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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4-07 16:57:37 阅读量:11021

根据市委部署安排2021年4月8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0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住建局把整改落实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内监督的一次重要契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上来。

(一)统一思想,第一时间研究部署

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临时负责人代表局党组作了表态发言: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专题研究,迅速整改,即行即改,举一反三,深刻整改,并完善发挥长效机制作用,狠抓整改和工作落实。10月28日,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传达了十二届市委巡察“回头看”集体谈话会议精神,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再学习,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强化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提升政治站位。

(二)压实责任,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我局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临时负责人任组长,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组副书记牵头常务工作,结合分管工作抓好协调推进;局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头落实,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整改任务。通过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学习,逐条研究,我局整理总结出7个方面13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限期整改。2021年11月23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了2021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存在问题,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共性问题全部认领并制定了改进措施。

(三)一岗双责,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促整改

局党组班子成员高站位、深剖析、细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从党组负责人做起,从领导班子做起,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更深层次、更大力度贯彻落实整改举措。局党组临时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组织专题会研究,牵头拟定整改措施,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坚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班子成员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具体任务,齐力营造出全系统整改、全员整改的浓厚氛围。局党组临时负责人先后9次对公租房、公车管理、政企不分等具体问题进行调度,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了问题的整改。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督导调度工作,共下达整改工作提示单15件,分别于11月30日、12月27日集中调度巡察整改情况,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指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2022年1月11日,新到任的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于1月24日召开的局党组会上,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举一反三,高标准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我局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12个,基本完成1个。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组织领导不够严密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巡察整改‘缺环漏项’”问题。

(1)针对“没有将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不系统,就事论事多、剖析原因少;集中整改期满后,没有组织专题调度,未对整改的问题是否反弹回潮进行督导检查”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成立整改专班。10月28日,召开局党组第26次会议,专题研究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要求对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制定完善方案,逐项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具体举措。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程序规定,在时限内高标准完成整改动作,并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查摆自身问题。

二是党组会上对反馈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11月8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11月18日,召开了局党组第31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剖析原因要深刻要具体,做到举一反三。每名班子成员要深入查找问题分析问题研究举措,形成个人剖析材料。局党组负责人把关,逐个谈话,深入查摆。11月16日,印发《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直属机关纪委联合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直属机关纪委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11》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起对违规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的政治氛围。

三是修订完善局党组《党组工作规则》,组织专题党组会进行调度会。11月9日,局党组修订印发了《党组工作规则》,并抓好贯彻落实。11月30日下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对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逐个逐项了解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对个别单位落实缓慢进行督促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指导。12月2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调度会,逐人逐项听取了整改情况汇报,对个别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了提醒。

(2)针对“整改规定动作‘缺环漏项’。局党组未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而是将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2018年1月反馈巡察意见11个月后,在市委巡察组督导提醒下,才于12月底补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中共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安排,11月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1月12日,向有关单位印发《关于征求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的函》,向局属单位印发《关于征求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通知》。11月12日至11月18日,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四必谈”要求,广泛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11月15日和11月18日,两次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学习内容。11月18日,汇总意见建议,其中对局党组建议32条,对局领导班子建议10条,并于当天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第31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11月19日,形成局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局领导个人剖析材料。党组会对班子材料进行研究,局牵头负责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进行把关。11月23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进行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自我批评。11月26日,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021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并上报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

(3)针对“追责问责不及时。2018年1月反馈市政办违规问题后,局党组迟至2020年9月,才对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的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再学习。11月18日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学习,进一步掌握有关规定,并表示按照程序规定严格规范追责问责的执纪行为。

二是开展执纪人员业务培训。11月24日下午举办了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执纪人员培训。局领导开班动员讲话,学习了省纪委第九次会议决议,传达学习了2021年度市直工委纪检监察工委组织的市直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实训班内容,学习研讨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安排部署了网课学习6课,同时对交流体会进行了部署安排。12月1日,对学习成果进行体会交流,通过学习研讨和体会交流,教育执纪人员,严格执行《条例》,对发生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提升了纪检干部和执纪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2.关于“认领反馈问题不主动不全面,举一反三抓整改有欠缺”问题。

(1)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没有主动认领共性问题并进行整改。在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2名党组成员仅各自认领了个人及分管单位‘点名点姓’反馈问题,对4个班子共性问题,均没有主动认领、进行对照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涉及人员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重新认领任务,做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拟制巡察整改剖析材料,对共性问题、个性问题主动认领,剖析原因,制定了改进措施。三是党组临时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审核把关。11月19日,党组会对班子材料进行研究,局党组临时负责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11月23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进行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自我批评。

(2)针对“事企不分问题仍然存在。2018年,局党组对反馈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问题进行了整改,但2019年机构改革期间,未举一反三进行整改,至巡察时,仍然存在事业编制人员担任企业法人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21年11月5日,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关于事企不分问题,其实质是“企业兼职问题”,问题清楚,确应进行彻底地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立相应的规范性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工作中,一手抓局系统类似问题的核查工作,一手抓建章立制工作。对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11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企业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在企业中兼职,以长效机制和制度杜绝兼职问题发生。通过对局属企业全面排查,我局除物业服务中心某同志在泽惠公司兼职外,不存在其它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职问题。

三是严格监管,防止违纪问题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虽然对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非领导人员,未做出明确规定。但“不能在企业兼职”的方向上是明确的。2021年12月,原主管棚改工作的副局长调离岗位,市政府调整棚户区改造工作,改由海港区主管副区长负责,因为泽惠公司涉及棚改资金数额巨大,棚户区改造任务重,前后交替之际,需要一定时间交接和熟悉。因工作需要,并鉴于相关文件未明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普通职工兼职问题,局党组决定暂保留物业服务中心某同志在泽惠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但其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不得在泽惠公司领取薪酬。

(二)关于整改实施不够扎实方面

3.关于“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然不严格”问题。

(1)针对“党建责任意识不强。2018至2020年,召开93次党组会,仅在2020年4月研究了一次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没有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采取加强党建工作、促进全面建设的有效举措”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党组工作规则》。12月20日,局党组会研究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务必把局《党组工作规则》落到实处。二是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进行阶段性讲评,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举措。12月30日前,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党组织向局党组报告了“一岗双责”报告,局党组临时负责人亲自把关,并于2022年1月11日年度民主生活会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对党建工作形势进行分析,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然有欠缺。2018至2020年3年时间,党组仅两次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2019年,9 名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未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学习局《意识形态实施方案》。12月20日,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实施方案》进行了学习研究,完善了领导小组机构,并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研判,全年共研究2次。12月18日,向市意识形态办公室呈报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报告,落实了一年一次的报告制度。

二是按方案要求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1月17日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政负责人对报告材料审核把关,全部通过。

(三)关于整改成效不够巩固方面

4.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责任压的不实,压力传导有空档”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检视整改问题不扎实。市住建局领导班子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中,没有落实‘尽快惩戒一批物业服务企业’等整改措施要求,仅于2021年1月转发了《河北省房地产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至巡察时没有实质开展此项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下发通知,在系统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二是对一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惩戒。6月23日,印发《关于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导各县区督促已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省住建厅注册登记,严格把关评价条件,及时开展信用信息评价,向社会公布。11月26日,印发《关于严肃落实<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监管办法>的通知》,督导各县区严格执行文件,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市住建局政务网公布。进一步完善了《秦皇岛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12月底报送到市政府,待审定后印发实行。及时采取信用信息管理约束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惩戒。12月2日,印发了《关于省重点工作大督察组检查发现物业管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对青龙县龙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信用惩戒,列入房地产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取消市级“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评选资格。12月 3日,指导海港区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大会,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2)针对“督导检查力度不大。对下属单位的压力传导仅停留在会上部署、动员强调、文件要求上,开展主题教育‘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打通,2个党支部均未按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11月22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局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回头看检查的通知》。11月22日-12月9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二是对两个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12月8日,党组副书记约谈两个支部书记,督导两个个支部对主题教育补充完善,规定时限内完成既定动作,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5.关于“巡察整改走过场,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针对“落实整改措施打折扣。党组没有按照整改措施要求,重新学习研究《关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的意见》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对既定文件进行补学。把《关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的意见》列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集体讨论分析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二是举一反三拓展学习内容。11月15日和11月18日,利用两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学习内容。

(2)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仍然缺少辣味。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上,2名成员对党组书记的批评为‘对住建产业的发展关注不够’‘调查研究不够’等工作建议”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党中央、省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强调,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自觉意识。二是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局领导班子和每个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阅把关,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个人剖析材料,增强自我剖析的深度,做到见湿见干,揭短亮丑,体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力度。三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细化民主生活会程序步骤,特别是在相互批评环节,必须做到一人一议,直接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点出在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的危害,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能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能以部分班子成员代替其他人提意见。

(3)针对“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仍然不认真。仅对4台公务车辆做全值折旧处理,至今未作资产核销”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核实4台车具体情况。通过走访原市建委、原建安总会、原城建局等单位人员,到市公安交警支队调查车辆历史档案,查阅历史固定资产台账,询问相关企业负责人,基本摸清了车辆情况。上述车辆购置年代久远,由于当时政企不分、购置车辆渠道缺少限制,车辆存在相互借用、底数不清、报废手续不全等情况。原市建委、原市建筑业总会、原市城建局机构改革时,对上述车辆处理不规范,将本可不记入当时资产账的车辆登记入账,给后续处置带来矛盾。

二是积极做好资产账目核销工作。按照资产账目核销规定,我局积极跑办上述车辆报废手续,在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办、市交警支队的指导帮助下,已为上述车辆出具了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多次召集会议对历史遗留车辆处置问题进行研究,相关工作得到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三是拾遗补缺,抓好后续工作。下一步要对相关审批表的笔误进行修订,达到资产处置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补充资料,联系相关当事人提供说明、签字确认。召开局党组会,对上述4台车辆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形成最终处置意见,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作资产核销。

6.关于“政策规矩意识不强,制定、执行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符”问题。

(1)针对“部分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符。住建局2020年制定的党组会议‘三重一大’制度关于到会、开会人数的规定及关于重大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11月9日,局党组修订印发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对部分与上级规定不符的内容予以纠正。二是把《“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11月15日和11月18日,两次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三是举一反三,对新修订制度、规范等要广泛征求意见,或试行,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仍然有差距。时任党组书记落实党组会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2019年8月、11月党组会研究中层干部调整时首先发表意见;2020年11月党组会研究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事项,直接提出人选,与会班子成员未充分表达意见”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把民主集中制有关政策和要求安排在局理论中心组进行学习,对党组负责人进行提醒;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流程,每次组织会议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并监督实施。

(四)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方面

7. 关于“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有差距,党史学习教育‘上温下冷’”问题。

(1)针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到位。2020年5月以来,局党组既没有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委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会议、文件精神,也没有结合我市住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问题。

整改措施:

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党组会时间学习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结合目前所开展的工作查漏补缺。

一是利用党组会时间学习会议、文件精神。2021年12月28日局党组会对中央、省市委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二是党组会进行补议。2021年12月28日局党组会上补议了《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会后印发;三是结合目前所开展的工作查漏补缺。2021年12月29日印发了《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局方案中涉及的责任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六稳”“六保”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氛围不浓。住建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没有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基层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还没有形成,部分党支部没有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个别党支部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没有开展任何活动”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对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行党组会补审。12月22日,党组会第33次会议对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行补审。二是在局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11月2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检查的通知》,在局系统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浓厚活动氛围,再掀主题教育新高潮。11月29日至12月8日,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重点督导相关单位按方案要求开展好教育活动。12月8日,党组副书记对相关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责成部分党支部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未写入年度工作要点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个别党支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既定动作,通过检查已经整改完毕。

8.关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不力。2020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18项重点工作考核中,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等2项工作,分别列全省倒数第一、倒数第三”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省、市重点工作台账,由局党组每月汇总通报,对进度靠后的及时提醒。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重点工作及时调度,推进落实,实现增比进位。

二是完善制度,推进工作质量。通过每日例会、增加施工力量、抢夺工期等方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对《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了18条新的裁量基准,进一步明确了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适用情形,规范了建设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加大对县区工作指导力度。针对县区行政处罚工作存在的规则不完善,程序不规范,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局主管局领导重点对县区落实七部门《关于建立违规违建项目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导,推进全市建筑稽查工作的整体水平。

目前2020年度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完工,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率先开工率、完工率及群众满意度达标率等指标全省排名第一。我市参加中共河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的我为群众办实事“老旧小区改造”主题电视擂台赛,获得全省第二名。2021年度全市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工作,行政执法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2)针对“破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难题不到位。住建局面对群众关切的物业管理方面问题主动作为不够,没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推出切合实际的物业收费标准、小区公共停车位管理、住房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等操作性强的规范化制度”问题。

具体问题①:关于“物业收费标准”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协调,积极推进。按《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五)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之规定,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应由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是积极研究反馈市发改委相关意见。10月26日、11月23日,市发改委先后向我局发来关于征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我局组织职能科室对该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研究,并及时反馈了修改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市发改委相关科室沟通,掌握文件出台进度信息。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群众利益。经过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前,于11月9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延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效期限的通知》文件。

具体问题②:关于“小区公共停车位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

《民法典》对此问题已经明确。我局及时督导各县区(管理权限已经下发各县区)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民法典》第275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276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规定内容。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具体问题③:关于“拟制住房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修订规范化制度。自2020年8月份,我局开始组织修订《秦皇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颁布实施,其中对公维的使用等条件有较大的调整;2021年4月底,《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结束意见征集,但至今还没有颁布实施。我局组织修订的《秦皇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稿已经成稿。因上位法没有颁布,《秦皇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时不能定稿。二是简化程序,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为方便百姓申报,11月1日,我局协调印发了《关于调整公维使用业务相关要求的通知》。12月20日,市房屋维修服务中心根据《民法典》《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已经明确的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起草了《关于对<秦皇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建议》;12月21日,为规范公维申报制度,对申报条件、流程、资格、要件等逐项进行了梳理,印发了《关于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主动,存在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11月15日和11月18日,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学习内容,学习“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统一思想。二是局党组负责人亲自督导。要求班子成员于12月30日前向局党组报告“一岗双责”履职报告,局党组负责人亲自把关,对存在问题进行提醒教育。三是听取专题汇报。2022年1月11日局党组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2)针对“监督检查不到位。以转发上级文件代替日常监督检查,2019年住建局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但没有结合实际开展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较少且不认真”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执纪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11月24日下午对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执纪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监督。为加强日常检查制度落实,确定责任人,明确规范规则。12月16日印发了《局机关党委关于督查工作的通知》(秦建党委字〔2021〕37号),两节期间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加大日常工作纪律监督检查,重点对办公秩序、工作日饮酒、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

(3)针对“执行政务处分相关规定不规范。2020年1月,党组会滞后一年多,才研究1名党员干部行政降级处分应于2018年11月期满解除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执纪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11月24日下午对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执纪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对局系统政务处分案件进行回头看。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机关纪委对局系统现有政务处分所有案件进行了核查,没有超期问题发生。

1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仍然不充分。日常监督检查不经常、不深入,驻在部门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巡察反馈会后,根据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积极协调推进,加强配合督导,从大局出发,合力做好监督对象的整改提高工作。11月25日,向市住建局党组制发了巡察整改工作提示,要求局党组提高站位、带头整改,列账销号、扎实推进,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是组织检查,推进整改。成立监督检查联合领导小组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11月16日向驻在部门制发《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直属机关纪委联合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11 月22日至12月9日对局机关及下属17家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向局党组做了通报,对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以“钉钉子”精神严肃对待,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联合监督检查形成了震慑,助推了驻在部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三是开展违纪案件“回头看”。对驻在部门2019年以来违纪案件开展“回头看”,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分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补短堵漏防患,巩固工作成效。

四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坚持组务会集中学习制度,利用组务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通过内部培训,不断提升全组同志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2)针对“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不够,没有主动发现并纠正党组会议事规则、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020年10月党组会议研究解除干部行政警告问题,与行政警告处分期满自行解除的规定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突出重点,建立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组长专门在党组会上组织集体学习,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督促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二是监督规范会议程序。依据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驻在部门实际,督导建立“四个台账”,即本单位大事台账、上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台账、党组会议题台账、行政办会议题台账。严格规范会议程序,要求机关党委先行收集会议议题、建立台账,班子成员会前充分酝酿,确保会议实效。

(六)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依然禁而不绝方面

11.关于“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2020年6月两笔支出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申请党组会对两笔开支进行补议。12月28日局党组会对2020年6月两笔支出进行了补议。二是提醒主管局长严格履行职责,严格“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严格财务审核制度落实。三是加强纪检监督,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

(2)针对“三公经费使用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住建局2019、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均为零,会议费和培训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额相差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12月29日编制完善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纳入局内部控制体系; 11月26日下达《申报2022年会议、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机关各科室按工作需求编制单位会议、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按要求开展工作和预算支出;二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并严格落实。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针对局“三公经费”使用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问题,主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要求其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2. 关于“履行监督监管责任不到位,所属单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盲点。抽查发现2018年收入存在白条现象,有避缴税款、少列收入、资金失管等风险;个别企业存在避缴个人所得税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21年11月18日在局九楼会议室,召开了局内部审计工作部署会,下达了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的通知,并委托秦皇岛市衡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哲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2019年初,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住建物业服务中心(原秦皇岛市房屋维修管理处)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过审计,并于2019年3月1日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秦皇岛市东华物业管理处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物业服务中心自2019年起,规范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等经营性业务划转下属秦皇岛市东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已不存在使用收据入账情况。2021年11月22日,我局委托审计单位对物业服务中心开展全面审计工作,正式审计报告尚未出具。2020年秦皇岛市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曾经对市建筑设计院做了2019年度财务审计,审计结论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19年4月之后,市建筑设计院奖金和工资全部由院出纳转给银行代工发放,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谨奖金发放流程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2021年11月22日,我局委托审计单位对市建筑设计院开展全面审计工作,正式审计报告尚未出具。

二是完善局内部控制体系。委托中哲会计事务所制订局《内部审计制度》,并于2021年12月30日向局内印发,把内审制度纳入内部控制体系。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针对局财务管理存在盲点问题,主管领导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做了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避缴税款问题发生。

(2)针对“存在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问题。某下属单位虚增成本、虚减利润,2019年12月31日,在其它应付款中,无依据计提业务成本,于次年5月逐步冲回。2020年又三次在其它应付款中无依据计提业务成本”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21年11月18日在局九楼会议室,召开了局内部审计工作部署会,下达了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的通知,并委托秦皇岛市衡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哲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完善局内部控制体系。委托中哲会计事务所制订局《内部审计制度》,把内审制度纳入内部控制体系。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针对局财务管理存在盲点问题,主管领导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做了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企业法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类似问题发生。企业法人代表约谈了相关责任人,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谨奖金发放流程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依然偏软方面

1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仍然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机关党委及主管领导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督导不力。有的单位没能针对局党组部署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题开展活动,有的单位年度工作安排照搬照抄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19年7月,某下属单位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张某入党时,参会党员没有超过全体党员半数”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11月24日下午对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局属单位党务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教育,对相关问题进行强调和解疑,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对涉及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12月18日,局党组副书记对涉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各单位加强党建工作力度,督促存在问题按规定时限整改落实。对某下属单位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退休党员未到会问题进行了核查。2019年6月27至28日,支部工作人员经与退休党员电话征求意见,9人一致同意接收某同志成为预备党员,并提供本人书面签字意见材料,要求支部在会议记录本中予以体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程序,利用年度考核或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深化整改成果,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

 “两个确立”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论断、重大贡献,对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识、统一行动,不断把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推向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作用。要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新高度,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上来,引导和带动全局党员干部群众形成“学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氛围,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指示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住建人”新气象新作为。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着力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全面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力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监督机制;要发挥好局党组作用,下大力抓班子、带队伍、扬正气、鼓干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打造政治过硬、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住建干部队伍,提高全局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推动其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全面落实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组运行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党组议事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确保各项工作在监督下运行。要把“干部队伍存在休闲文化心态”作为长期整改任务来抓,局党组“一把手”亲自把关,建立班子成员个人台账,定期进行检视,对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发生的严重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加强对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强化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抓好“三会一课”、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不断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会议记录不统一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加强业务辅导,不断强化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深化意识形态常态化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形成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保证系统内干部干净担当

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压实抓思想、抓作风、抓工作、抓廉政的政治责任。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对漠视群众利益、不担责不作为、无视制度规矩的问题坚决治理。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发挥执纪利剑作用,坚决同一切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局机关纪委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及时处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不断推进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建设,在系统内形成遵规守纪、干净担当、守法有责的浓厚氛围。

(五)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推进重大民生工程

要始终不渝坚持人民至上和为民造福,自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聚焦本部门主责主业和群众“急难愁盼”,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滚动实施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力推进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站在新时代、新起点,牢固树立全局思维、改革思维、创新思维,对年度工作进行再审视、对目标任务再确立,统筹抓好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等工作,进一步抓好为民工程、严格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不断开创住建事业发展新局面。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盯巡察整改问题不放松

通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将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将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局党组和各项工作运行规则,全面提高全局系统工作水平。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与住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抓实理论学习,筑牢思想基础,加强舆论宣传,巩固壮大主流阵地,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领导权和话语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不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为我市住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2年4月6日至6月6日)。联系方式:0335—3063852;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79号;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szjjdb@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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