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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9-14 10:51:34 阅读量:5741

      根据市委部署,20211215日至2022年12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民政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此次巡察是对市民政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态度和“不贰过”的决心,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市委王曦书记在市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先后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3次党组中心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2022年4月29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坚持自我查摆、自我检视、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改进措施,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政治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共秦皇岛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一一对应,环环相扣。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协调调度,履行“一岗双责”,新修订制度23项,出台政策性文件6件,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体现整改成效。

(三)深刻剖析问题,整改工作再深化。坚持用问题倒逼制度建设,围绕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见,深刻剖析落实党建制度不规范、执行制度规矩不严格等问题,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和民政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扭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坚持以整改促纪律建设、促作风转变、促当前工作落实,以强化整改进一步激发全市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奋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发挥“头雁”效应,全力推动整改。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当负责,积极作为,坚决贯彻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3次局长办公会、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调度会议、12次碰头会议,研究破解棘手问题6个,分析研判整改事项20余项,审核把关整改材料10余份,推进建章立制15个,问责党员干部6个。二是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24个具体问题,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针对王曦书记交办的问题及巡察组组长反馈意见时特别交代的问题,第一时间与班子成员、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等16名同志进行谈心谈话,谈问题、谈思想、谈改进措施,为整改落实工作起到了把关定向、表率示范和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的24个具体问题,包括向党组书记本人反馈的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把脉开方除病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等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反思。4月29日,主持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班子及本人整改措施23个。党组成员之间敞开心扉、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警醒自己、帮助他人、增强团结、自我斗争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边巡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突出政治站位,着眼长远发展,建章立制、强基固本,通过持续用力,整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截至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4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点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学以致用有欠缺”问题。

一是统筹把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党组名义制定印发《市民政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每次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2篇,党的最新政策理论30余篇,确保学习制度有效落实。

二是学思践悟,不断增强理论武装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以来关于民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12篇,有重点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习交流发言,形成落实举措13项,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0余篇。

三是学以致用,坚持学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多项民生重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第一,多措并举完善儿童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儿童纳入到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保障范围,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全面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困境儿童的巡访关爱工作,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队到县区慰问困境儿童代表,为少年儿童送去关心与祝福;开展“五社联动进乡村 点亮儿童微心愿”主题活动,为128名留守儿童送上“微心愿”礼物,与孩子们谈心、交流,从物质上、精神上为孩子们送上双重关爱,此项活动被河北日报客户端宣传报道。第二,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积极推动市社会福利院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能力。市社会福利院在全省率先实施康教融合与社工服务提升项目,孤残儿童照护服务和社会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入选全国“童心同护”项目首批16家示范院的儿童福利机构。第三,不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积极开展送温暖专项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深入到车站、地下通道等区域主动寻找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提供所需生活、御寒物品。第四,全面深化基层社会组织专项治理。组织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对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撤销登记。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和对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目前市、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已全部完成并启动,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和认可。第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信息宣传工作。依托省民政厅支撑平台系统培训会议,对市、县系统平台管理员进行培训,有效巩固提升市、县系统管理员业务知识和实操能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制定出台《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业绩考核办法》,采取周督促、月通报的办法,进一步激励民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据统计,上半年报送省民政厅官网新闻宣传稿18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等部门报送稿件26件;此外分别在中国民政、新华社、河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民政各项工作新闻稿件10余件;组织开展“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主题宣传和第十个“救助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政各项工作的宣传。第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针对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仅有1家入选省级优质服务单位的问题,我局积极与牵头部门市卫健委沟通联系,加大优化发展环境,争取多培育、推荐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入选。目前,我市又新增加卢龙泰和养老中心1家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同时,通过采取签约服务、内设诊所、绿色通道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市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2)针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运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引导教育民政党员干部,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民政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推动党建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各党支部以建设党建文化墙为载体,营造了“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学习氛围,通过不断了解党的历史,筑牢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以新媒体为载体,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20余次,有效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市福彩中心党支部组织开展“阳光福彩?与爱同行”公益活;筹集福彩公益金300万元,对全市2022年高考录取专科及以上院校的低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防贫监测户家庭的学生,给予连续跟踪资助。市殡葬服务中心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代客祭扫服务。市社会福利院全面关注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困难需求,解决大龄孤儿住房、就业等实际困难。引导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开展“百社助千户”乡村振兴帮扶行动,筹集资金18.05万元,开展各类服务帮扶项目172个,为350户贫困家庭、940余人送去了慰问和帮扶。

    2.关于“落实省市委重点工作要求不到位,创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

(3)针对“低保核查工作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对省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建立健全核查比对机制。今年以来建立死亡人员数据与低保、特困人员台账比对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核对,及时发现已死亡人员及时清退。同时,建立每月低保、特困供养新增、退出数据统计制度,每月精准统计各县区新增、退出保障人员情况,在此基础上,加强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比对,新增人员及时录入、退出人员及时标记退出,确保系统数据及时更新,提高准确度。5月18日,组织召开全市社会救助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加强数据比对、提高统计数据精准度、健全完善核对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再强调,严格督促各县区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健全完善部门之间数据核对机制。起草完成《秦皇岛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5月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审机制作用,健全完善县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县级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核对工作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4)针对“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核实社会组织信息。在原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指引》《秦皇岛市社会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指引》。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及时将市中铸爱军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删除。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督促市慈善协会按照《慈善法》修订组织章程。市民政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赵方等3名干部在秦皇岛市慈善协会任职的请示》,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于5月26日召开市慈善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班子,市慈善协会完成换届工作。

三是指导市慈善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加强管理,完成慈善组织认定,指导参加了2022年河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5)针对“落实市委重要工作部署不及时”问题。

一是积极对接市委“六件大事”。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带头学习交流研讨、谋划落实举措13项。为深入抓好市委“六件大事”对接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工作调度会议13次,针对民政领域特点实际,延伸服务事项,创新发展理念,细化分解重点民生工作任务6项,建立了监督台账,及时跟进督导。

二是民政领域“六件大事”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配合市信访局将上访人员和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护送返乡。积极筹办第五届中国康复辅具产业创新大会。深化与国康中心合作,促进我市康复辅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5月28至6月17面向全市社区社会工作者举办了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前培训,290余名社区社会工作者参加培训,取得较好效果,为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提供人才支持。进一步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今年6月1日起,我市启动结婚登记“市内通办”,有效解决了群众办理结婚登记“多地跑”、“折返跑”问题。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做到“四个严禁”,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督促指导北戴河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项目建设。

3.关于“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日常管理不规范”问

题。

(6)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程序。认真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巡察整改以来,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凡是单项资金支出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全部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组织开展津贴补贴自查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办公室(财务)联合机关党委对2017年以来机关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进行自查清算,机关全体人员按要求将已经发放的2018至2020年省级精神文明奖金全部退回局办公室(财务),共计27.65万元,并及时上缴市财政局。

三是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多次与河北省民政厅进行沟通,待省级办法修订出台后,我局将积极协商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出台我市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今年以来,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和使用全部列入党组会议题进行研究,2022年福彩公益金预算2309.5万元,安排用于养老事业的福彩公益金为1286万元,占比达到56%,高于国家要求的提取比例。

(7)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指导督促市救助管理站制定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服务管理规定》《出差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食堂管理规定》《接待服务流程与工作规范》《疫情防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与此同时,局党组结合自身实际,着眼工作需要,指导局属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15个,及时弥补了制度短板,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全面压实责任。为有效解决基层监管乏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一方面强化领导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落实“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基层全面建设情况,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要求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一次自身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是强化督导落实。为着力解决忙于事务多、轻于检查的实际,经局党组会研究,机关科室围绕各自职能,每月深入基层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各分管领导每月下基层调研指导不少1次,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检查督导,重点查找基层弱项短板问题,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整改不良倾向。市委巡察以来,共查找发现共性问题15个,个性问题4个,已全部立行立改。

4.关于“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8)针对“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召开年度保密工作部署会议,对全年保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出台《秦皇岛市民政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秦皇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二是规范保密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局机关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份,全部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履行审批程序。

三是开展保密工作培训。6月1日举办保密教育学习培训,邀请市保密机要局专家进行辅导授课,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主管领导及保密负责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保密意识。

5.关于“履行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乏持续整改防反弹的韧劲”问题。

(9)针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坚持逢会必讲党建工作,召开2022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印发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6月23日召开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会议,党支部分别汇报今年以来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下步整改措施。以督导为抓手,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包联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包联一个党支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党组织检查指导党建工作一次,指导帮助党支部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民生使者+党建品牌,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针对巡察指出问题,按照《秦皇岛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民政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管理制度》《秦皇岛市民政局公务接待清单》,对公务内容、时间、来宾人数、来宾单位、姓名、职务、陪餐人员进行明确,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程序。局办公室(财务)责成相关科室对2021年报销的招待费凭证进行补充完善,全部填写《公务接待清单》。 经党组研究,对局属单位5名同志因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等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回头看”。深入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与2019年以来省市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审计监督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建立整改清单台账,一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主题教育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统筹推进,制定印发全年学习教育任务。

(10)针对“审计问题整改出现反弹”问题。

一是针对指出问题已立行立改。巡察整改后,已对2021年3月从“民政大楼运行维护费”中列支的日常耗材费用4169元调整到“日常公用”科目。

二是强化财务审计和监管。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聘请第三方对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风险隐患方面

6.关于“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1)针对“履职尽责不深不实,日常监管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严格落实经费支出事前审批的相关规定,确保《开支计划审批单》逐级审批。市殡葬服务中心修改完善《市殡葬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报销程序,加强报销票据审核,凡报销内容与事前审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市殡葬服务中心认真落实逐级审签制度,明确2000元以下的资金支出履行三级审批,2000元以上的经中心支委会审议后,逐级履行六级审批程序。同时,深入开展经费支出事前审批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财经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二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就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对局属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到局属单位检查指导工作20余次。

三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按照“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原则,5月27日组织开展全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从差旅费、招待费报销规定、流程等方面进行讲解,确保财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2)针对“检查指导工作看成绩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今年4月份以来,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局领导多次到市社会福利企业公司调研指导工作,听取市社会福利企业公司汇报,进一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对公司下步工作提出建议性意见。

二是制定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局党组、主管领导指导督促福利公司企业制定管理制度不够的问题,分管领导亲自指导市社会福利企业公司制定完善《企业奖惩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6月9日,局党组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共同研究局属单位新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全面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照章办事。

三是深入推动企业工资制度改革。为进一步规范市社会福利企业公司员工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新建立的薪酬制度,结合实际,调整在岗和待岗人员工资。

7.关于“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13)针对“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市殡葬服务中心完善《市殡葬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作议事规则》制度,从议事的原则、内容、程序、纪律等四个方面细化党支部议事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党对殡葬工作的绝对领导和集体领导。

二是完善内控监管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市殡葬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对下属单位监督力度;完善经营预算制度,明确下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健全风险管控体系,针对下属单位的重点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业务运营活动中的预付款、应收账款、生产经营成本、期间费用等实施有效监控,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资金使用、报请程序等进一步规范,规定2万元以上资金使用,须提请市殡葬服务中心支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研究,5万元以上资金支部须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三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市殡葬服务中心针对巡察指出的颐安公司、长安陵园借款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中心支部委员会议,迅速研究整改措施,责成颐安公司和长安陵园将部分借款归还市殡葬服务中心,其余借款制定了还款协议。同时,市殡葬服务中心定期对颐安公司和长安陵园的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各项资金有效运转。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8.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14)针对“缺乏持之以恒落实党建责任制的责任担当”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将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王曦书记关于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党组研究党建工作5次,班子成员到基层党组织部署、检查党建工作近20次。

二是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力度。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推动民生使者+阳光福彩、民生使者+博爱家园、民生使者+陌路有爱、民生使者+孝爱人间等党建品牌创建,通过抓党建、强队伍、促业务、惠民生,进一步推进党务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党支部按期换届,局属单位4个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开展支部换届,通过规范的选举程序产生了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除1名书记连选连任外,其他3名同志均为新当选的支部书记。

(1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制定下发《领导班子2022年民主生活会方案》和《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同时以机关党委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确保了党内生活的严肃性。

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材料不够认真的问题,局党组集中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特别是针对市委王曦书记交办的问题,班子成员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坚持从思想深处剖析根源,从问题深处制定对策,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全部由一把手审核把关。

三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缺乏斗争精神的问题,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重温学习党章、唤醒党纪党规意识,不断增强自我斗争的勇气,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头检视自己,深入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硬阻问题,班子成员都能本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公正直言点问题,真正落实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目的,切实达到整改提升的效果,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累计提出批评意见3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32个。

(16)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巡察整改以来,对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局属单位党务工作者,集中开展了1次党建业务培训。4个局属单位均能结合自身实际,邀请市直工委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对新当选的支部委员、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为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交流活动,支部之间互相学习、交流、探讨、分享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有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品牌化、科学化建设水平。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坚持从规范落实《党支部活动手册》入手,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支部活动手册》记录情况进行了全面再核查,规范整改不规范问题事项13条。加强党建设业务指导,邀请市直工委有关领导,就如何规范填写《党支部活动手册》,如何组织开展支部党日活动、研究支部有关重要工作事项、规范“三会一课”有关内容等方面逐一进行了传授。

三是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印发《市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全年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作出总体安排,明确每月活动具体内容和工作举措,从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同时,保持了每季度至少对各支部进行一次党建工作督导的做法。

9.关于“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17)针对“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严格落实党内民主决策制度,研究制定《市民政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事项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落实,在决策过程中,主要领导先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然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同时,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参照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18)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切实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提到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选拔任用年轻干部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统筹安排选用讲政治、有担当、有作为的年轻干部。今年已向市委组织部申请招录省定向选调生1人,新提拔1名45岁正科级干部,任机关重要科室负责人,下步将继续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协调,通过转任调任等方式补充年轻公务员,以此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

二是针对原市救助管理站站长17年未轮岗交流的问题,已选任一名工作能力强,相对年轻的科级干部担任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

(1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党组深入学习领会《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市民政局选人用人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干部研判动议、提出方案、职数预审、推荐考察、征求意见、档案审核、廉洁情况审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后备案、任职谈话等各环节工作。今年提拔、调任两名科级干部,在提拔任职过程中,着重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在民主推荐过程中,认真履行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任职前公示等环节工作。

二是健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深入学习研究《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采取“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全程实录、存档备查”的方式,收集整理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资料,并装订成册,实行一人一档,今年以来对新选拔任用的干部全部建立全程纪实档案。

(20)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干部证照收缴、管理等“回头看”工作,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二是规范出国(境)报备工作。针对巡察指出干部出国没有及时报备的问题,重新修订完善《秦皇岛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严格履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报备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1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问题。

(2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深度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班子成员职工分工,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建立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能职责,规范了每月具体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同时将民主生活会、巡察指出的问题纳入问题清单,与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一并整改推进落实。印发《市民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事项提示卡》,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示提醒5次,局党组对照各自责任清单检视责任落实情况2次,查找整改问题差距6个,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市民政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结合巡察意见反馈,局党组会同驻局纪检组先后召开两次民政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和“以案促改安全风险防范”警示教育大会,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纪录片2次,针对巡察反馈,结合日常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提示提醒,提出具体要求;党组书记通过民政系统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持续净化优化民政系统政治生态。

三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6月27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分析研判会议,全面分析研判民政系统政治生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状况,深入查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指导分管科室、局属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2次,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6条具体防控措施,建立形成廉政风险清单12条,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2)针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坚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论述,带头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做到“四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定期指导检查、分析研判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管党治党工作会议3次,先后到局属单位、机关重点科室检查指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次7次,帮助基层解决棘手问题5个。抓住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

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对照“一岗双责”要求,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分管领域落实落细。坚持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每月到分管领域检查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帮助解决问题6个,建立完善制度15个,并将日常检查指导情况形成工作纪实台账。

三是落实层级目标责任。深入落实党组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基层日常监督责任体系,逐级深入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廉政教育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每一重大方针、每一管党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党落地见效。为确保学习落实效果,今年以来,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党委先后深入基层检查政治监督工作15次。

(23)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定了《关于对市民政局市残联各级党组织暨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实施意见》;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备有关事项的具体办法》、《市民政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及《关于构建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实施办法》。

二是压实各方责任。为强化整改成效,向市民政局党组交办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建议党组在全局上下集中开展一次以“严格制度规矩,强化责任落实”为主题的思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督促党组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经费支出、项目运作等相关制度规定,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强化派驻监督。加大对主体责任的监督,按照“清单+监督”机制,聚焦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督导,特别是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经常开展嵌入式、点穴式、调研式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管理漏洞。开展资金使用、三公经费、项目建设、公款吃喝等专项监督,深化作风纪律整顿,开展涉民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踏石留印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完善配套运行机制,抓好执行落实,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三)做好结合文章,力促成果转化。坚持把抓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建设“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目标要求,全力创新创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2年9月14日至11月14日)。联系方式:0335—3658010(8:30-17:30);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2号;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mzj3658010@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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