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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0 10:22:54 阅读量:26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进行了专项巡察,7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班子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针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对我局进行了一次“把脉会诊”,也是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我们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广大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大会后,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政治担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推进等各项工作。7月17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党组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了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要求。8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三)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举措。局党组主动厘清问题、压实责任,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事项完成标准和时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落实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改任务,自觉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决不敷衍走过场。

(四)落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局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逐条逐项听取并研究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其他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传导压力,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整改落实督导调度制度,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每周督导提醒,实时跟进。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明确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绩效等考核中,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机制制度问题,一方面研究制定了“当下改”的措施,另一方面不断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对照法律法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办事流程、检视责任死角、修正工作规范、完善程序漏洞,建立了责任明确、流程规范、操作性强的长效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了涉及耕地保护、执法巡查、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使用管理等共12项规章制度,为实现“程序更规范、运作更高效、服务更优化”的机关建设目标提供了有效保障,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20条问题,已完成整改20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违法违规占地方面的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保护耕地的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用新时代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够。2017-2019年局党组会未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摆在学习首位。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掌握不扎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进一步深化“资源规划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相关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三定职责、本专题特点为主题,开展资源规划大讲堂专题讲座,目前已完成8个专题授课。二是8月10日局党组组织民主生活会前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指示批示,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工作、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三是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并进行了研讨交流活动。四是制定学习计划,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最新论述。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耕地保护的政治站位不高。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不深,未站在守住全国最宝贵的18亿亩耕地资源的高度,去珍惜爱护本市耕地。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提出‘两个绝不能’(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意占用)学习研究不深不透,局机关主要业务科室中层以上36名干部中有61%对土地红线内涵和全市耕地保有量不掌握,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牢固;在落实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上差距较大,2017-2019年全市有7550亩耕地(其中基本农田115亩)没有保护住。海港、抚宁、昌黎、卢龙、青龙等5个县区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力被河北省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点名列出”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紧急通知》;建立了关于乱占耕地建房专项工作群,及时传达了各项重要会议精神;各县区局已在各村政务公开栏、人员密集场所、各交通要道粘贴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画。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印发了《秦皇岛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修订方案》和《秦皇岛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底排查工作。二是9月3日,冯志勇副市长在市政府6334房间就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约谈了海港区、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青龙县等5个县区;海港区、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五县区基本农田保护不力限期整改类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三是结合资源规划大讲堂,每周开展业务课堂学习,已完成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学习。转入常态化学习,长期坚持。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发展经济和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中,土地供给侧立足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不充分,对一些增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不严,有的县区资源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还存在‘违法违规占地较多是因为本地经济发展得好’的错误认识,把发展经济当成没有保护好耕地的借口”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区对每一宗批而未供土地摸清底数,分析原因,建立整改处置台账,并全部录入监管系统。按照省厅要求及时上报经书记、市长签字的整改台账。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批而未供处置迎接省人大执法检查的通知》,对今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目前已经完成2880亩,完成任务进度要求。二是实行差别化用地指标安排办法,在向各县区分配计划指标时与供地率进行挂钩,根据各县区供地情况,以其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指标的依据。三是实行申报新增建设用地县区承诺限期供地制度,要求各县区资源规划部门严格审查供地条件,具备供地条件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要由县区出具能够按期供地的承诺。

2.关于“落实省市有关违法违规占地方面文件精神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带头学习土地法、城乡规划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够。尤其是国土与规划合并后,对涉及原来两单位的业务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局党组会定期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制度;二是落实学法制度,严格按《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进行学习;三是8月14日和8月21日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刘勃对新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进行专题辅导讲课,不断提升全员法律政策素质;四是认真组织学习和研讨交流,确保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五是进一步细化学习培训计划,制定新土地管理法学习培训工作方案,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专家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定期测试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土地管理法,尊崇新土地管理法,执行新土地管理法,贯彻新土地管理法,全面提升全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履职能力、依法服务能力、依法保障能力,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省委《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研究落实得不够到位。未按要求制定路线图、明确责任人,未做到挂图作战、逐件攻坚”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省厅出台的整改政策,分类指导县区进行整改。每天利用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至少截取2次数据,跟踪整改进度,及时督导。建立了周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整改进展。通过我市各级共同努力,截止目前,违法用地已完成整改并录入系统的数量1060个,7959.36亩。其中限期整改类项目完成整改面积为3007.42亩,整改完成比例93.5%。持续整改类项目完成面积4951.94亩,完成整改进度要求。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推进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够有力。《秦皇岛市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定期巡查、源头严防、综合治理、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区域限批、严肃问责’等措施,未得到强有力地全面落实。对县区疏于督导指导,致使专项行动整体进展缓慢、整改不达标,2017、2018年我市限期整改类问题整改到位率排名分别位列全省倒数笫一、第三。在全省新增违法用地整改进展的情况中,2018年我市整改率排名全省倒数第二”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了对县区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监督指导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下发了《关于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历年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及违法用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严格督导县区政府,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小商服、小工业等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加快拆除进度。就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冯志勇副市长约谈了海港区、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青龙县等5个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9月2日市局对昌黎县资源规划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9月8日至9月10日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由三位局领导带队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县区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9月22日至27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我局对各县区政府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违法违规用地及三年行动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各县区正在按市政府要求抓紧组卷报批和组织对违法违规用地建筑物拆除工作;出台了《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严格执法监管的意见》,对全市落实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强力组织整改和严肃约谈问责制度进行了明确。

3.关于“在保护耕地责任担当上缺乏斗争精神”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违法违规行为,未严格按规定予以问责。昌黎县、抚宁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占当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初始比例较大(2017年分别是80.34%、32.13%、39.89%、20.90%;2018年分别是90.46%、69.84%、41.55%、40.92%),未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的‘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予以问责,而是千方百计找依据、找理由,降低问责比例。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对区域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年度内形成2公顷以上的违法用地的乡镇,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五个专项整治’及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中,‘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对后3位开展约谈’措施未落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积极整改、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有关政策,扣减已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符合政策要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等,我市违法比例降为问责比例15%以下;落实了违法违规用地整改进展通报制度,对各县区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报请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开展约谈的请示已批准;冯志勇副市长约谈了海港区、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青龙县等5个县区;9月2日市局约谈了昌黎县自然资源局;9月8日至9月10日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由三位局领导带队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县区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县区政府进行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督查,各县区正在按市政府要求抓紧组卷报批和违法违规用地拆除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方面。

1.关于“党的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违法违规占地信访矛盾化解不够有力。对群众信访工作重视不够,2017-2019年党组未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占地问题,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考虑不够,矛盾化解不到位。2017-2019年受理的群众信访,绝大多数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宅基地纠纷、违法违规采砂采矿等方面问题”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判信访工作形势,落实局党组会议定期专题听取研究信访工作制度,7月21日召开了2020年第31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信访稳定工作,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进一步持续坚持好领导包案督访制度、约访下访制度、领导接访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旅游旺季期间工作日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到市群众工作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用制度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四是持续将自然资源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列入常态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进一步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不断强化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六是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对违法行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切实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群众疾苦关心关注不够。对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提出的相关政策研究不够精准,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住宅也采取停止审批,县区政府对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多年未落实到位,全市不批宅基地达10多年之久,导致农民违法占地建住宅逐年增加。2017-2019年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分别为33.6亩(其中耕地18.4亩),78.65亩(其中耕地45.1亩),215.13亩(其中耕地132.42亩)”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各县区下发《关于尽快报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情况的通知》,了解掌握各县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保障及需求等情况。二是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计划指标、规划管理、耕地占补平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积极推进并合理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三是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县区申报的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进行高质量、高效率审批,目前,我局已完成了抚宁区2020年第一批次农宅建设用地的审查,近日上报市政府审批。

2.关于“存在基层单位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基层单位在土地收储中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应强烈。某基层单位在2017年项目征地前期土地收储中,在没有做通群众工作、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没有支付补偿费的情况下,任由项目实施方在村民承包地上建围墙搞种植,长期不予制止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为了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积极督促北戴河新区组织整改。经过督导,截止目前北戴河新区已就个别被征地群众提出的问题拿出了解决方案并就后续工作作出了安排,该问题完成整改。

(三)履行土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对违法违规占地问题查处不力方面。

1.关于“守土责任缺失”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担得不实。对基层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更多的是强调发生在县区,查处主体责任在县区,市局主要负责对重大、复杂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其承担的“组织查处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的职责使命担得不实,对县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缺乏组织指导”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了对县区查处案件的指导,要求案件办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秦皇岛市土地违法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已制定并下发。对县区案卷评查工作已完成,能强有力的推进县区案件查处工作和案卷质量。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督导指导工作不力。对县区违法违规占地卫片图斑查处、整改缺乏督导指导。整改补办手续政策掌握不够精准,整改要求和标准朝令夕改,不但增加基层负担,还造成整改缓慢、整改不达标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秦皇岛市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严格规定了卫片判定、查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县区违法占地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查处工作进行了多次现场督导指导,我局对2020年土地季度卫片昌黎县2宗、抚宁县1宗典型违法占地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并经市政府批准,对昌黎县采取了土地限批措施,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正在按要求有续推进。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违法违规占地案件查处情况和整改结果失察。没有按照上级要求对县区违法违规占地卫片图斑核查及整改情况开展市级核实,而是按照50%-70%比例进行抽查,缺乏全面的跟踪督办、核实验收”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立足现有条件,克服困难,组织人员对已下发的2020年度一、二季度卫片进行实地核查,指导县区对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对县区判定有误的要求其进行修改;建立了违法图斑整改台账,要求县区及时进行查处整改;形成了整改核查台账,并做好了核查记录和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

2.关于“基层执法乱象突出”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法不依。某基层单位在查处一起违法破坏基本农田挖鱼塘的案件中,既存在程序不规范、整改不到位问题,又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本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应当予以从重处罚、处以罚款,而采用《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款,给予‘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处理”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执法工作人员加强了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了专业素质;加强了对县区土地执法工作的督导指导,强化日常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定期抽查土地处罚案卷、检查执法巡查记录等方式,不断提高县区土地执法水平。

(15)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不严。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案件,该移送的不移送,个别移送的案件搞虚假移送,视法律为儿戏。某区资源规划局办理的违法占用耕地12.30亩建厂案,超过违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界限,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没有移送。某县资源规划局在办理非法占用耕地修建道路、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案件中搞虚假移送,2019年7月2日向县公安局移交该案件时,只提供一页文书,没有移送案件卷宗,县公安局7月5日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时至今日无下文”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执法工作人员加强了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了专业素质;加强了对县区土地执法工作的督导指导,强化日常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定期抽查土地处罚案卷、检查执法巡查记录等方式,不断提高县区土地执法水平;出台了《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严格执法监管的意见》,对全市落实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强力组织整改和严肃约谈问责制度进行了明确。

(16)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法不究。某村民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猪场,基层土地管理部门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制止,虚假反馈市长热线,直到2020年6月巡察组到现场了解时,仍没有下达处罚决定,违法状态仍没有消除”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执法工作人员加强了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了专业素质;加强了对县区土地执法工作的督导指导,强化日常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定期抽查土地处罚案卷、检查执法巡查记录等方式,不断提高县区土地执法水平;市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各级巡查主体、巡查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推进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省政府决定纳入河北省综合智慧监管指挥平台统一建设,目前各县区局已将点位设置情况上报省综合智慧监管指挥平台建设专班,统一规划整合后由各级政府建设融社会治安、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森林防火、自然资源等为一体的综合智慧监管指挥平台。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漂浮”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署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清理规范工作,更多地靠会议安排部署,靠网络、微信进行安排调度。从调阅卷宗、个别谈话、现场了解情况看,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监督检查走过场的多,注重效果的少;卫片图斑被动发现问题多,日常巡查主动发现问题少”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在全面完成了清理规范违法占用土地第一阶段排查核查工作阶段任务的基础上,继续督导县区深入开展违法占地整改工作。9月3日,根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晓城要求,由副局长高洪国再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各县区资源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上对整改进度较慢、落实不利的海港区、卢龙县、开发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肃批评,要求整改进度慢的县区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责任人员,限期完成整改。9月8日至11日,为跟进专题推进会精神,由分管局长带队组成三个督导组,连续对各县区进行密集督导检查。帮助县区分析原因、研究政策路径,提出整改建议,全市整改进度取得了较大提升。通过我市各级共同努力,我市违法用地已完成省厅整改进度要求。加大了现场督导力度,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县区政府,要求加强整改;市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各级巡查主体、巡查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初期,认识不统一,行动迟缓,进度较慢,直到2020年4月,在省厅严厉督导下才全面展开工作,一度十分被动,存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的问题”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于违法用地三年整治专项行动中尚未整改到位的263个问题已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逐个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县区政府整改责任人;二是报请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开展约谈的请示已批准;9月3日,冯志勇副市长在市政府6334房间约谈了海港区、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青龙县等5个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9月2日市局对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三是9月8至9月10日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由三位局领导带队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县区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各县区正在按市政府要求抓紧组卷报批和违法违规用地拆除工作。四是落实了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进展月通报制度,对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整改进展情况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在市局约谈县区局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约谈相关县区政府。

(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监督的再监督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手段不过硬”问题。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仅限于党组会提醒、约谈相关人员、下发工作提示、微信工作群提示提醒,监督检查次数少,缺乏新的方式方法”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职尽责。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思想,加强监察法等法规的学习,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职尽责,做到秉公执法。紧盯 “6+1”联动监督中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矿山综合治理专项,以及聚焦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工作,从政治监督的高度,跟进监督各专项治理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提醒和调度。

2.关于“‘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深入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环节,开展贴身式跟进式监督不够,主动发现线索能力不足”问题。(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完善干部档案内容,全面掌握干部情况。参加该局机关业务学习,学习新《土地法》和《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汇编》等,掌握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法规和管理程序,提高贴身监督能力水平。通过约谈听汇报、要求提供阶段工作报告、工作群信息、参加调度会等方式跟进工作,随时掌握土地执法监察重点工作和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发现并解决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3件,推动了业务学习、奖励发放、业务培训方面等3个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个。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发力,持续落实、久久为功,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计划扎实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夯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查找薄弱环节,坚持“零容忍”态度,动真碰硬,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以真转实改的实际行动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基层党建和资源规划管理上档升级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65178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迎宾路89号房产大厦1201房间;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zyghjgdw@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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