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0 10:00:52 阅读量:376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工商联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的这次政治巡察,不仅是对市工商联党组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市工商联全面建设和事业发展的“保驾护航”。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市工商联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肩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市工商联党组根据《关于巡察市工商联党组的反馈意见》,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党组的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记在心里,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督,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部署和专题党组会8次,其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责任处室根据整改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正视问题找差距,务实整改抓落实。通过以上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打折扣地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采取措施推进整改。市工商联采取有力举措,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巡察反馈3个方面16类41条具体问题整改到位。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县级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反馈的问题,市工商联党组研究制定了《市工商联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人员,专人盯办。整改过程中,具备条件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采取措施,强力推进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到问题症结,多方协调,党组认真分析,统筹谋划,因题施策,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台帐。对照41条具体问题,逐条研究,抠细抠实,梳理形成整改落实工作时间表、整改情况进展台账。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31日,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检查,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促进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雷全程指导会议。
(三)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点对点、面对面解决问题到位,举一反三,推动市工商联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党组分析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思想不重视、学习不深入、制度不够完善等。为此,先后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工商联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6类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8月19日召开党组会修订了《市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了《中共秦皇岛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由党组书记亲自确定,对党员干部学习提出刚性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坚持用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整改以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机关集体学习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共22次;三是机关支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以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每月抽查2名党员的学习笔记,领导干部必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通过整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得到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得到充分落实。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不能做到与时俱进”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工商联党组于7月23日和8月19日分别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市委书记朱政学8月7日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8月19日修订了《市工商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学习第一内容;二是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研讨;三是党组坚决执行市委理论中心组下发的学习内容,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常学常新,先后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13次,做到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通过整改,学习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内容得到进一步跟进时代形势。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时紧时松”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市工商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抓落实,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截止到2020年10月,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三是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研讨交流,制定方案,明确主题,截止到2020年10月,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5次,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通过整改,抓理论学习不紧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始终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工商联(民营企业)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班子成员先后上党课5次、服务民企104次、基层调研57天,进一步提高了学以致用的能力,班子成员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截止到2020年10月,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研讨5次;二是建立学习档案,由秘书长担任学习秘书,做到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笔记、有成果,党组书记不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通过整改,理论学习不实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3.关于“党组会运行机制有缺陷”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出台的规则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7月23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党组及班子成员的条例意识。二是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党组讨论修订《市工商联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解决了“党组会议原则是每二个月召开一次”的错误问题,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党组会”。同时,纪检组参加会议并进行会风会纪监督检查。通过整改,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议事规则修订滞后”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7月23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工商联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增强党组执行力;二是召开了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党组议事规则修订滞后的原因,分析了根源,提出了举措;三是举一反三,党组和纪检组对党组制定的3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核查,没有存在此类问题的制度。通过整改,执行力得到进一步落实。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议事工作规则不健全,部分重要决策事项没有列入议事内容”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提高党组及班子成员的条例意识。2020年8月修改完善了《市工商联党组会议事规则》,增加了“三重一大”内容议事事项;二是以《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为依据,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讨论修改了《市工商联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新增了“制定拟定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重大改革事项”“审计、巡视巡察、督察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等4条缺失的事项,以文件形式向市委法规处备案和下发。通过整改,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得到完备。
4.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不经常召开”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查找过去党组会议不经常召开的原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按要求严格落实;二是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今年1-10月份,共召开党组(扩大)会14次,进一步解决了党组召开会议不经常现象。通过整改,《条例》得到进一步落实抓细。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分别于7月23日和7月31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理论和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今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程中合规、合法;二是8月13日召开党组会,重新修订了《市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把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本质要求,保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合规执行;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提高决策的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四是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通过整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实现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记录不健全”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掌握党组记录的有关要求的规定。重新修订了《市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明确秘书长负责党组会记录,详细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三是对重大决定事项,一周内编发会议纪要。通过整改,党组会议记录得到进一步规范。
5.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工商联党组未能按要求每半年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党组会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和机制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当前全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市工商联党组坚持定期研究通报情况,把好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加强阵地管理、纪律约束和队伍教育,制定《秦皇岛市工商联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分工的通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三是6月29日党组书记上了题为《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的专题党课;四是加强政治引领,特别是做好非公经济领域的政治引导。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1人进行了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研判。7月30日,市工商联非公经济商(协)会党委举办“讲党史,话初心,说梦想”——纪念建党99周年专题党课。通过整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仍需加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支部每月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每名同志每天坚持学习强国,并利用学习平台后台进行查看,对学习不积极的同志适时提醒,定期公布学习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督导检查;二是请学习积分较高的同志,向大家介绍学习经验,帮扶学习积分较低的同志;三是实现“学习强国”向所属商会全体党员全覆盖。
6.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工作不上心、精神懈怠现象”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工作不上心、精神懈怠现象”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百企帮百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6月1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丁伟副书记在扶贫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百企帮百村”工作;二是7月23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全市参与助力脱贫攻坚民营企业和商会共有1257家,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7.07亿元,在产业、就业、助学、消费、公益等方面帮扶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村873个,在全省率先做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会上通过了《市工商联关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并上报市委。三是工商联主要领导带头督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已经实现执常委包村全覆盖;6月18日,市工商联与市外事商务局共同主办“百企帮百村”互联网+直播扶贫活动。四是开展爱心捐赠。8月12日秦皇岛民营企业家联谊会会长、万通集团董事长马春元捐赠30万元助力青龙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工作受到市委书记朱政学、副书记丁伟的批示肯定。通过整改,进取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精神状态得到进一步加强。
7.关于“调研培训及外出招商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没有达到每年调研天数60天的要求,调研报告质量不高,指导性不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就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稳产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企业运行、物流和产业链、资金链以及政策落实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二是紧紧围绕市政协全年民主协商和专题调研计划的安排,发挥“参政议政工作小组”作用,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调研,集中整改以来,班子成员累计调研57天;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工商联开展集中调研的通知》,利用8月份和9月份两个月开展集中调研,形成《促进市工商联所属商会高质量发展》《关于我市消费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参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有针对性调研报告四篇,报省工商联、市政府、市政协。通过整改,调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外出调研培训和招商工作较多,但成效不明显”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6月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招商引资工作;6月30日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招商工作,制定《市工商联2020年招商工作方案》。二是开展招商活动。8月14日与孤竹企业促进会合作开展“小团组”招商活动;8月24日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卢新平带队赴京与中国整容美容协会进行项目洽谈;8月31日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卢新平陪同上海财中金控到北戴河新区进行实地考察。三是与市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秦皇岛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会。四是9月13-15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与秦皇岛甘肃商会共同举办了“首届全国陇商精英赋能大会——走进秦皇岛”活动,全国共29家省级甘肃商会、企业家共60多位企业家到会,张瑞书市长会见了甘肃企业家,常务副市长刘亚洪出席我市投资推介会并推介秦皇岛,期间,与海港区、昌黎县政府分别举办了专场投资推介会。五是第三季度与市委统战部共同举办了各类学习培训10余期,参与年轻企业家3000余人次,开展“秦商大讲堂”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现场参会和线上学习的年轻企业家有2000多人次。通过整改,外出调研培训和招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8.关于“对县区工商联指导、考评力度不大”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工商联深入县区工商联调研较少,对指导县区工商联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市工商联对县区工商联工作指导,制定调研时间表,汇总问题意见,并积极解决;二是9月10日上午,召开2020年县(区)工商联工作推进会,听取县区工商联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征求意见建议; 三是9月17日至20日,陪同全国工商联第八联系调研组对四区三县工商联就围绕“两个健康”主题,组织建设工作、商会建设、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了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座谈会;四是9月23日,陪同河北省工商联赴青龙县就开展“千企帮千村”行动成效“回头看”进行专项调研;五是加强县区工商联党组织建设,督促北戴河区成立了工商联党组。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目前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共有43家,其中24家商会属于地域商会组织,老乡会的氛围浓厚。市工商联对行业商会发展重视不够,全市共有14家行业商会,数量占比少,与中央要求的大力探索发展行业商会有差距”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推动主导行业协会吸纳为市工商联团体会员。市工商联与市民政局取得联系,根据我市行业特点选取发展团体入会意向名单,先后与市房地产协会、餐饮行业协会、市旅游协会联系,邀请他们加入市工商联团体会员,三家协会会长均表示同意。二是推动县区发展行业协会组织加入工商联。9月北戴河区工商联主动拜访北戴河区旅游协会,邀请北戴河区旅游协会加入区工商联团体会员,目前 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卢龙县工商联正在推动成立甘薯产业商会。三是针对异地商会老乡氛围浓情况,市工商联于7月20日收到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工商联印发《河北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后,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发所属异地商会,要求对存在个人会员的异地商会进行自查、整改和清理,截止目前,共理清个人会员60名,市工商联直属异地商会已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个人会员;对活动不积极、凝聚力差的秦皇岛闽商联合会不予年检;对拟成立的秦皇岛市安徽商会严格按照《河北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成立,不允许商会发展个人会员。通过整改,解决了异地商会老乡会氛围浓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对行业商会的管理力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敷衍应付,自查自纠问题整改不力”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7月31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工作流程,今后开展民主生活会一定严格依据《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出“辣味儿”、开出实效;二是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三是7月31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有关程序,做到了自我批评不护短,相互批评不绕弯,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措施;四是积极主动向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报告,虚心接受监督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通过整改,强化了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重复问题突出”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二是领导干部在找准突出问题、充分谈心提醒的基础上,亲自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党组书记对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通过整改,每名班子成员都认真剖析问题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2.关于“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干部八小时外自律意识不够”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工商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林荣忱同志在会上做深刻检查,班子成员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生活纪律等纪律,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员;二是制定了《市工商联2020年作风建设提质年暨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市工商联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纠风”工作;三是做到举一反三,开展机关全体人员法纪教育。8月20日召开机关全体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掌握每名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加强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的管理,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强化自律意识。通过整改,纪律规定得到进一步遵守并执行。
3.关于“财务管理缺乏制约,管理混乱”。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度建设不合规”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11月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了《市工商联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不定期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做到常提醒,勤监督,通过日常学习,使制度得到更好落实;三是认真自查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对巡察移交纪委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与当事人办公室主任郭冬梅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提出批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市纪委做好调查工作,对财务方面出现的管理不严不规范的问题, 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单位出纳空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9月29日驻会班子成员学习了《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用手册》;二是完善财务制度,11月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了《市工商联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召开驻会班子会研究财务人员空缺问题,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秦财会【2019】33号)精神,自2019年2月开始聘请秦皇岛卓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张艳红为我单位出纳。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商会会费支出不合理”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每年年初制定商会会费支出预算,报主席办公会、党组会研究,在每年年底召开的执委会上定期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二是明确会费支出的范围,加强机关全体人员的学习,了解掌握会费报销范围和规定;三是请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四是以此为戒,进一步使支出合理合规。通过整改,使报销范围进一步得到规范。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不深不细”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次,并作好会议记录纪要;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市工商联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市工商联非公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三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是对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细化和规范。6月22日,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对抓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力度,做好谈心谈话记录,要谈出效果,切实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五是加强对非公商(协)会党组织的领导,指导有党组织的商(协)会规范开展活动,督促指导没有党组织的商(协)会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目前实现非公经济商(协)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通过整改,党建工作研究得到进一步落实。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不紧”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带头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好思想政治引领学习;二是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力度,不走形式,注重实效,切实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三是切实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建设。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不实”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市工商联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分别于6月22日和9月25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支委会提前筹划,列出会议议程及会议内容,要求不仅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留存等,所有参会党员既要认真参加会议也要做好笔记,切实让支部党员大会起到真正的作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整改,做到支部大会不走形式,记录详实。
(2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报告有不实内容”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市工商联党组关于对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分工的通知》,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均撰写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上半年工作总结;二是严格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做好制度落实的相关记录工作,每月如实填报主体责任台帐,领导干部个人做好谈话提醒;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支部手册》的记录,特别是对主体责任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事项,要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及时如实认真的填写记录,不能出现疏忽漏项的情况。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主体责任有时紧时松的现象”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第七章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河北省办公厅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定了《市工商联党组关于对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分工的通知》,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均撰写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上半年工作总结;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均撰写了上半年关于党风廉政心得体会文章,每月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四是明确秘书长专门负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没有全员讲党课”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全员讲党课的要求,列出时间表,安排好党课内容,严格落实党课制度;二是对领导班子讲党课的党课内容及课件进行审稿;三是对讲党课做好记录,留存好资料图片等,截止9月底,班子成员已按照要求,落实了讲党课的相关要求。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收缴不规范、不及时”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章、党费有关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不规范进行了梳理,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标准,全体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开出收据,明确专人负责,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党费收缴登记”上认真填写,做好记录,及时把全体党员的党费交到市委统战部党总支。通过整改,党费收缴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2.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3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党组成员未按要求报告个人重要事项”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7月31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二是班子成员严格按《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报告个人事项,党组书记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严格把关。通过整改,制度落实得到进一步强化。
(3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年度民主生活会没有召开”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分别于7月23日和7月31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集中整改阶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本年度不再召开民主生活会。
(3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按要求征求意见建议”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7月31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履行程序,一是会前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了思想基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工商联、各直属商会、机关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80份;三是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与服务对象开展了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对会上拟提的意见进行相互沟通,征求意见;四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先后多次研究修改,同时,对班子个人材料也进行认真把关,确保问题准确、剖析深刻、解决有力;五是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本着坦诚相见、实事求是的态度,开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自我批评不护短,相互批评不绕弯,深挖根源触及灵魂,认真提出整改措施;六是加强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的指导。通过整改,民主生活会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3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科室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9月29日驻会班子成员学习了《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党组已经对人员调整配备进行了初步研究;二是11月10日召开党组会明确科室负责人安排。
(3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9月29日驻会班子成员学习了《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二是党组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进行沟通反映,积极争取上级配备党务干部。
(3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层干部多年不轮岗”。 (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9月29日驻会班子成员学习了《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二是党组进行了初步研究,分析中层干部情况;三是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领导进行沟通,就中层干部轮岗,涉及党组成员调整、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等组织程序问题征求意见,以利有序进行中层干部轮岗;四是11月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中层干部轮岗事宜,对正科级干部进行调整,现正在履行组织程序。
(3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规范机关全体人员档案信息;三是根据秦组发(2019)9号文件,市直机关公务员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进行考察。对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只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并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来确定人选;四是经询问高宝奇本人,当时部队允许跨台阶报考大学并且还给予报销学费的政策,因为时间太长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人认可组织部门对学历的说法并写出说明;五是吴金喜同志2002年调入没有调任材料,也是询问本人并查阅原始文书档案,因为按照当时政策没有调任材料,但有调动材料并且手续齐全。与组织部一科咨询,得知2008年以后才有调任手续,之前不需要调任手续。
(3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职级晋升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9月29日驻会班子成员学习了《职级晋升管理办法》;二是查找党组会议记录,对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三是严格执行职级晋升有关规定要求,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3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7月23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市工商联党组于2020年8月修改完善《市工商联党组会议事规则》;三是明确秘书长负责党组会记录,详细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4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不够精准,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强化派驻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以“三重一大”为抓手,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监督;三是正确认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围绕“百企帮百村”、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督导落实好市委重要决策和部署。
(4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创新意识不强,监督方法不灵活”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把“近驻”的优势扩大为“劲驻”的效能,通过监督方式的创新,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协助市工商联党组,征求商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拓展监督渠道。截止到2020年10月,共参加市工商联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会13次。三是定期向市工商联发放廉政工作提示,不定期对市工商联日常工作纪律进行检查。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步,我们从四个方面坚持长抓不懈,继续抓实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推动反馈问题在工商联彻底解决,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实处用力、向基层延伸。
(一)抓实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
(二)抓紧责任压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工商联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突出抓好整改落实。
(三)规范管理机制。市工商联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预防,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制度的规范,从制度管理层面进行完善与创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问题发生,进一步促进工商联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四)抓活合力攻坚。涉及到已整改完成并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效果。
(五)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工商联将运用好此次巡察的成果,坚持以党的思想建设为引领,引导工商联会员跟党走、听党话;抓好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党的建设贯穿工商联的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挺纪在前;密切联系会员,及时收集问题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分时限分步骤的做好所属商会的发展和改革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25181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2号楼2513室;邮政编码:066002;电子邮箱:qhdgcc@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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