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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2 23:44:25 阅读量:839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3起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抚宁区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兼副校长李谭等人因监管不力,部分教职员工违规集中购买教辅材料收受回扣问题被问责。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该校部分教职员工违规集中购买9年级教辅材料,其中20名教职员工收取书商给予的回扣合计34500元。李谭明知本校有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却未予制止,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2月,抚宁区纪委对李谭进行诫勉谈话。抚宁区监委给予该校教务处主任崔玉环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组织委员于多因履职不力,北干树村发生森林火灾问题被问责。2021年5月8日,龙王庙乡北干树村临近山边的草料棚和山边着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96.4亩。于多作为北干树村的乡级包村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开展防火督导和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对火灾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给予于多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医保中心原副主任兼基金监管股负责人李文浩因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日常监管不力问题被问责。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卢龙县刘田各庄镇精神病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111.3万元。卢龙县医保中心对刘田各庄镇精神病医院日常监管不到位,李文浩作为分管基金稽核的领导干部对医保基金使用失职失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6月,卢龙县纪委监委给予李文浩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涉案资金已全部追回。

上述被问责的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部分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教育管理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虚于应付,有的漠视群众疾苦,为民服务不上心、不尽力。对这些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说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做到守责、负责、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整治敷衍塞责、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精准有效问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奋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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