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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0 09:41:04 阅读量:176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用较真碰硬的态度、务实管用的措施、扎实有效的作风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1.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妇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及二、三级调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党组书记单慧英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迅速安排并带头整改,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从妇联机关到下属单位,从党组成员到干部职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2.抓实责任分解  

对照市委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市妇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大类12个问题,提出31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全会上下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3.强化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主席办公扩大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的专项巡察整改;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共制定或完善各种制度办法19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市妇联党组针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31条问题,已完成整改31条,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指导实践不紧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通过立体化、多层面的组织体系最广泛地把广大妇女吸引过来、凝聚起来’要求还有差距,没有织密妇女工作网络。市妇联在实行社区(村)网格型、功能型妇女小组设置上还有盲区,全市有近500个社区(村)妇女小组不健全,在主题教育期间,此问题未列入整改清单”问题。(已完成)

开展“一扩双提”活动,下发《关于开展“一扩双提”活动的通知》,开展“扩大各级妇联组织的覆盖面、提升各级妇联干部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各级妇联组织的工作效能”活动。一是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县乡村三级妇联组织执委的增替补工作,实现村级妇联组织执委不少于7名,乡级妇联组织执委不少于15名,县级妇联组织执委不少于30名,村级有兼职副主席1人以上,乡级有兼职副主席2人以上,县级有挂职副主席1人以上、兼职副主席2人以上的组织结构要求,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改建妇联工作开展。二是搞好网格型、功能型妇女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妇女小组建设,按照地域相邻、业缘相近、趣缘相投原则,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电商、农家乐,在社区网格、居民楼栋、妇女兴趣组织、联谊组织等妇女生产生活最小单元普遍建立“网格型+功能型”妇女小组。三是深入推进“妇女微家”建设。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够经常,2017-2019年党组会议将学习作为第一议题的不到一半;4名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体会文章整段与网上文章相似;到乡村、社区等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多,通过随机问卷调查发现,听说过市妇联宣讲的妇女仅占11.6%”问题。(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于7月29日,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交流一次,班子成员全部撰写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发言。二是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0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3次,全部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做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提升学习心得体会的撰写质量,7月20日机关党支部对全体党员上半年撰写的《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心得体会》《民法典精神学习心得体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等3篇学习心得进行收集检查,心得体会质量较高,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入脑入心、结合工作、情感融入、指导实践。四是8月份集中开展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宣讲活动,每名县级干部到自己联系的乡镇、村开展了一到两次宣讲活动。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全市女性对《秦皇岛女性》公众号的关注率不足1%”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动员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小组、女性协会积极发动妇女关注“秦皇岛女性”微信公众号。二是在公众号发布各类宣传信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开展最美丽庭院网络投票活动,扩大影响力,增加关注度。由市妇联主办,县区妇联协办的“2020美丽秦皇岛?十佳美丽庭院”投票评选活动,全市9个县区的15个庭院总计获得18728票。

2.关于“抓政治建设的力度不够”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求,市妇联在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具体工作中,方向性、常规性工作多,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少。市妇联每年开展的全市‘最美家庭’评选,精品典型仅占1/10,好家风传播影响力偏弱”问题。(已完成)

一是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出市级“最美家庭”50户,其中“绿色家庭”17户、“抗疫家庭”14户、“书香家庭”8户、其他类型最美家庭7户。同时向上级妇联推选了3户全国最美家庭、3户全国五好家庭、7户河北省五好家庭。二是大力传播好家风好家训。联合市纪委宣传部在全市机关干部家庭中开展“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五个一”活动。收集到优秀的好家训66条,微家书64封。三是组织最美家庭故事传递活动。组织妇联系统利用妇女之家等阵地开展婆媳互夸会、善美家风巡讲、小品故事演绎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利用秦皇岛女性平台,选取部分全国、省级、市级最美家庭的事迹在秦皇岛女性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播,截至目前,已展播4户。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立德树人,引导孩子从小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制作了10集“家风家教短视频”—《幸福一家人》,已全部在秦皇岛女性公众平台展播。通过开展最美家庭故事线上线下展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传播动人的善美家风,扩大覆盖面,增加影响力。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度坚持不经常。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不够深入,2019年未发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2017年第8次、19次党组会记录显示末位表态原则坚持的不够好”问题。(已完成)

一是7月1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制定下发《市妇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表率。二是坚持末位表态原则。研究重大事项时,由分管领导提出议题及拟办意见,每位班子成员分别对议题发表意见,作出“同意”、“不同意”、“缓议”的明确表态,主席最后表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记录要能充分体现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全过程。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未达到‘红脸’ ‘出汗’。2017年、2018年民主生活会的互相批评中,基本上全都是加强学习、调研等,没有‘辣味’”问题。(已完成)

于8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关,做到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主动全面认领问题、透彻剖析问题、深刻自我批评,在相互批评环节中,做到不绕弯子、直言不讳,敢于正视问题、揭短亮丑,既指出问题的症结,又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目的。

3.关于“职能作用发挥还存在差距”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维权的方法不多。2019年3月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仅调解12件”问题。(已完成)

一是源头介入,构建维权网络。在全市县以上属地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县以下属地设立婚调室或设定婚调人员(包括妇女之家,维权站),搭建起“全方位提供维权服务、多渠道促进维权维稳”的维权工作平台,让妇女群众就近就能找到妇女维权站和婚调室,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在案前。7月7日至15日,市妇联权益部深入各县区基层开展维权工作调研,了解各县区上半年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参观了各县区妇女之家、妇女维权室和婚调室等场所,主要针对妇女维权、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和婚调室建设情况进行交流探讨,了解基层妇女维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妇联系统维权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的服务妇女群众、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3日至4日,举办“以法护航 幸福万家”河北省基层维权干部第三期培训班,来自全市县(区)及重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100余名妇联基层维权干部通过手机APP参加了此次培训。二是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模式。7月28日,由市委政法委、市妇联联合主办,市心理卫生协会承办的“相约幸福 平安建家”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心理卫生协会成功举行,并在市心理健康协会挂牌成立市婚姻家庭心理援助中心,开设心理援助24小时公益热线和“求助”热线,安排专业人士接听热线,为寻求帮助的群众答疑解惑、进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三口对接,信访接待、12338维权热线,婚调室三方联合调解各类家庭纠纷,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生活辅导、思想疏导、协调和稳控来访问题,使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相约幸福 平安建家”主题活动正式启动,目前已举办十一期平安幸福家庭空中课堂系列课程,依托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网络音频和视频课,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切实发挥社会心理服务在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婚调室共调解婚调案件47件。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发展的能力不足。2018年以来,对‘女红坊’创业平台宣传推介力度有所减弱,产品研发及手工技能的培训有所减少,未充分发挥‘女红坊’的引领带动作用”问题。(已完成)

一是适应“互联网+平台”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形势,7月31日上午在“她力量”电商直播基地开启帷幕,举办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直播技能培训,带动我市妇女适应网络化营商模式,发展经济。二是在对我市妇女手工艺品企业督导调研的基础上,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君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文创车间,纤云弄女红坊”卢龙县旅游手工产品服务中心,妇女手工技能大赛北戴河区半格路创客营地,秦皇岛(抚宁)孤竹园工艺品有限公司,市妇联北戴河女红坊等5家妇女手工企业予以30万元资金和设备扶持。三是协调北戴河“女红坊”与秦皇岛悦己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完成店面维修改造,用市场化运营的方式推动“女红坊”的产品和服务更加适应市场需求。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培训的力度不够。三年来,市妇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仅3期,人数不足300人;市妇女儿童中心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儿童工作者培训仅有4次。6月14日巡察组在海港区社区问卷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妇女没有参加过妇联组织的学习培训”问题。(已完成)

一是组织我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16人参加省级培训。二是着重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妇女就业途径扩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巾帼家政服务洗列活动的通知》,与市人社局联合开展巾帼家政服务技能培训,2020年将完成培训1000人。三是开展全市女性网络主播技能公益培训,培训妇女人数达2万人。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帮扶的举措不新。三年来,市妇联虽然协调各级妇联组织对全市特别困难妇女儿童进行了慰问,但仅停留在送钱送物,没有帮助她们找到一条致富路”问题。(已完成)

创新开展了“与爱同行 守望相助”专项行动,在全市建立“爱心秦皇岛捐助驿站”,对生活困难家庭进行帮扶救助。目前已经建成城市区驿站(一类驿站)22座,利用各县区乡镇(街道)现有房屋建成乡镇(街道)驿站(二类驿站)74座,各类驿站已经累计接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535.13万元。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足”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年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组织活动61次,均没有制定防控和处置风险方面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问题。(已完成)

活动中心在9月15日之前,制定和完善中心日常和培训活动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各类应急事件的发生,切实保证中心和培训活动的正常开展与参加人员的安全,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公益活动审核把关不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9年启动了帮扶困难儿童‘才艺圆梦’公益活动。通过了解发现,该中心没有对贫困儿童的身份资格审核把关,造成参加的86名儿童大多数是非贫困儿童,与公益活动的初衷不符”问题。(已完成)

转变帮扶方式,深入贫困村学校送艺下乡,在2020年9月23、24日开展“才艺圆梦”走基层公益活动,与爱心组织的志愿者们,分别到青龙县偏岭石村、沙沟村、荒山沟村的小学,为贫困村儿童带去生动有趣的美术、口才课程,同时为孩子们送上画笔等文具礼物,先后有207名贫困村小学生参加。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开展存在‘三化’现象。首先推动工作‘行政化、机关化’,靠发文件和会议布置多,对创建和培树先进典型督导不够,后续跟进管理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在全市‘美丽庭院’‘巾帼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中,市妇联相关负责同志大多数时间在机关看材料,实地验收的比例仅占28%和45%。其次活动开展‘娱乐化’。2018年9月3日,市妇联协调相关部门举办了‘京津冀女企业家走进秦皇岛’主题活动,没有形成‘趁热打铁’的跟踪服务机制,与市政府的跟踪问效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和项目跟踪服务不到位,协调化解难题的方法不多,没能促成外地投资项目落地”问题。(已完成)

一方面完成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地验收,通过市妇联每月督导调研,督促建设进展;县区妇联实地督导检查,确保达到本年度任务目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拉练观摩活动,组织各县区妇联干部实地参观学习美丽庭院建设经验等举措,达到100%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深入基层对我市城乡妇女发展、岗位建功、农村妇女两癌帮扶、爱心驿站建设运行等相关工作开展调研,深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巾帼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基层妇女心声和诉求,就农村妇女两癌救助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总结优秀典型事迹材料,在燕赵女性、秦皇岛女性等平台上进行推介宣传。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外出培训和开会成效不明显。三年来,分别组织机关干部到浙江、重庆、昆明等地参加学习培训活动,返回后既无培训学习体会,也无新的工作举措。特别是2018年12月参加重庆法商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被安排在检察院培训班中,培训内容大多是法律业务,与妇联工作联系不紧”问题。(已完成)

加强学习培训的成果转化,凡参加上级的外出培训学习活动后,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并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新的工作举措,务必实现学习成果落地。6月30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到机关对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民法典》精神,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调研不够扎实。领导班子成员赴基层调研重形式、轻效果,例行公事多、‘解剖麻雀式’调研少,大多没有调研报告和具体举措。三年来,班子成员平均每年下基层调研天数52天,与每年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下基层的要求还有差距;省里要求省妇代会代表密切联系10名各界妇女,发现有个别同志不能清晰说出所联系妇女的具体情况”问题。(已完成)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位县级干部及各部室的调查课题,针对分管工作及调研课题,8月份集中下基层调研40余次。二是下发《秦皇岛市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通知,要求市县乡三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各级妇联干部每人要直接联系10名妇女(儿童)、1个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或妇女自组织,侧重联系有利益诉求的妇女、困难妇女、创业妇女等,各级妇联在部署重大事项、开展重大活动前,要广泛征求妇女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五亮双评”活动,亮标识、亮组织、亮职责、亮身份、亮活动,组织妇女群众评妇联、评妇联干部。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重数量轻管理的现象。由于监督检查不够经常,致使103家省、市级‘示范妇女之家’的利用率不高,巡察组在山海关区、抚宁区现场走访,发现个别设施闲置,部分妇女不清楚‘妇女之家’”问题。(已完成)

一是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建管用回头看工作,对2015年以来建设的53个省级示范妇女之家通过一听四看四查的方式进行回头看,通过查班子建设,看工作基础牢不牢。通过查资产管理,看阵地管理细不细。通过查妇联活动,看发挥作用好不好。通过查保障措施,看工作后劲足不足。二是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建管用绩效评估工作,对各县区妇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其提高妇女之家的利用率。三是进行督导调研,实地走访,提高妇女之家的知晓率。四是对“示范妇女之家”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网上集中展示。

2.关于“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范围租用车辆。三年来,市妇联在市区超范围租车5次,合计6100元。2017年7月组织机关人员到海边捡垃圾租车费500元;2017年11月维权租车费600元;2018年3月参观港口博物馆租车费400元;2018年9月平安家庭租车585元;2019年4月美丽庭院追踪报道租车4015元”问题。(已完成)

补充出台了《公务租车管理规定》,严禁超范围租车,制定并下发《关于机关公务租车的通知》,明确海港区(北三镇除外)、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和开发区按有关规定不在公务租车使用范围。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第一是公车管理不到位。对2011年购置的1台公车维修保养跟不上,又没有及时调整配备司机,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公务活动基本依靠租车。三年来共租车80次,费用合计117951元。第二是组织活动费用较高。2019年5月16日,市妇联举办基层妇联干部观摩培训会,在市民中心会议室和餐厅(15元/人)均可保障的情况下,却租用北戴河东经路宾馆开会,会议服务费4000元,餐费标准50元/人,两项合计13500元。第三是合作办会‘好面子’。2018年10月30日,市妇联和中国人寿秦皇岛分公司在青龙共同组织了‘女性安康工程’推进会。会后工作餐本应各自承担,却主动安排了29名企业人员在青龙四合商务酒店共同就餐,餐费标准50元/人”问题。(已完成)

补充完善《市妇联公车管理规定》并下发《机关公务租车具体工作通知》,一是加强和规范我会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用车审批流程,并经过多方比价,确定租车最低指导价格,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思想和勤俭节约意识,能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尽量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召开,坚决避免在举办培训和召开大型会议的过程中造成铺张浪费。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工作纪律不严格。6月15日和17日,分两次检查机关工作纪律情况,存在迟到早退现象”问题。(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细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管理细则,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串岗等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所有干部职工执行每日上下午签到制度,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年终考核予以奖惩。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租车票据审核不严。有5笔租车的票据,是从无租车资格的康辉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名称为团费:2017年6月暖心行动租车金额4100元,2017年7月老干部疗养租车金额900元,2017年7月海边捡垃圾租车金额500元,2017年8月昌黎调研租车金额1200元,2017年11月老干部重阳节活动700元”问题。(已完成)

修订完善《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市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支出审批流程,并进行全员培训,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从事前审批、事中规范执行、事后审核入账全过程规范财务管理。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017年12月,使用现金形式发放‘巾帼风采展演活动’奖金30000元,订报刊20000元”问题。(已完成)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组长9月2日对市妇联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她们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会计法》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管理使用现金,确保不再发生大额使用现金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经费列支不合理。2019年11月,用于购买交通文明岗防暑降温食品3200元,本应从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列支,却从综合业务专项经费支出;2019年11月,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及退休老干部体检总费用16500元,本应从福利费列支,却从行政经费(住宅取暖费)中支出2837.14元”问题。(已完成)

市妇联主管办公室财务领导及财务会计参加了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学习了相关财政制度解读及审计中常见问题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专业能力水平,确保不再发生经费列支不合理问题。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有力”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会不严谨。三年来,没有发现老干部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记录;2017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中,仅有8名党员个人剖析材料;2018年组织生活会材料中,仅有6名党员提供党员个人剖析材料”问题。(已完成)

一是组织老干部党支部召开一次网络组织生活会,二是补充完善了机关党支部2017年、2018年组织生活会党员剖析材料。三是进一步提高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做好会议记录、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的整理、档案资料的留存等工作。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时流于形式。有的党员大会签名同为一人代签,有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上未体现每月一次的为民服务活动,个别党员学习笔记与支部记录不相符。查阅2019年支部党员政治学习记录,全年政治学习20次,有多次学习缺勤人数达三分之一以上”问题。(已完成)

一是制定《市妇联党总支2020年“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各党支部严格按计划组织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参与,对于缺席人数及缺席原因作好记录。二是做好党支部手册记录和相关档案资料的留存。明确责任,不弄虚作假,支部书记加强检查监督。三是落实每周五下午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支部手册上详实记录活动情况。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挂职党员管理不规范。7名在市妇联挂职的党员干部,按照《方案》要求,应该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截止目前一直未转”问题。(已完成)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所有党员全部纳入教育管理监督范围,及时接转所有挂职干部组织关系,并加强对挂职党员的管理。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7月5日,市妇联在研究张瀚洋拟任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副主任任职事项上,存在先公示、后上会的程序倒置问题;2017年以来,市妇联共有5人出国(境)8次,均未事先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其中有7次没有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存在审批把关不严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认真把握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对张瀚洋同志的任职转正程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程序正确、结果合理。二是对5人出国(境)具体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涉及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以后要严格护照管理和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程序。

3.关于“干部担当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2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4名成员中有54岁、57岁班子成员各一名,还有一名县级干部56岁,年龄偏大,长期从事妇联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安排工作首先考虑的是省妇联有没有先例,求稳怕事,担当不够”问题。(已完成)

一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注重锻炼、培养、选拔、推荐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逐步完善干部交流、选任、考评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二是加强岗位培训。根据岗位需求,精心制定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法律法规、现代经济、新媒体应用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工作经验的交流。通过专项调研的形式,多与基层妇联干部、广大妇女群众交心交流,听取意见,在充分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研讨交流,集思广益。开展网络调研,学习其它省份、地市妇联的先进工作经验,以它山之石攻玉,不断开拓眼界,激发创新意识。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乏力。没有做到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年来,每年只有两次会议记录显示,距离2个月一次的规定有较大差距”问题。(已完成)

7月10日、9月30日,召开两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后形成工作机制,坚持每两个月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议事规则不够到位。市妇联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随意性强,没有提前一至二天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造成会议时间冲突,2019年有4次派驻纪检监察组没能参加上会议;2019年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每周的工作例会研究重大事项时,均没有廉政提醒和压实‘一岗双责’责任”问题。(已完成)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秦皇岛市妇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提前通知参会对象和列席人员,同时送达议题材料。三是中心在每周例会上完善廉政提醒和强调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工作任务。中心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查找目前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为中心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基层不够,与干部谈心交流较少,发现问题少”问题。(已完成)

一是深入基层,特别是深入被监督单位科室,调查了解廉政风险点及监控机制建设情况,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第一手材料。二是深入被监督单位与广大干部职工多层次进行谈心交流,了解其自身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及存在问题,同时征求对我组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继续实行“三卡一表(提示卡、督办卡、警示卡,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表)”制度,特别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四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职责定位,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等“三个关键”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督组的“探头”和“哨兵”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妇女儿童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 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妇联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市妇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妇儿事业发展

    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妇联组织的改革紧密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两个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拓展组织覆盖、夯实基层基础。密切联系服务广大妇女群众,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凝聚“半边天”力量,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添动力、聚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220091(8:30-12:00,13:30-17:30);邮政信箱:秦皇岛市翠岛大街1号市民中心4号楼4116;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flbgs@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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