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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0 10:42:02 阅读量:212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5月23日至6月21日对市委市直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5日向市委市直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政治站位,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学习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工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市直工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工委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常务副书记对整改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牵头组织抓好分管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工委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成立了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5名人员组成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调沟通、整改落实、文字综合、情况报送等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类10项27个具体问题,组织有关人员逐项对照分析,结合实际制定市直工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责任制,先后7次召开班子(领导小组)会、4次协调调度会,确保整改有目标、工作有方向、进度有把握、成效有保证。同时,就有关问题主动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进行沟通汇报,保障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为重点,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在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优化政治生态、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作风转变。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80项。加强对整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的督导指导,立足当下改、长久立,以钉钉子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以来,相继制定完善《学习制度》《保密制度》等28项基础管理制度措施、研究制发《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1项意见办法,构建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机关管理和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类10项2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整改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效果不佳,学思用脱节”问题:已完成。一是创新学习方式,突出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改变传统的“一人读、大家听,一人讲、众人记”方式,通过观看专题片、组织专题交流,提升大家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学习教育实际效果。二是坚持工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重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大活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三是改变学习组织形式,与工委会分开进行;严格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内容,突出抓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记录所思所悟等环节,强化学习效果。结合工委实际,制定年度、季度学习计划,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每名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文章3篇。四是注重学用结合。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工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撰写调研报告8篇。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已完成。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在今后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查找问题、分析产生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由始至终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扎实。 

2.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有欠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行动迟缓”问题:已完成。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制度建设,组织推动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工委《关于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等4个配套措施的落实落地。三是制定并狠抓《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督查暂行办法》的落地见效。先后7次深入市城管局、市日报社等10个单位进行督导。同时分类召开10个座谈会,78个单位参加,对中央、省、市委有关机关党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调研指导党建工作。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已完成。一是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二是围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把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发言、批评、整改等环节,对检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认真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全面检视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勇于动真碰硬、红脸出汗,相互批评意见达52条、查找问题62个,针对认领的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7项。

3.关于“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关注研究,发挥职能作用有差距”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推动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有欠缺”问题:已完成。一是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代市委起草了《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起了权责明晰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分类管理和指导,制定《2020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完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三是结合深化拓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市直机关“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基层支部建设进行全面规范升级,同时制定考评标准47项,将对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和各级各类党支部进行考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对好的进行表扬推广,对差的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先进。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委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问题:已完成。一是围绕全市中心谋划和开展工作,在发挥党建引领、聚合工作力量上下功夫。根据工委“三定”职能配置和职责分工,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工作计划和意见办法12项。二是制发了《关于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等四项工作措施,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与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印发《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务干部的选配、使用、考核、培训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结合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实际,制定《市直机关2020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对262名党员发展对象进行了培训,全面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省、市委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已完成。一是对今年以来涉及到工委牵头落实的省市委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等重点工作的督导,组织做好工委“三创四建”活动。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助力市直机关疫情防控、创城创卫工作,在秦皇岛机关党建网、秦皇岛机关党建杂志陆续推出了市委办、市财政局等10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凝聚力量,汇聚合力。三是结合工委机关实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工委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克服“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管群团职能弱化”问题:已完成。一是加强对群团工作领导,注重抓基层打基础、抓规范促提高,制定实施《市委市直工委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措施》,建立了市直机关基层群团组织和基层工会财务工作台账。二是加强对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性指导和针对性督导,市直工会组织人员就创卫、工间操推行工作对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督促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海洋和渔业局等4家新成立单位于7月底前组建了工会组织。

4.关于“落实中央、省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标准不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有差距”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问题落实整改不彻底”问题:已完成。一是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工委反馈会议文件,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抓整改。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明晰工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职责分工,压实党建责任。三是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制发了《市直工委关于加强基础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五项具体措施》《2020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解决好工委自身和市直机关部分单位基层党建不规范问题。四是对违规使用市直机关工会经费购买轿车问题进行检视纠正,经反复深入研究相关政策,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汇报,将市直机关工会轿车资产进行了划转,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度建设刚性不足,部分规章制度缺乏约束力”问题: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十九大以来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制定完善了市直工委《工作制度汇编》,对包括工委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在内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发放到每个科室委、每位干部职工。二是坚持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巡察整改期间,机关全体同志遵守相关工作制度情况良好。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市委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已完成。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党内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常务副书记亲自抓,带头主动认领6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制定各项整改措施19条,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组织做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反馈工作情况,及时完成了4个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从加强基础工作、严格日常管理入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的五项具体措施》,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规范重要资料交接管理工作。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定工作措施脱离实际”问题:已完成。一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在制定工作措施和相关工作目标时,充分考虑工委机关和基层实际,确保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印发“工作提示”等方式,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力求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时间推进表,全程跟踪督导。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分类指导缺乏针对性”问题:已完成。一是制发《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务干部的选配、使用、考核、培训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市直机关“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基层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意见》,就支部建设进行全面规范升级,解决好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特色不突出等问题。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准化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印发专门通知、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市发改委等10个单位设立了党员活动场所。四是加大对基层组织设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团市委批准设立“秦皇岛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党支部”一事进行了调查,依照有关政策进行了处理。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检查考核‘走过场’”问题:已完成。一是规范各类检查考核,事前有目标、有标准、有方案,事后有结果、有运用。结合实际研究下发了《2020年市直模范机关建设目标体系》《市直机关党支部质量提升考评标准》《市直机关“新时代代优秀共产党员”评价标准》,力求考准考实,考出成效。二是完善“三评一审”考核评价体系,制定《2020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明确八大类45项考核指标,规范党组织书记述职和党建工作资料检查评比的内容、程序要求,严格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力求考准考实。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久禁不绝,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问题:已完成。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各项财务管理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市委市直工委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工委会会议决议后实施。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无依据发放评审费”问题:已完成。加强对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2017-2019年发放的市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费、演讲比赛发放的评委费予以清退。以后严格按上级明文规定执行。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已完成。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严格执行上级工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系列制度规定。制定完善市直机关工会财务内控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予以清退。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违规”问题:已完成。加强对《会计基本准则》等财会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对巡察点出的问题予以纠正。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责任担当、创新精神欠缺,‘模范机关’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已完成。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9月份组织召开了工委机关党员大会,对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结构。三是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听取了机关党总支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形势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足”问题:已完成。一是坚持正确的组织路线和干部路线,树立按需要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选人用人导向。二是亮晒工作业绩,用好干部责绩记实管理平台。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创新进取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推动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讲政治、勇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以实际行动当好全市“排头兵”。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问题:已完成。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市直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对7个重要事项、重大开支提交会上集体讨论,实行民主决策。在干部任用等问题上坚持末位表态制度。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已完成。一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党总支及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二是补充完善机关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三是加强党员的管理教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形成“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八项制度》,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开展“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任免纪实档案不完整,干部人事档案立卷不够规范”问题: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健全干部任免纪实档案,重点规范会议记录、考察材料。二是从严审核和整理干部档案,补齐干部档案中职级套转表,对部分同志存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认定不准确等问题,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标准不高、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已完成。一是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调整了领导组织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二是工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了责任制问题清单,专题听取了工委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形势,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三是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工作不认真、作风不严谨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四是注重发挥机关党总支纪检委员的作用,抓好警示教育,9月16日组织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专题片。五是加强班子成员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通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亮晒工作业绩、召开工作汇报会等方式,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交了乱账”问题。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问题:已完成。一是以学习《监督执纪规则》等内容为重点,组织集体学习11次,进一步提升了担当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了《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履行监督责任有了制度性保障。三是深化开展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组织市直系统全体在岗党员干部“讲文明 优服务 强规范 严纪律”作风纪律知识测试,市直单位12564名党员干部参加,推动了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四是督促市直工委等单位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身边典型案例警示干部职工规范履职,谋划“以案示纪 警钟长鸣”电子报,第一期即将完成编辑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和信访举报件处理制度,发挥“探头”作用。在国庆中秋期间,印发工作通知和提示,加大了巡察监督力度。六是按相关要求及时审理案件,现已完成3个。对2起信访件及时办理,其中一件已查结,另一件为县级干部案件,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对巡察整改期间移交纪工委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现已了结。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工委领导核心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三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要按照市委巡察办的有关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总结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实落地,及时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聚焦重点问题,全面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组织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不断加强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延伸整改范围,在工委机关广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工委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抓好统筹结合,进一步巩固扩大巡察工作成果。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机关平时考核、年底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整改任务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不得参与评选;把巡察整改和机关党建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机关党建基层基础工作提档升级,通过整改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没有提升的,不得评为先进,以切实提高落实整改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实际行动推动巡察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22013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7503室;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szjgdzz1@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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