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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7 10:50:59 阅读量:148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25日至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资源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班子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工作进行了一次“把脉会诊”,也是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广大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大会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政治担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推进等各项工作。9月27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党组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了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要求。11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和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三)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举措。局党组主动厘清问题、压实责任,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事项完成标准和时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落实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改任务,自觉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决不敷衍走过场。

(四)落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局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听取并研究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其他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传导压力,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整改落实督导调度制度,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每周督导提醒,实时跟进。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明确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绩效等考核中,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机制制度问题,一方面研究制定了“当下改”的措施,另一方面不断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对照法律法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办事流程、检视责任死角、修正工作规范、完善程序漏洞,建立责任明确、流程规范、操作性强的长效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若干措施》、《秦皇岛市国土空间规划议事规则》和《<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共11项规章制度,为实现“程序更规范、运作更高效、服务更优化”的机关建设目标提供了有效保障,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梳理并认真反思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强化跟踪督办,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1个、基本完成4个。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以政治建设引领资源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指导工作实践有差距”问题。

(1)针对“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先后作出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14次,市资源规划局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列出任务清单,对碳达峰、碳中和等新的理念和要求还处在减少碳排放等浅层次,在规划中如何落实没能很好地理解和把握”问题。

一是即时召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作出的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任务清单,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在资源规划领域的落地、落效。二是按照部省要求,进一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划定“三区三线”,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等要求,与市发改委就能源规划对接,加强与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进行衔接,围绕产业定位、生态文明、公共和基础设施保障等,对用地布局进行研究。三是编制完成了《秦皇岛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四是通过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机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制度,我市耕地净减少问题已全部得以解决。全市实有耕地面积高于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任务目标,实现了耕地总量净增加。五是针对耕地“非粮化”问题,我市通过开展 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整改,整改后,全市耕地实现了净增加,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耕地“非粮化”问题已全部得以解决。

2.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统筹有欠缺”问题。

(2)针对“报批用地后土地征拆补偿、推进项目落地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征拆补偿和土地供应力度,组织各县区通过报社、网络等媒体加大推广力度,主动对接房企、实施预公告等方式,积极推进土地出让工作。二是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全市闲置土地除受规划管控影响省厅不计入考核任务的以外,市本级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全部完成。三是加快项目规划审批,对政府西边快速路两侧项目制定项目推进台账,尽快完成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3)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较大”问题。

一是印发了《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督导调度、压实县区责任、用足用好政策等措施,全市2022年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闲置土地除受专项规划安全管控影响面积不计入考核任务,市本级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全部完成。二是落实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分管负责同志周调度,主要负责同志月调度,紧盯县区落实,对于进展缓慢的县区,采取下沉督查、约谈局主要负责同志等措施强力推进。同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现场实地督导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对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县区,采取停止建设用地报批、规划限批等综合处理措施。

(4)针对“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屡查不绝”问题。

一是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下放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05号)将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25项行政处罚事项直接下放到乡镇和街道,同时履行对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和执法查处职责,现各涉矿乡镇已细化了巡查责任区域,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提高巡查工作责任性。二是涉矿县区资源规划部门积极指导乡镇及时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违法开采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解决在初始。三是市级资源规划部门通过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矿产卫片图斑已对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涉嫌非法采矿行为的案件进行专项督导,提高执法查处效果。目前,涉嫌非法采矿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四是高质量完成全年矿山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并在全省位居前列。组织相关县区完成全部整合矿区整合主体确认工作,协调市相关部门对整合区整合方案进行审查,将审查同意后的整合重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全部提交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完成率100%,省厅通报排名第一;督导指导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完成4个露天矿山转“洞采”升级改造,完成率100%,省厅通报排名第一。

(5)针对“对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思考不够深入,创新工作方法谋划推动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上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确定由海港区政府负责完成项目范围内企业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为避免收储资金倒挂,我局积极与海港区政府对接,要求该区尽快完成该地块内违建拆除工作,并督促晨砻科技抓紧配合海港区政府完成租赁户违建拆除清理等相关事宜。二是耀华集团土地收储资金应为市财政筹集,但因财政资金紧张始终无法筹集到位,同时耀华集团也未按合同约定注销产权及搬迁。我局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政府研究,最终确定:“耀华集团597亩土地剩余收储补偿费,待该土地完成出让并上缴市财政出让金后支付,耀华集团要配合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土地产权注销工作。”耀华集团同意市政府调整的支付方案,待新厂区建设完成后,尽快实施搬迁并将597亩土地净地交付我局。

(6)针对“党组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若干措施》,作为长效机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予以落实。若干措施从加强国土空间保障、优先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做好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依法依规办理异地扶贫搬迁和“空心村”治理安置住房产权登记等方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委市政府2021年9月下发《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中涉及我局的1项牵头工作和5项配合工作在我局制定的若干措施中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和细化措施。二是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列入党组会汇报,从积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日常登记、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补充耕地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全面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要求不彻底,创新能力不足”问题。

(7)针对“协调机制不健全”问题。

在《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决策工作制度(2017年修订)》的基础上,我局借鉴石家庄、唐山等地经验,专程到承德进行考察学习,在工作制度基础上起草了《秦皇岛市国土空间规划议事规则》。先后两轮征求了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议事规则,增加了会前准备和会议召开等内容,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国土空间规划议事规则〉的通知》。

(8)针对“在落实‘六件大事’,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方面有差距”问题。

一是已发布实施《秦皇岛旅游用地分类和地价成果》更新成果,针对河港集团西港片区转型升级的用地政策,印发了《关于支持河港集团西港区转型发展用地政策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为河港集团转型升级项目量身定制了包括不动产登记、土地过渡期政策、现代服务业政策在内的多项支持政策。二是两个项目拟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现已在最新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予以调出,目前两个项目拟用地已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不存在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而无法落地问题。

(9)针对“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一是倾力打造不动产登记“秦力办”党建品牌,通过品牌运作的模式加以提炼、宣传和推广,为党员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施展才华、发挥作用搭建了广阔的平台,取得了较好效果,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二是我市各县区均已完成一窗受理部署的要求,截止到12月27日,一窗受理窗口设置率达到100%,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使用率提升至53.31%,开发区已于8月底开始使用一窗受理平台办理业务,平台使用率稳步提升。三是通过迎接营商环境测评,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4.关于“对巡察、审计重视不够,未发挥巡察、审计整改的辐射效应”问题。

(10)针对“对市委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秦皇岛市违法违规用地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督查问责办法》,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土地执法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县区的督导力度。二是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推进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中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经强力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11)针对“内审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度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后期执行情况等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在追本溯源中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做到了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切实提高了审计整改成效。二是制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把促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服务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有计划分批次对机关及事业单位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使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评价部门财经管理状况,促进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自律。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四风”问题依然突出方面

1.关于“存在‘衙门作风’,公仆意识淡薄”问题。

(12)针对“口大气粗,激化群众矛盾”问题。

开展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常态化教育,提高科室为人民服务的大局意识,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凡是涉及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一定要深入群众中了解人民的需求。

(13)针对“推卸责任,对百姓急难愁盼缺乏责任心”问题。

一是市局层面明确专人负责部信、省信办理,督促各县区局完成全部反馈事项的办理。二是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资源规划部门明确部信、省信责任人并报市局信访科备案,不得以执法权下放乡镇街道为由拒绝办理部信、省信。

(14)针对“服务意识有欠缺”问题。

一是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思想政治教育大会2次,进行技能培训2次,结合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优化流程,抵押登记8种高频登记事项“立等可取”,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涉及购房群众5000余户,开展“交地即交证”业务5宗,“一窗受理”达到全覆盖;化解了港晨小区、建港楼等办证问题。二是对于市民关注的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工程,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对于需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首期工程中建设,保证与首期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海怡学府垃圾转运站另行选址问题已解决,目前已开工建设。

2.关于“法纪观念弱化,个别局属单位廉洁风险较大”问题。

(15)针对“单位内部规定违反政策和法律,并长期得不到纠正”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2022年11月15日秦皇岛市测绘大队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合同法》等,并对《合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二是2022年10月30日测绘大队完成了测绘合同的梳理工作,完善了合同台账,合同的签订、审批、执行、保存等环节做到专人负责,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相互监督机制。要求大额测绘合同的签订需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签订。单位采购事宜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大额采购报局党组会通过后实施,彻底消除了廉洁隐患。三是全力追回欠款,对于大额欠款补签了测绘合同,其他补充收费清单,对于历史欠款,通过招标选定2家律师事务所,逐步开展清欠工作。

(16)针对“资金、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秦皇岛市测绘大队2020年4月停止用现金方式支付野外补助及加班费,全部改为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022年11月15日大队领导班子及财务人员共同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管理,加强现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向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对挤占办公经费购买发放“六一儿童节”图书等物品费用进行全部清退,并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每年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固定资产全面进行了盘点清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基层党建比较薄弱”问题。

(17)针对“抓党建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对《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进行了学习,并结合资源规划实际,将《意见》精神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落实。二是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各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对各支部党建资料进行了检查考评。三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科室、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四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提升活动,党组、支部、党员,开展听说读研活动强化理论武装,为党员领导干部购买发放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书籍,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教育,促进全体党员思想大洗礼、素质大提升。

(18)针对“党组对支部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组织各支部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开展对照检查,查找差距;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听取各支部书记对照条例检视问题情况汇报。二是各支部结合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标准化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准配强支部书记,抓好届满支部换届改选。三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组织生活,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安排》,成立了宣讲团,各位局领导到对口支部开展进行了主题宣讲。

2.关于“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存在糊弄过关思想”问题。

(19)针对“2019年以来,党组共召开5次民主生活会,均未在会议筹备阶段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党组成员会前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比较普遍,在会上批评隔靴搔痒,自我批评不痛不痒,会后没有落实整改措施。部分党组成员未在民主生活会上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问题查摆和系统总结”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2022年1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和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班子成员从3个方面进行了深刻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分别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二是班子成员对2019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内容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整个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有红红脸、出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有加加油、鼓鼓劲的真诚与和谐。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各位班子成员都明确表达了整改的决心和信心,明确了整改的思路,提出了整改的具体措施。

3.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干部宽松软”问题。

(20)针对“专业干部储备不足,局属单位超编严重”问题。

一是加强专业干部储备,多种方式完善公务员补充机制,吸纳专业人才。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业务培训,通过“内涵挖潜”,加强公务员自身专业能力培养。三是积极推进消化借调问题,严格控制机关借调下属单位人员,不再新增借调问题。四是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超编问题消化。严控增量,从严控制超编进人,除政策性安置外,对超编单位实行人员只出不进,不再新增政策安置外的超编问题。积极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促进人员合理流动,鼓励支持人员自愿由超编单位向空编单位顺向流动或向系统外交流。

(21)针对“执行规定不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抓好落实,党组会上逐人表态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保障党组参会人数符合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干部任免纪实档案,充实了目录和动议环节材料。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2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了档案审核“回头看”,进一步深入核实,查漏补缺,规范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对巡察提出的相关人员干部人事档案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已完成核实并报党组会审议通过。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派驻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23)针对“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刻,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认识不足,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对机关纪委建设重视不够,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及时”问题。

一是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和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坚守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落实。党组会上听取了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党组书记就抓好工作落实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按照《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要求,党组书记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逢会必讲;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干部职工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加强了监管;在专题党组会上向局党组汇报了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局机关党委每季度提示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清单履行分管科室和单位的“一岗双责”,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24)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有欠缺”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政治监督清单》,督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的理念。二是督促驻在单位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局党组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对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了解被监督单位信访干部履职履责情况,发现普遍性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建议。四是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实查办案件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主,推动在监督检查、舆情处置、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协作配合,增强联合实效。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局党组将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发力,持续落实、久久为功,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计划扎实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夯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查找薄弱环节,坚持“零容忍”态度,动真碰硬,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以真转实改的实际行动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和资源规划管理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3年3月27日至5月27日)。联系方式:0335—3655231(8:30-17:30);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9号房产大厦1309房间;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zyghjgdw@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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