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0 10:15:54 阅读量:145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专项巡察。7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张士兆为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科(室、中心、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整改协调综合等方面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委党组书记张士兆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明确了整改内容、时间、人员、要求和措施。7月30日,委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从具体问题中透视政治问题,从共性问题中查摆个性问题,从班子问题中认领个人问题,从身边问题中反思自身问题。领导班子梳理出整改问题6条,提出整改措施 12条。9名班子成员查摆问题72条,制定整改措施75条。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委党组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利长远。一是坚持巡察反馈问题与巡察整改建议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力争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委总体工作结合,以整改促党风、政风转变,以整改推动全委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坚持巡察整改与专项整治及内在素质提升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与“集中开展整治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五查五纠”等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十四五”规划编制、“一汇报三争取”、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文明城市创建及正在开展的“谋跑争抓”等活动相结合,不断强化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

(四)硬核举措,强化责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夯实稳经济、保运行的关键环节,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全力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通过全面包联、精准分类不断创新项目服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三创四建”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创造良好条件。整改结束后,委党组将要专门召开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并通过发改委内部网站、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向全委干部职工通报,接受监督,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委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7条问题,已完成整改7条。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违法违规占地方面的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不够紧密,在研究谋划、协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上,受固有思维模式和经验套路束缚较多,从政治高度分析处理问题不够。在规划编制、方案制定、献言献策、政策宣贯等方面有时指导性不强、贴近实际不够。我市项目存在的体量偏小、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1-9月份,委领导班子分别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9次和33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3篇。组织印制《学习与研究》月刊9期,收集学习资料75篇。二是加强调研。在规划编制、方案制定、献言献策以及政策宣贯等方面更加注重前期调研。当前,我委正在进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征求意见函、上门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普惠性、实用性、长远性等进行充分的论证。三是注重事后监管。对于规划编制、方案制定后等科学性、实用性进行求证回访。采取谁发文谁求证的方式进行,避免出现后续监管真空的现象。四是强化项目建设。通过《秦皇岛市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若干措施》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县区谋划大项目、好项目工作积极性,促进更多项目落实。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力求长效上求突破。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发改委领导包联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工作方案》(秦发改项目〔2020〕206号)和《关于建立“央企河北行”活动对接央企委领导包联责任制和周通报制度的通知》等,进一步增强“项目为王”理念,每季度开展集中开工、集中观摩等活动,在全市形成了相互比较、相互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在今年8月26日省重点办印发《河北省2020年第二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冀重办〔2020〕11号)单中,经我委全力争取我市列入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个数居全省第五位,彻底摆脱了入围全省重点项目个数最少的被动局面,这是我委聚焦主责主业和“一汇报三争取”活动成功事例的生动写照。

2.针对“关于在协调推进建设项目上履职尽责不够。牵头抓总的作用发挥不够。在推进项目上,过多依赖政府协调,主动牵头抓总的意识不强,态度不够鲜明。在项目供地审批上,与资源规划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统筹推进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牵头抓总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切入口,靶向发力,通过主任办公会、重点工作调度会、以及定期通报等制度,及时调度市委市政府明确我委牵头抓总工作贯彻落实推进情况。二是规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简称“项目十条”),起草下发《2020年项目建设落实年活动方案》,将《项目十条》内容逐一分解,明确了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与市资源规划局联系沟通,及时了解项目供地情况,发现违规建设用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并调出重点项目计划。三是全力协调解决用地难题。协助市资源规划部门和县区政府协调调度项目用地批而未供等问题,为项目供地和建设创造条件。采取指标调剂、调整项目加快供地、督促限期供应等措施进行盘活,杜绝新增建设用地闲置。

3.针对“关于在协调推进建设项目上履职尽责不够。重前期轻跟进。注重项目前期跑办对接和项目开工,疏于后期协调跟进。有6项市重点建设项目存在土地批而未供问题,面积490.29亩。”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落实“多规合一”。从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等方面全方位规划指导,满足重点项目需求。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二是探索建立新机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建立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等方面,研究具体推进举措和落实方案,通过建立高质量的制度体系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注重事前事后监管。既要注重项目前期跑办对接和项目开工,更加注重跟进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后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进行解决。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树得不牢。

4.针对“关于践行宗旨意识不到位。编规划、作计划更多是为完成上级部署和要求,但未能真正从人民需求出发,对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解决不多。”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讲规矩、转作风、聚主业、争一流”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坚持包联帮扶、线上线下齐发力,落实领导包联县区、企业、项目制度,及时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统筹推进保稳定,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稳就业、兜底线工作,全力落实民生实事,11月底前“25+3”工程全部完成。二是改进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到企业、扶贫点、项目单位一线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上级要求天数;适时组织召开社会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倾听基层各方面意见建议。三是全力开展好服务企业工作。全力抓好省市重点项目三级协调机制工作落实,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中出现或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力争限期解决。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存在。

5.针对“关于工作不够扎实。6宗批而未供重点项目有4宗是因规划衔接问题所致,主动与规划部门牵头协调不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调研不够,对全局考虑的少;只满足于开会布置,守摊子过得去、差不多就行。”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对项目基础性工作力求事先摸清底数,注重下功夫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合力解决制约因素。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作为、主动靠前,积极主动与规划部门等做好联系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做好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主任办公会、重点工作调度会等对项目工作全方位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1-9月份,组织召开20次重点工作调度会,对89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推进,收到较好效果。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全委上下进一步牢固树立奋发有为、争创一流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和自我超越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克服守摊守旧、裹足不前等错误观念,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快节奏做好每一项工作。

(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监督的再监督不够有力。

6.针对“手段不过硬。仅限于党组会提醒、约谈相关人员、下发工作提示、微信工作群提示提醒,监督检查次数少,缺乏新的方式方法。”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每半年对市发改委等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加强对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导,每月对市发改委承担的“三创四建”三个工作专班、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以及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6+1”联动督导等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不少于一次。同时,紧盯关键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二是拓宽监督渠道。按照市纪委部署并结合市发改委工作职能,及时将重点监督内容发送给40名社会廉政监督员,广泛征集市发改委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对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市纪委,并按照市纪委要求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7.针对“‘探头’作用不够。未深入到土地执法监察环节,开展贴身式跟进监督不够,主动发现线索能力不足”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探头”作用,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是参加市发改委党组会,对申报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以及购买服务等“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把监督融入到市发改委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先后到青龙、卢龙、抚宁和海港区对市发改委牵头的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整改工作的成效积极运用到常态下疫情防控和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改革事业中去,运用到深入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事业中去,运用到整肃机关作风提高办事精准度和时效上去。在实际中,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委整体工作上台阶。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意识,促进全委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问题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于举一反三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改革事业推进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和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大震慑;委党组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662736;邮政信箱:河北省秦皇岛市翠岛大街1号8318房间;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fgwjgdw@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12月10日

 

分享到:

©中共秦皇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