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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09:29:23 阅读量:6163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海港区驻操营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王斌、驻操营镇板厂峪村党支部书记许建峰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板厂峪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张继兴(非党)在负责本村征地补偿过程中,将他人土地上的附着物填报在自己名下后报到镇里,王斌、许建峰2人未认真审核,致使张继兴多领取补偿金56662.5元。2020年1月17日,海港区监委将张继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经海港区纪委研究决定,2020年3月5日对王斌同志诫勉谈话,4月15日给予许建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抚宁区大新寨镇西峪沟村委会原主任吴培柱违规向农户收费问题。大新寨镇西峪沟村在申报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委会原主任吴培柱擅自决定收取申请办理低保的农户每户30元共计2070元“工本费”,交给镇农经站站长兼村会计贾兴文,贾兴文在明知该笔款项是向农户收取的情况下,仍然将此款项用于申报期间的复印和餐费支出。2020年3月31日,镇党委对贾兴文同志诫勉谈话。2020年4月14日,抚宁区纪委给予吴培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蛤泊镇白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白长礼侵占人畜饮水工程款问题。2012年,白庄村实施人畜饮水工程,村里共向本村群众收取自筹款95400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白长礼利用其管理自筹款的职务便利,侵占其中的9300元用于其个人支出。2020年3月18日,卢龙县纪委给予白长礼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资金已返还村集体。

以上3起典型问题,充分说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脱贫攻坚、惠农补贴、土地征拆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克扣强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形成持续震慑,以正风肃纪反腐实效取信于民、还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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