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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皇岛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7 11:01:38 阅读量:526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525日至7月29,市委第二巡秦皇岛市财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9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财政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坚决态度、扎实作风、有力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做深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市财政局党组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大契机。9月27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财政局立即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谋划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按照“五看五不放过”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实现全面整改。同时,以市财政局党组名义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10月10日在市财政局网站首页登发,做到了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以上率下、担当尽责,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财政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认真研究整改工作,以上率下抓整改,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财政局党组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切实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谋划部署、组织推动、调度督办,同时要求局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自我查摆,带头落实整改,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带领相关科室、单位逐条逐项研究落实,细化整改措施。

(三)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牵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以整改求突破,以整改活全局,使整改的过程真正成为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的过程。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全年重点财政目标任务相结合,做到统筹整改、一体整改。同时,局党组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纳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四)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问题预防长效机制。坚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将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抓整改。把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重点开展提升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三项专项整治。要求每项专项整治都要有具体方案,对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制定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共3个方面37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7项。制定了85项整改措施,完善健全10项制度,追责问责1人。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带头落实学习制度有差距”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第一议题”作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淬炼的重要方式,作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的重要抓手。

二是党组书记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带头领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积极营造大抓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领会,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既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又明确理论上的依据,引导党员干部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在推动财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中争当先锋。

(2)针对“‘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严格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牵头制定我市《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印发政策明白卡,建立政策落实和市场主体“两个台账”、局领导包联制度,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二是成立税收收入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经济形势进行研判,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变化情况的分析,统筹做好全市税收收入组织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分析,加强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税源潜力测算,掌握税源底数及变动趋势,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三是严格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确保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公布基金和收费目录清单,巩固我市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成果,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综上,市财政局继续努力提高税收收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改善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

2.关于“政治领导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3)针对“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代编项目数量,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库,要求各部门编制预算前,做好项目充分研究谋划,加强前期论证,确保项目纳入预算后即可执行。

二是对于以前通过预算代编、暂未达到细化条件或实施条件的项目,调整为纳入预算项目储备库,待项目成熟后再进行预算调整予以安排。

(4)针对“清理消化财政对外借款出现反弹”问题

一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分解下达各县区消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预算刚性原则,严控无预算拨款,认真做好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有效加强收入控制。

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清理清查任务,加强县区工作督导,形成工作合力。

(5)针对“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在现有检查力量的基础上,推动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注重运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检查技术服务,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专项资金、财务资产核算管理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内部风险防控不到位、违规处置资产、财务核算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财会监督效能,提升检查工作质量,执行检查问题整改清单管理,定期督导整改,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够深入,不适应建设高质量财政要求”问题

(6)针对“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融合度不够”问题

一是高质量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市财政局将严格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单位修改完善,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纳入预算项目库。

二是组织各预算部门进行中期绩效运行监控,同时各支出科室选取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低和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部门,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年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的有效衔接。

(7)针对“绩效评价方向不精准”问题

切实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加大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宣传培训力度,制定绩效评价文件汇编,持续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考核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把关审核工作,局监督评价科印发《加强绩效报告审核的通知》,在绩效评价中心初审基础上,将报告提交各部门预算主管科室,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实际进行复审,全面提升重点评价报告质量。

(8)针对“绩效结果运用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

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制定《秦皇岛市市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9)针对“个别问题出现反弹”问题

一是杜绝再次发生新的混岗混编、超编用人情况。

二是逐步清退混岗混编人员。

三是严格遵守编制使用规定,杜绝超编进人。

(二)坚持不懈纠“四风”不够严格,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有差距

 1.关于“法治财政建设有短板,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10)针对“制度跟进不及时”问题

制定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秦皇岛市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1)针对“投资评审效率低”问题

一是对258项在审项目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按照报审资料完整度、评审争议程度、资金保障程度等进行分析研判,分析评审进度迟滞原因。

二是强化服务理念和意识,打消等待报审思维。催促建设单位对项目已经竣工并具备评审条件的,提前介入评审项目,及时报送结算资料,尽快进入项目结算评审环节;对已进入评审环节,但报送结算资料不完整、不完善的,尽快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对评审单位与施工单位就造价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项目,积极组织协调,组织召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评审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评审争议问题,推进在审项目评审进度。

四是及时召开已形成初步评审结论的项目报告听证会,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评审报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及时将具备条件的评审报告向局领导汇报并进入审批流程。

(12)针对“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市财信中心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决策会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各业务部室在办理业务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及合同审批流程签署合同。另外财信中心根据合同金额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或者“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集体决策。

2.关于“担当尽责意识不够强,服务企业和群众有差距”的问题

(13)针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覆盖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是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计划)需求编制的通知》明确相关条款和各项工作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4)针对“执行婚丧嫁娶报备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重新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

二是印发工作提示,对未报备人员进行梳理,履行补报备手续。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风尚,营造从俭办酒、抵制不良风气的浓厚氛围。

(15)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问题,责成财信资产管理中心、财政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强化电子派车管理,对派车单装订保管存档,并要求派车单与行车轨迹一致,避免再次出现类似失误。

(三)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够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6)针对“党政议事边界不清”问题

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准确把握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职责,提高办会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界定党组会议、班子会议两类会议形式,严格区分两类会议参加人员、列席人员、议事范围等,杜绝以局务会代替局党组会的现象发生。

(1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要求班子成员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党性原则,敢于抛开面子,勇于交锋。重视和开好民主生活会,既要严格剖析自己,还要严格剖析别人。对自身的问题,不遮遮掩掩,不讳疾忌医,敢揭短亮丑;对别人的问题,不留情面、少兜圈子,不绕弯子,触及思想、触及灵魂。通过民主生活会切实起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8)针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

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廉洁自律证明》经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组长同时签字。

二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流程。

三是认真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19)针对“干部任用全程纪实档案不规范”问题

一是整理2019年以来干部职务职级调整研判阶段资料,存档留存。

二是认真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及时整理研判动议、预审报告、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备案等环节形成资料并组卷归档,确保材料完备、有据可查。

(20)针对“干部梯队储备与培养出现断层”问题

一是通过自然减员形成空编,及时申报招录计划,补充年轻公务员,从而降低公务员平均年龄。

二是利用组织部出台优惠政策,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老科长晋升职级后提前退休,降低平均年龄。

三是在空编范围内,多渠道(四级联考、选调任、遴选等方式)引进不同年龄段公务员,逐步形成年龄梯队,改变断层局面。

四是注重储备年轻专业干部,引进金融、工程造价等短缺人才。

3.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有短板”的问题

(21)针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

三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22)针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坚持把刚性落实制度作为推动市财政局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分级分类划定机关、局属单位各党组织及书记的责任清单,层层明晰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完善自身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党建考评办法,突出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党建考评的导向激励督促作用,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坚持对基层党组织上年度述职考评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党建工作程序更规范、方法更科学、成效更显著。

(23)针对“执行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熟练掌握党支部换届、调整、撤销程序及要求。

二是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对支部换届的整体流程、“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规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落实要求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

三是机关党委结合党建工作云考核平台系统,坚持按月、按季度对各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开展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坚决杜绝以上问题再次出现。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24)针对“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一岗双责”。

二是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科内控制度,严格遵守,防范风险发生。

三是修订完善财政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明确科室职责、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

(25)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财政教育培训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秦皇岛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6)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及时了解掌握驻在部门所承担的重大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找准找实政治监督的关键点,对任务的内容、步骤、目标、要求做到了然于胸,制定并动态更新政治监督清单,明确责任,及时跟进监督检查。采用“监督+学习”的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核心业务知识的学习,在监督中学习驻在部门的业务,通过参加核心业务会、业务培训会、直接参与具体工作等方式,掌握驻在单位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廉政风险,在学习中实现监督目的,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是在坚持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参加会议、监督检查、沟通协商、线索核查、廉政谈话、廉政教育等方式开展监督。注重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建立定期分析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重要节点,把住重要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扎实履行派驻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三是建立与驻在单位“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在充分发挥驻在单位自身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由纪检监察组成员和各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组成“三级联动”监督工作组,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工作研究,相互交流经验,制定监督方案,开展联合监督。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监督联动,解决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工作任务和力量不均衡、监督效果不佳等问题,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实现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提高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频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和作风建设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务,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党的建设方面问题,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党组织建设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基层组织工作的监督指导,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抓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和培训,以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带动和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工作的理解,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对巡察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的事项,持续推动整改落实不断取得新成效;对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尚未完成的正在推进事项,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进一步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整治。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到财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财政服务中心、保障大局、支持发展、促进改革的职责和使命结合起来,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3月27日至5月27日)。联系方式:0335—3918921(8:30-17:30);通讯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中路(市财政局);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czjsxhd@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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