效高质。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分别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培训会和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观摩的形式,解读示范创建检查评分标准,对照先进查漏补缺;二是组织实地督导。先后比照全国示范性创建标准和省示范创建标准,对创建单位开展了两个轮次的督导检查。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收集各县(区)每季度任务清单和完成情况的报告,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业务指导,进一步压实了各级服务中心(站)工作责任。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疏漏”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该信息采集系统为动态实时更新,2020年1月14日问题数据已全部修正。之后,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带头进行业务学习,分析产生原因,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案》,加强对各县(区)人员业务指导,要求各县(区)提高对信息采集系统的重视程度。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修正工作的提示》,严格了采集标准,避免再出现问题。四是加强日常统计管理,严格审核,随时掌握,及时督促,保证数据详实准确。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久禁不绝,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批不严格”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因涉及人员名单根据规定不得公开,故当时名单由相关业务科室留存,报销凭证后没有附人员名单。根据整改意见,由相关业务科室在原始报销凭证空白处注明:“此项开支涉及人员具体名单由我科掌握,不宜公开”。并且进行了签字背书。我局还以此为警示,召开了财务人员培训会,进一步学习了相关规章制度,重申了报销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违反规定发放评审费和违反规定发放绩效奖、取暖补贴,涉及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对此,局党组转发了驻局纪检监察组下达我局《监察建议书》的相关内容,对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局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对责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培训中心收回了违规发放的1500元评审费;局党组按照《监察建议书》要求,印发了《关于规范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的通知》,各单位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针对为公益岗人员发放补贴标准不一:一是要求涉及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劳务费发放情况说明。二是局党组下发了《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统一了局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该问题为我局对两个单位2019年度内审中发现,性质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一是军休二所涉及资金13.69万元,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维修、机构开办费12.36万元,用于支付红警里小区临时雇用管理人员1.3万元。根据局党组决定,军休二所已于2020年10月为该小区引入新华物业公司管理,目前由军休干部自筹资金购买服务。集中整改期间,局主管财务工作领导对时任军休二所主要行政负责人给予警示谈话。二是军休四所支付瑞丰餐饮公司职工社会化保障费用16.2万元。2020年9月1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时任军休四所主要行政负责人全局通报批评,其已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军休四所也已与瑞丰餐饮解除协议,目前通过职工福利费和个人缴费方式解决职工工作餐。针对上述问题,局机关纪委先后两次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规划财务科组织了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加强财务会计制度等专业知识学习,严格财务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关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了解基层情况不深不细”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的次数少,存在指导工作不接地气的问题”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调研报告中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分别与相关局党组成员进行了警示谈话,教育提醒,切实提高了各位局党组成员的思想认识。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大调研”活动的通知》,拟定了调研课题,各位局党组成员分别认领,据此列出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联系安排表》,建立了局党组班子成员携对口科室分包县区制度,明确下基层要求,推进与基层联系常态化。三是根据“大调研”活动安排,各位局领导采取深入一线、集中调度、专题研究等方式,分别深入对口县区、基层单位,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40余次,全面了解退役军人群体诉求和所思所想,深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党史、听党话、言崇军,优服务”活动,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谋划了4个方面69项载体平台,特别是提出为退役军人群体服务的42件实事,扎实解决退役军人群体的所思、所想、所盼。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职责定位出现偏差”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先后与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人社局等单位进行了沟通,查阅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办《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二是据此制定了《关于规范局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通知》,并先后两次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下发,对基层党组织决策前、中、后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准确定位,强化了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保障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关于党组织书记配备问题。局党组调整了驻京工作组人员组成,军休四所书记已回原单位履行职责。由于市、县、乡三级换届,科级干部任免人事冻结,军休三所党总支书记职责暂由所长履行,目前已有干部统筹调配计划,待干部人事解冻后,立即配备到位。二是关于换届问题。军休三所党总支已于2020年12月份完成了换届选举,针对换届不及时问题,三所党总支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了党内相关规章制度,班子和支委作了深刻对照检查。三是关于基层党建规范问题。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利用周五党史学习教育日,组织了3期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党建工作制度规定以及相关制度文件,狠抓局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中审核各基层党支部2020年度支部工作手册,确定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为局机关党支部。二是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出了严肃批评意见,并对今后规范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机关支部书记虚心接受批评,表达了改进工作的决心,《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做到了及时、细致,各项工作提升明显。三是抽查各基层党组织2021年度的《支部工作手册》,督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参照市委“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安排,紧盯问题支部,持续抓好了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
2.关于“支部条例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研究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中收集各事业单位会议记录,结合2020年度党建检查和考核情况,再次进行了重点检查,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二是由局分管党务工作领导分别与四个军休所总支书记进行警示谈话,指出了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各军休所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表态,表示将高度重视和认真规范党务工作。三是注重抓日常。抓严抓实局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用好《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四是在局党组《关于规范局属各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通知》中,明确界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各单位也都制定了《讨论重大事项责任清单》和《议事决策规则》,让会议形式更加规范。五是强化监督,推动长效落实。将在7月份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底党建工作考核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督导调研,对各单位各类会议召开情况及会议记录再次检查,推动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未严格落实组织审核程序”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了解,该所入党、转正支部大会均履行了正常程序,反馈问题主要是由于记录不规范所致。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军休二所党总支向局机关党委和分管党务工作领导作出书面说明,分管党务工作领导对军休二所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二是由军休二所党总支指导二所机关党支部核实情况,对于实际已履行的程序另附页补充完善了会议记录,对于《政审报告》中出现的错误,也及时进行了更正,并对全过程资料再次过筛检查,确保不遗留其他问题。三是军休二所机关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机关党委组织基层党务“示范班”培训,分专题学习党建工作规章制度,目前已开展4期。
3.关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推动人员能力提升方面措施不足”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制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全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统筹安排。二是以退役军人事务部微视频为蓝本,接续组织3个轮次的“夯基固本、比武练兵”活动,通过每天印发知识点和微视频、分阶段定期闭卷考试、知识点辑印成册印发全局等办法,提升干部队伍业务水平。三是对新接收的军转干部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压担子、指路子,自4月份开始,安排13名新进军转干部轮流到北京信访值班,在艰苦复杂岗位锻炼干部,力促年轻干部尽快适应工作要求。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层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未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全局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积极想办法加强中坚力量建设。正科级领导干部中,组建之初同职转任5人,后从市直部门调入任职2人。所缺配的3名中,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中选择并经局党组研究牵头2人,空缺1人,现由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科长牵头履行相关职责。缺配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12月26日挂牌成立,转隶人员中除县处级和正科级领导之外只有2人,可选择余地不大;二是近3年部队转业或基层遴选的共13人,工作经验尚与胜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存在差距;三是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必须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巡察整改意见提出后,局党组从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出发,通过选派干部到北京值班、驻村帮扶等方式,让干部在一线摔打、艰苦岗位锻炼,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搭建成长进步平台。下一步,将统筹考虑,积极谋划,强化舞台作用,物色合适人选,稳步有序配齐配全。
4.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了《公务员回避规定》,准确掌握了任职回避规定。二是局党组书记与人事科科长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严格了局党组会议有关制度,层层把关,今后杜绝任职回避违规现象发生。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不严格”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带领人事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全面准确把握要求。二是局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对具体从事出入境证件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三是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审批工作的提示》,对全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申请备案、签字审批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四是已对全局工作人员持有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共计54本集中收缴管理。
5.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标准不高、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业务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工作中未形成从计划安排、有序实施到验收总结的完整闭环”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9年的就业创业意识培训工作结束后便已组织了考试,并向合格人员发放了《创业培训合格证》,只是该证件由市人社局负责发放到本人手中,我单位未予存档。二是历年培训都下发举办培训班的通知、编制学员手册、精心组织培训、发放结业证书,制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就业跟踪台账》,对于每一位被培训人员基本信息、就业创业意愿、就业情况和就业单位名称、地址及岗位进行全流程跟踪。三是进一步规范程序、培训内容,在已经开展的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工作中形成了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发放合格证书、举办专场招聘会、就业跟踪的完整闭环。四是2021年组织了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和就业“双选”对接会,进一步提升就业率。
(2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决议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此问题指军休三所对其综合服务楼运动场改造工程未逐项落实局党组会议要求及无审批支付工程预付款问题。该工程2019年7月1日开工,7月30日竣工,总造价22.64万元,7月3日支付工程预付款16.03万元,11月完成结算评审,12月5日支付工程尾款6.61万元。经核实,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工程当时进行了三方比价、履行了议定程序,但未形成会议记录,局党组已要求军休三所补充完善议定程序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军休三所与施工方于2021年4月12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保修期5年。三是局主管财务领导与军休三所原任和现任主要领导、所现任主要领导与所相关财务人员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讲清了规矩、明确了要求,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四是日常工作中,对各科室、单位资金使用项目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我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审批付款手续。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军休三所未按规定时间召开总支部支委会,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军休三所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二是局党组印发的《关于规范局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通知》,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堵住了廉政风险点。三是参照局党组做法,局属单位制定了《讨论重大事项责任清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中研究决定。四是在日常工作及年底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中,将加强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的检查,切实规范各单位议事规程。
立行立改问题处置情况: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3件,推动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不规范、机关党委发文不规范、党组会记录不规范3个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中心工作,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增强“四个意识”,以巡察整改推动政治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树牢“四个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改革发展大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锤炼党组政治能力的重要契机,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六稳”“六保”任务中检验和提升政治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找准新形势下创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发挥好局党组核心作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统一思想、强化意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水平提升。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从党史中总结经验、汲取力量、自我提升。
(三)持续不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各项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整改完毕的,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对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7月23日至9月23日)。联系方式:0335—5805857(8:30-17:30);邮政信箱:海港区迎宾路92号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tyjdb2019@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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