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0 10:13:40 阅读量:174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信访和初信初访专项巡察,7月15日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正视反馈问题。市委第四巡察组为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的专项巡察,局党组书记、局长柴志国代表班子成员表态,全盘接受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正确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专题研究部署。7月15日巡察反馈会议当天,柴志国同志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整改落实的4方面1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市人社局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局主要负责人柴志国同志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引领全体党员干部正确看待问题,在整改落实各个环节、处理具体问题时,始终把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摆在首位,注重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去,确保全局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了以柴志国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柴志国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各负其责;加强了对重点整改任务的组织领导,及时听取报告、加强督导调度,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层层推进。二是逐一列表销号。严格按照整改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以完成的任务进行“回头看”,严格审核把关,不走过场、真抓真改。通过跟踪紧盯,确保任务完成、效果明显。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制定了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帐,逐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工作清单,对问题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建章立制等情况在整改落实工作中细化完善;梳理了整改台账资料,为严格整改标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注重标本兼治,以持之以恒的精神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一是明确整改方向。7月15日,柴志国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了市人社局党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为提高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明确巡察反馈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短期不能解决的长期推进整改。二是开展对照自查。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对照检查,主动查摆认领共性问题、同类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遗不漏、全面彻底,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查摆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过程。8月1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问题病灶,对整改措施反复推敲,力求精准施策,提高了整改措施的精准性。三是注重整改质量。为确保整改效果,树立“坚持实事求是,整改预防并重”导向,在整改挽回影响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防范机制,避免发生类似问题。按照分类处置、综合施策的原则,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信访稳定集体议事制度》等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条。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部署有差距,狠抓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重视不够,学习不深入,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仅停留在会议传达,没有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的实施方案》(秦信〔2019〕7号)要求,对“十个深刻指出”内容组织专题学习,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6月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的实施方案》(秦信〔2019〕7号)的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十个深刻指出”进行学习讨论,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为进一步指导信访工作实践,维护人社系统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和科室负责人变化,及时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柴志国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努力构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三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人社局信访工作方向和目标,强调信访工作责任分工,形成上级督促下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责任体系。强化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难点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不全面,在“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帮扶到位”方面有欠缺。3年来,未对生活特别困难信访群众给予任何帮扶。同时,也没有结合本部门特点,协调财政、工会、民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和办法”问题。(已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三到位一处理”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社部门特点,为符合政策条件的就业困难的人员,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等帮扶措施,切实解决生活困难群体问题。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要求,不定期接访下访,切实了解解决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坚持依法分类处理生活困难群体的信访诉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对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农民工,畅通举报投诉绿色通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及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截至8月底,共核查解决欠薪问题线索案件36起,为233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593.29万元,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需要救助的,注重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注重信访人满意与理解支持相结合,积极协调引导到民政、工会等相关部门处置,努力让信访人回归正常生活轨道。截至目前,没有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需要救助。

2.关于“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力度不足”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让群众最多访一次”要求有差距。3年来,局内累计重信重访为381件次,占全部信访量的38%,距让群众诉求只进一门、只访一次就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最多访一次”目标差距较大”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对初信初访工作的认识,以《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为依据,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实行首办负责制,及时书面答复,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减少重复访的发生。二是加大领导包案化解力度。严格按照制定的《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要求,对信访初信初访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进行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时限。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原柳江煤矿部分职工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信访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推进信访问题快速解决。三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治理重信重访力度;对办结后仍重复信访的事项,加强督查督办,对万百祥等信访事项向相关责任科室下发《信访事项督办函》。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减轻群众“访累”要求有差距。宣传引导不够有力、办法不多,群众上访的主要方式仍然是走访,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的信访件占比较低, 2017至2019年分别为26%、14%和23%”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研究议定采取多种形式的群众信访渠道,减轻群众“访累”。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信访投诉电话及邮寄地址等信息,方便信访群众通过网络、电话、书信等方式反映信访诉求;充分利用“12333”公共服务平台,截止9月25日已转办交办贺先生等13件次群众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及信访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置。二是通过局门户网站、“秦皇岛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发布《信访条例》、人社政策法规80余条,引导群众知晓信访政策、理性对待纠纷。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加强对信访案例正、反两方面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三是妥善处理群众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的合理信访诉求,及时将汪贵臣等信访事项录入《河北信访信息系统》,并通过系统给予答复,方便信访群众及时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度。

(二)关于“党组及党员领导干部对解决信访和初信初访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对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的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够高,高位推动用力不足”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统领信访工作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019年10月以前,党组未将信访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决策规则;2017年以来,虽以党组会形式传达信访文件和研究解决过重要信访案件,但未按《河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机制”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充分发挥统领信访工作的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制定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关于议事决策的范围要求,集体讨论信访稳定工作和重大信访事项,研究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认真研判信访形势;符合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制定的《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及时解决信访群众反映诉求。三是制定了《信访稳定集体议事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信访综合工作汇报,研判信访形势;每1、3季度召开一次信访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信访事项。局党组6月3日、8月31日分别2次召开信访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原柳江煤矿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等工作。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未发挥应有作用。2017年以来,在解决信访问题过程中以调度会代替领导小组会开展工作,同时未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变化和科室负责人调整情况,及时对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变更”问题。(已完成)一是制定了《信访稳定集体议事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信访综合工作汇报,研判信访形势;每1、3季度召开一次信访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信访事项。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和科室负责人变化,及时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柴志国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新形势下人社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努力构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2.关于“班子成员“一盘棋”思想树的不牢,履行信访工作重要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信访工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虽建立了局信访接待日制度,但2017年以来,班子成员仅3人次在规定接待日进行了接访;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重视程度较高,对分管领域外的信访工作过问少”问题。(已完成)一是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提高政治敏感性,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管业务必须管信访,抓业务必须抓稳定”的责任机制。严格按照制定的《信访稳定集体议事制度》要求,定期听取信访专题汇报,集体研判重大信访事项,合理合法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制定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要求,截止9月25日,局领导在每周二下午接访共18次,解答化解来访群众信访问题,对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逐一建立台帐,明确领导包案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柴志国亲自包联分管市领导第二批原柳江煤矿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信访案件。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信访备勤值班接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投诉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做好政策解释,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人社系统信访稳定。

3.关于“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履行信访主体责任的监督不够主动,与驻在单位的信访工作相关科室共同化解信访问题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对反映到组里的信访问题盯得紧,对驻在单位化解信访问题的督导力度不够”问题。(已完成)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信访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研究制定了《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信访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信访办会商2件信访案件,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书记或驻在部门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每季度分析研判信访工作,排查梳理信访苗头隐患。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到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信访办了解群众的来信来访具体情况,督导驻在部门对初信初访实行首问责任制。三是驻局纪监察组及时督导驻在部门在信访件办理后做好呈批、办理、办结等材料的归档工作。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积极整改,督促相关领导和单位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过程,促使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定期向信访人反馈,及时通报督办动态。四是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驻在部门信访工作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私自截留、隐匿、销毁信访件的,泄露举报信息、以信谋私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予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以问责倒逼担责,确保驻在部门依纪依法规范信访工作。

(三)关于在解决信访和初信初访工作中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案件化解不够彻底方面

1.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创新举措不多,服务质量与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信访中心室内政策触摸屏于2020年初已损坏,至巡察期间仍然无法正常使用,不能为来访群众提供便利;局领导接访公示不规范,没有悬挂公示牌为来访群众提供醒目的日程安排等信息”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责成专人对市委巡察组察期间指出的局信访中心室内政策触摸屏损坏,不能为来访群众提供便利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及时修复完成局信访中心室内政策触摸屏,并对其信息进行更新和日常维护,更好地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重新制作了“接访公示牌”,每月底制定下月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日程表并在“接访公示牌”上公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制定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每周二下午接访,方便信访群众选择局领导接访。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创新探索“互联网+信访”工作模式力度不足。未充分运用现有网络技术资源,搭建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即时告之短信等新平台,进一步拓展和畅通信访渠道,有效破解群众“访累”难题”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研究议定采取多种形式的群众信访渠道,探索“互联网+信访”模式,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信访投诉电话及邮寄地址等信息,方便信访群众通过网络、电话、书信等方式反映信访诉求;充分利用“12333”公共服务平台,截止9月25日已转办交办贺先生等13件次群众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及信访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置。二是充分运用现有网络技术资源,通过局门户网站、“秦皇岛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发布《信访条例》、人社政策法规80余条,引导群众知晓信访政策、理性对待纠纷。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加强对信访案例正、反两方面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三是妥善处理群众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的合理信访诉求,及时将汪贵臣等信访事项录入《河北信访信息系统》,并通过系统给予答复,方便信访群众查看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引导信访群众多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信访诉求,有效解决群众“访累”难题。

2.关于“ 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最大限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差距,信访问题化解不够彻底”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网上信访工作重视程度不足。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国信发〔2014〕13号)不彻底,只是将需要县区局承办的信访事项进行了录入,未做到应录尽录”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对网上信访工作的认识,将网上信访作为提高信访效率、方便信访群众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严格按照处理群众初信初访信访事项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网上群众信访事项,及时给予答复,并耐心做好线上、线下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二是妥善处理群众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的合理信访诉求,及时将汪贵臣等信访事项录入《河北信访信息系统》,并通过系统给予答复,方便信访群众及时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度。三是按照制定的《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下大力气抓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河北信访信息系统》的优化和应用,做到全部信访事项应录尽录。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初信初访工作要求落实有差距。未严格履行“四告知、三见面、两签字”信访流程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对2017至2019年的460件次初访有明确处理告知书的仅有41件”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切实把规范完善“四告知、三见面、两签字”信访流程作为推动人社信访稳定、规范办理信访事项的一项重要抓手,积极组织、指导、协调完善办理程序,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以《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为依据,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巡察期间及时向何庆等3名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告知书。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初信初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初信初访快速处理工作责任制,从接待处理到报结答复各个各环节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失职责任制,对工作失职,造成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视情节严重,实行责任倒查。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信访积案的化解不够彻底。信访事项基本做到程序性办结,但对息诉罢访效果关注不够。2017、2018年领导包案化解的18件次信访积案中当年未能息诉罢访的为5件次,约占积案总数的三分之一”问题。(已完成)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提高对化解信访积案的认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上级交办、重复访等信访积案,按照《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进行领导包案。领导班子成员包联信访积案建立台账,逐案进行建档立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制定化解措施,限定办结时限,形成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信访工作专项调度会等形式对领导包联化解信访积案进行专项调度,逐案听取汇报,逐案调度办理进度,逐案研究部署下步措施,确保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化解的信访积案,严格按照制定的《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将已化解完毕的信访积案引导信访群众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隐患排查及预防方面仍有差距。今年5月全市省市县三级420件初信初访中,涉及人社政策的69件”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的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了《信访稳定集体议事制度》,科学研判信访工作形势,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信访事项,切实解决人社领域的信访问题。二是全力落实维稳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人社领域信访维稳重点突出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体系和稳控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了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明确要把握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制定出台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连锁反应的重要政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扎实开展风险评估,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矛盾。

(四)关于在解决信访和初信初访工作中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对信访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与做好新时期群众信访工作需求不相适应”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信访资料归档工作不规范。信访案卷未能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办理“三书两证一报告”组卷归档;2019年9月以前领导包案资料未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归档”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将信访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加强信访基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规范信访程序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严格办理信访事项的规定程序,依据《信访条例》,对受理的信访事项,按时如期办结;对不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告知原因,逐项分类归档。三是全面梳理近年来局领导信访包案档案材料,按照制定的《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要求,已将2019年9月以前领导包案资料做到“一案一档”归档。

2.关于“对群众信访诉求缺少换位思考,解决力度不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带着信访事项主动到基层下访不够经常,2017年以来局领导下访累计仅为10人次,与局内规定的“每名领导每季度下访不少于1次”要求差距较大”问题。(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1次带案下访,深入了解信访群众诉求,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实际问题。二是通过人社系统信访隐患排查、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实施领导包案,对领导干部带案下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实行限时办理、一案一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巡察整改期间主动接访下访,推动接访下访工作常态化,积极深入基层,针对人社系统反映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群众急需的信访事项进行走访,变上访为接访下访,使得群众路线在人社信访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专项巡察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回头看”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信访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促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和全市信访稳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切实发挥好局班子核心作用,通过信访工作调度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统一思想、强化意识,创新方法服务群众,真正打通群众信访的难点堵点,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公信力。

(三)强化责任担当,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传到压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对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建立的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在全市人社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26266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rsjjgdw@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12月10日

 

分享到:

©中共秦皇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