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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0 10:35:52 阅读量:18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对我局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7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四市战略,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执行力和执法能力上下功夫,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为打造水清河畅的水生态环境不断努力。

(一)加强领导。成立秦皇岛市水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陈宝奎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延明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每个具体问题逐项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强整改过程的领导,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责任部门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情况。

(四)接受党内监督。整改全过程按要求向下属党组织公开,制定印发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向下属各级党组织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第二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工作执行力有欠缺,汤河维修工程拖沓,河道供水不及时”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市水务局实施大小汤河河道建筑物维修工程,因工程施工需泄空河道蓄水,要求6月底前完工。项目推进过程中,因与园林、城管等部门协调出现问题,导致工程未能按期完工,汤河没有及时供水,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7月3日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汤河应尽快供水,工程太拖沓了。”汤河工程关系到城市景观和河道生态环境,市水务局党组未能引起足够重视,预估和应对突发情况能力不强;施工出现问题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问题。已完成整改。

该工程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7月19日完工,并通过温泉堡水库和引青济秦工程向大汤河调水405万立方米,2019年7月25日恢复原有河道水域原貌。在收到《生态环境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整改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生态环境治理巡察问题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整改工作,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生态环境治理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将工作细化延伸到监督建制,将“工作执行力”作为个人考核重点内容之一,纳入党员先锋岗、先进个人等评选体系。同时,加强思想和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市水务局党组召开“生态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议精神;召开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增强政治监督自觉性有效性”的专题学习讨论活动。自7月起,在每周五开设周末大课堂中,结合执行力教育开展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全体职工政治意识。认真吸取这次业务短板问题的教训,有针对性的编制了《协调审批事项明白卡》,明确了项目审批、政府热线转办、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等事项工作流程,促进协同协作,打通沟通配合渠道,提高业务能力。

(二)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严格,打击‘非法取水’存在宽松软”方面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环渤海环保审计发现我市91家企业(单位)存在违法违规取水问题,其中超许可水量取水户53家,无证取水户38家。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9条规定,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从执法处理情况看,仅对12家企业进了行政处罚,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上问题反映出,市水务局践行“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有差距,指导督导行政执法不够有力,缺乏较真碰硬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韧劲”问题。已完成整改。

91家违法违规取水企业,已督导各县区认真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截至目前,立案87家,经调查核实,4家不予立案,整改完成率10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一是加强地下水信息监控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实现用水企业取水井在线监测全覆盖。全市已完成非农取水在线监控点建设共计955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取用水户在线计量全覆盖。二是加大取水许可检查力度。针对企业合理用水增加,对能够办理取水许可增量的企业及时要求企业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努力实现企业年度不超取水许可水量情况出现。开展双随机检查,抽取71家企业进行检查。对符合补办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今年1-9月份,完成技术审查177个。三是及时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针对企业合理用水增加,符合办理取水许可增量的企业,积极协调省水利厅(地下水审批机关)为企业办理取水许可增量手续,目前为河北交投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荒佃庄收费站)、秦皇岛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企业办理了增量取水许可手续。四是加强取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建立计划用水落实情况台账的通知》(秦水〔2020〕97号),要求各县区按季度对企业的用水是否超过用水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对超月度用水计划的用水户,各县区要电话告知用水户并要求用水户提交情况说明。需要现场调查核实的及时到现场核实情况并整改到位。对连续三个月超月度用水计划的用水户,各县区要开展现场调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由用水户提交整改情况说明。对超年度用水计划的用水户,各县区要组织水资源管理部门和水政执法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和处罚到位。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执法台账,明确执法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严厉打击无证取水行为,制止过量开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落差方面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在履行水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方面有欠缺,基层河长巡河责任压得不实。2020年5月省河长办通报显示,我市4月份乡、村级河长整体巡河率为45.98%,距离排名第一的邢台市98.81%差距较大,存在巡查不积极、整治不到位的现象”问题。已完成整改。

制定了《使用河长云APP开展巡河工作制度》,明确各级河湖长和各部门责任。在市、县两级总河湖长的推动调度下,我市整体巡河率得到明显提高,已由4月的45.98%上升至8月的98.33%。一是加强培训。定期对河湖长进行培训答疑,市、县、乡分级负责开展使用河长云APP工作培训会,将河长云APP简易操作视频传至各级河湖长。我单位已逐个县区进行了平台使用的调研答疑和督导,将各县区的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进行了普及。二是精细通报。除每月进行通报外,市河长办于每周四通过微信群发布各县区巡河情况,要求各县区河长办对县、乡、村巡河情况进行提示、提醒,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将任务目标细化到每一名乡、村级河湖长。三是持续督导。将河湖长巡河履职作为市、县督导工作重点,利用集中督导、暗访巡查、第三方评估和日常电话查访等方式,促进河湖长正确履职。6月20日-30日共电话抽查基层河湖长403人,履职情况良好。四是建章立制。根据各县区使用河长云APP情况的调研和市领导的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了《使用河长云APP开展巡河工作制度》。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驻局纪检组监督成效不够明显,参加各类业务推进会议相对较少,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监督还不够”问题。已完成整改。

共收到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到目前,谈话函询1件、了结2件,1人给予通报批评,1人给予批评教育。一是助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参加研究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等党组会16次。召开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开展集体谈话提醒300余人次,个别谈话科级干部85人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500余份。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市水务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落实、涉及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上级交办线索2件,涉及11人。三是严把各项关键环节防控。积极推进“三重一大”监督办法的落实,目前收到市水务局报备重大项目46个,涉及项目资金21016万元。对水务局干部任免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25名干部提拔轮岗转任进行廉政把关,建立了科级廉政档案74份,执行暑期任务政审22人。四是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采取入驻调研方式,配齐水务局基层单位纪检员,下发监督卡,明确监督举报电话、信函、邮箱、设立信访接待日、来人来访等5种方式,建组以来纪检组接到问题线索10件。五是认真落实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加强对市水务局重点工作的跟踪监督。六是认真履行监督派驻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委第二巡查组关于生态环境治理专项巡察对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形成震慑,营造良好党风、政风、工作作风。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端正态度,一丝不苟抓好整改工作。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我们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但巡察反映出的问题仍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落实。请市委放心,我局一定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落实《整改工作台账》,根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项完成整改工作。整改进展情况,将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二)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抓住问题不放松,发扬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增强大局观念,努力打造一支有担当、能干事、敢干事、风清气正的水利铁军,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强水利保障。

(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2020年水利工作,为实现全市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而努力。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水利工作,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总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不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实现三个圆满收官”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63979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水务局;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sswjjcs@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水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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