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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张维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2 09:43:34 阅读量:6277

日前,秦皇岛市纪委监委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张维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维玉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辖区企业赞助款用于本单位发放奖金;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挂案不查。

张维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维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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